全操作规程”等。
二、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措施、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三、组织对所管辖内高、难、新、重点工程必须进行强度、稳定性等检算,同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作好技术交底,检查实施情况。
四、参加安全检查及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预防措施。 第十三条 安全总监安全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相关领导责任。
一、监督、检查项目部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企业的制度、办法、措施等和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情况。
二、按照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公司的有关要求,检查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符合性、完善性、有效性,指导所属各单位专兼职安全工程师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三、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整改意见;遇有险情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暂停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四、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对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五、参加或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六、督促有关部门执行防尘、防毒和有害物质的措施。 七、参加或组织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参加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
八、加强信息沟通,按规定及时填、报有关报表。 第十四条 机电工程师安全职责
一、对所管理的机电设备、各种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负责。 二、不准带病和超负荷使用机电设备,不准使用报废设备,使机电设备经常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三、负责对自制小型机具的选型设计及制图,注重安全保护装置的配属。
四、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车间,检查机电设备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及时排除机械、设备、动力、机动车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五、对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要及时组织制作安全防护装置。配合交通警察部门作好机动车辆的年审工作。
六、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对机电设备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七、参加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因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 作业队队长(拌合站站长)安全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作业队(拌合站)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及国家颁布的其它相关政策、法规并督促实施。
二、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作业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
三、建立健全作业队安全责任制,并督促落实情况。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负责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并督促相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教育。
五、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六、参加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相应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主持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事故报告,报工区审批。
七、正确组织施工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违章指挥,在施工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八、严格安全生产纪律,贯彻执行安全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 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劳动保护法令、规章制度。
二、协助作业队队长建立健全项目部的各种安全制度并督促实施。经常深入工地,了解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上级解决。
三、参与组织编制安全措施并贯彻实施;对危险因素较多的或预计可能发生事故的施工作业,进行现场指挥。
四、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督促技术人员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教育,对新工人进行三级教育。
五、正确组织、指挥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支持安监人员的工作。
六、坚持特种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不违章指挥、盲目蛮干。 七、贯彻执行安全奖惩措施。
第十七条 作业队安全工程师安全职责
一、在作业队长的领导下,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当好助手推动安全生产。在业务上接受本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的具体指导。
二、协助制定、审查、修定本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全体职工严格执行。
三、经常向职工宣讲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协助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知识的
考试,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主动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四、协助业主、监理、上级和安全主管领导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或专项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作业班组按制定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资料。
五、参加作业队组织的事故调查,并以事故发生的原因、防范措施以及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的处理建议,写出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及时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六、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安全标识标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作业人员遵章守纪等到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遇到不听劝阻的有权先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作业队负责人。
七、督促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想办法协助负责人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做好防尘、防毒、防职业病工作。
八、加强安全信息统计、沟通工作,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月报。 第十八条 作业队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参与制订安全措施,在检查质量的同时,协助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二、参与安全活动,协助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知识考试,在组织学习质量的同时,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动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三、深入现场,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专职安监员提出处理意见,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四、以身作则,用自身行动带动全体职工自觉在施工中做好安全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五、参与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革新活动,指导安全技术教育,协
助组织专业技术培训。
第十九条 领工员安全职责
在各单位行政领导下,在工程技术人员指导下,对所管工点或所当班内(倒班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批示、参与 制定并实施安全措施。正确指导工班按照技术文件、施工规划、操作规程、安全规则、措施和安全制度等进行施工生产,不准违章指挥。
二、根据工程任务,正确指导工班做好施工、劳动力安排,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给项目部领导。
三、随时检查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和生产机具、设备、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等完好情况。保证员工在安全状态下进行操作。遇有紧急险情,员工处于危险状态下进行操作时,应立即停止施工,组织人员撤离险区,并进行处理,不能处理时应立即向作业队领导报告。
四、布置工班工作时必须布置安全工作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工班开好班前安全交底会、工前、施工中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工作。
五、参加工班安全活动日,组织工班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岗位操作教育和实际指导,及时纠正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随时制止违章作业。教育工人正确使用机具、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六、组织工班正确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随时检查其发、运送、使用和退库情况。
七、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第二十条 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在作业队长领导下,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安全措施,要求组织工班讨论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