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委托书
C.在办理该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交转让合同
D.该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既可以由该公司办理,也可以由该代理机构办理
81、下列关于从属权利要求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从属权利要求可以对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进行限定 B.从属权利要求必须写在所有独立权利要求之后
C.引用两项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不能作为另一项从属权利要求引用的基础 D.从属权利要求可以包含独立权利要求中没有提及的附加技术特征
82、下列各组用以表示公布专利文献的国家或机构的国际标准代码,哪些是正确的? A.英国UK、法国FR、俄罗斯联邦RU B.瑞士CH、瑞典SE、欧洲专利局EP C.日本JP、奥地利AU、澳大利亚AT
D.德国GE、西班牙ES、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
83、甲、乙二人于2007年10月19日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07年11月24日办理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2008年1月4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手续合格通知书,该通知书的发文日为2007年12月28日。该专利权的转让应当自何时起生效? A.2007年11月24日 B.2007年10月19日 C.2007年12月28日 D.2008年1月4日
84、某项发明涉及一种新的化合物,如果申请发明专利时要求保护该化合物,则说明书中应当记载下列哪些内容? A.该化合物的确认 B.该化合物的制备 C.该化合物的用途
D.该化合物的商业前景
85、某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如下:
“1.一种治疗哮喘病的药物,其中含有化合物Y和化合物W,Y和W的重量比为:3~5:1。 2.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其中化合物Y和化合物W的重量比为4:1。”
说明书中记载了所述药物的实验效果,化合物Y和W联合治疗哮喘病的有效率约90%,副作用显著降低。当化合物Y和W之间的比例为4:1时,效果最好,能使药效时间延长。对比文件1公开了化合物Y及其用于治疗哮喘病的用途,副作用小,但疗效差,有效率近30%。对比文件2公开了化合物W及其用于治疗哮喘病的用途,化合物W治疗哮喘病效果较好,有效率约50%,但副作用明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组合具备创造性 B.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组合不具备创造性 C.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组合具备创造性 D.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组合不具备创造性
86、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下列哪些方式解决专利侵权纠纷? A.与侵权人协商
B.请求侵权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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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请求侵权人所在地的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D.向侵权人所在地的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87、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存在下列哪些缺陷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应当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
A.视图投影关系不符合正投影规则
B.有局部放大图,但在有关视图中没有标出放大部位的
C.一件专利申请包含有两项以上明显不符合单一性条件的外观设计 D.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设计明显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88、下面有关眼镜的改进方案,哪些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A.一种眼镜,其特征在于镜架由插件构成,并可自由拆装 B.一种眼镜,其特征在于镜架由一种新型材料制成 C.一种眼镜,其特征在于镜架上粘贴有北京奥运会标志 D.一种眼镜,其特征在于镜架经过高温处理
89、申请人办理下列相关手续的哪些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
A.周某的一件涉及生物材料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07年1月5日,周某于2007年4月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B.吴某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05年11月24日,吴某于2007年5月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C.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7年3月2日向申请人郑某邮寄发出了授予专利权通知书,郑某于2007年5月9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登记手续
D.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7年1月5日向申请人王某邮寄发出了驳回决定,王某1月12日收到了该决定,并于2007年5月9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90、孙某于1997年4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优先权日为1996年4月3日的发明专利申请。 该申请于1999年4月5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该项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在何时届满?
A.2012年4月1日 B.2016年4月3日 C.2017年4月1日 D.2019年4月5日
91、下列哪些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实用性?
A.一种屠宰方法,其特征在于向活牲畜施加1万伏特电压3~7秒
B.一种提取黑熊胆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向活体黑熊体内植入联通胆囊的导管,定时提取 C.一种美容方法,其特征在于向人脸部皱纹处注射肉毒素
D.亚欧大运河,其特征在于运河经由北京——莫斯科——巴黎——伦敦,依照地形地貌特点分段分期建成
92、下列哪些是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号? A.85101808
B.200710062709.4 C.01900001.4 D.94116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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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王某同日提出了X、Y、Z三件发明专利申请:X申请要求保护一种墨水,该墨水由水和10%-50%的组分a组成;Y申请要求保护一种喷墨打印机,说明书描述了所使用的墨水由水和10%-50%的组分a组成;Z申请要求保护一种墨水,该墨水由水和5%-40%的组分a组成。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X、Y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 B.Y、Z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 C.X、Z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
D.X、Y和Z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皆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
94、张某就其开发的一种新清洁剂获得了专利权。甲公司未经张某同意生产了该清洁剂,并将该清洁剂分别销售给百货公司乙、研究机构丙、污水处理厂丁、保洁公司戊。下列行为哪些侵犯了张某的专利权? A.乙销售该清洁剂
B.丙就提高该清洁剂的效力进行科学研究 C.丁将该清洁剂用于污水处理
D.戊将该清洁剂用于清洗临时通过中国领水的外国船只 95、申请人于2008年4月7日在日本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后于2009年4月7日就同样的发明在中国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涉及生物材料样品保藏。下列关于保藏日期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如果申请人未要求其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则应当最迟在2009年4月7日提交保藏 B.如果申请人要求其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则应当最迟在2008年4月7日提交保藏 C.如果申请人要求其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则应当最迟在2009年4月7日提交保藏 D.如果申请人要求其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则应当最迟在2009年8月7日提交保藏 96、一件国际申请的优先权日为2004年8月5日,该申请的申请人于2007年4月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时漏交了附图副本。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申请人可以在指定期限内补交附图,以附图补交之日作为申请日
B.由于申请人是在法定期限最后一日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因此缺少附图将导致该申请在中国的效力终止
C.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D.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申请将被驳回 97、某公司在其一项自行车外观设计专利权被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6年3月17日宣告无效后,未向人民法院起诉。自2006年9月7日起,该公司在新生产的数千辆自行车上标注原专利的专利号,并进行销售。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 B.该公司的行为构成冒充专利行为 C.该公司的行为构成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D.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行为
98、下列哪些权利要求的撰写不符合相关规定?
A.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接管,其特征是所述的连接管的截面为圆环形。
B.根据权利要求1和2和3所述的连接管,其特征是所述的连接管的制作材料为铜。 C.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接管,其特征是所述的连接管的端头带有45度的导角。 D.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接管,其特征是可以弯折(例如9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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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某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如下:
“权利要求1:一种能产生紫外线的灯丝a,其特征在于由材料x制成。 权利要求2:一种灯泡b,其特征在于包括灯丝a。
权利要求3:一种紫外净化装置c,其特征在于包括灯泡b。 权利要求4:一种将装置c用于净化空气的方法。” 其中x是特定技术特征。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权利要求1与权利要求3具有单一性 B.权利要求1与权利要求4具有单一性 C.权利要求2与权利要求3具有单一性 D.权利要求3与权利要求4具有单一性
100、吴某拥有一项发明专利权。张某在对吴某的发明进行改进后,研制出了一项具有更好效果的新发明并就该发明获得了专利权,但张某对其发明的实施依赖于对吴某发明的实施。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吴某未经张某许可实施自己的专利侵犯了张某的专利权 B.张某未经吴某许可实施自己的专利侵犯了吴某的专利权
C.如果吴某获得实施张某专利的强制许可,则张某自动获得实施吴某专利的权利 D.张某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与吴某签订许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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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专利法律知识答案:
1、 ABC 2、 BD 3、 ABC 4、 BD 5、 D 6、 BC 7、 CD 8、 ABCD 9、 CD 10、 D 11、 AB 12、 BD 13、 BD 14、 AD 15、 BCD 16、 ACD 17、 AB 18、 BC 19、 BD 20、 ABD 21、 ABCD 22、 AB 23、 C 24、 ACD 25、 A 26、 ABC 27、 AB 28、 AD 29、 D 30、 A 31、 A 32、 C 33、 CD 34、 BD 35、 ACD 36、 CD 37、 C 38、 CD 39、 CD 40、 CD 41、 BD 42、 ACD 43、 ACD 44、 BCD 45、 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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