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检查项目 原始记录不符合要求的。 检查内容 未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试验。 未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试验,造成了障碍或事故。 因试验失误造成试验设备(仪器)或被试电气设备损坏的。 评分方法 每缺一项:扣1分。 每缺一项:扣5分。 扣20分。 扣5分。 扣30分。 每次扣1分。 加5分。 每缺一项:扣1分。 标准分 扣分原因 实得分 1.4 高压电气试验 高压试验人员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人身伤亡的。 未按要求参加高压监督技术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的。 采用新方法、新技术提高试验准确性和效率的。 报告应及时编写,内容正确完整,有明确的结论,发现问题应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报告应具有“试验”、“校核”、“审核”等相关人员的签名并加盖公章。 对“雷电定位系统”、“污区地理信息系统”等要求各单位加强运行维护工作,特别是基础数据的维护、更新,一定要准确、及时,如发现一起不准确、不及时的,扣1分。 30 1.5 基础数据维护 每发现1次:扣1分。 20 150 2 运行指标 2.1 2.2 预试计划完成率 反措计划完成率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备预试定检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110kV以下电压等级主设备预试定检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根据省公司要求,反措计划要求100%完成。 紧急缺陷:100%。 消缺率 2.3 缺陷管理 消缺及时率 重大缺陷:100%。 一般缺陷:≥85%。 紧急缺陷:100%。 重大缺陷:100%。 一般缺陷:≥85%。 每漏试一台:扣2分。 每漏试一台:扣2分。 每低1%:扣2分。 每低1%:扣2分。 每低1%:扣2分。 每低1%:扣1分。 每低1%:扣2分。 每低1%:扣2分。 每低1%:扣1分。 20 10 20 第22页 共208页
序号 检查项目 优秀水平 (1)线路雷击跳闸率 正常水平 检查内容 500kV线路: 0.2次/百千米2年240雷电日。 220kV线路: 0.3次/百千米2年240雷电日。 110kV线路: 0.9次/百千米2年240雷电日。 500kV线路:0.4次/百千米2年240雷电日。 220kV线路:0.6次/百千米2年240雷电日。 110kV线路:1.8次/百千米2年240雷电日。 评分方法 达到优秀加5分。 每超过0.2次/百千米·年·40雷电日:扣3分。 每超过0.1次/百千米·年·40雷电日:扣2分。 每超过0.1次/百千米·年·40雷电日:扣0.5分。 达到优秀加5分。 标准分 扣分原因 实得分 20 20 20 2.4 优秀水平 500kV线路: 0.3次/百千米2年。 220kV线路: 0.6次/百千米2年。 110kV线路: 2.0次/百千米2年。 (2)线路跳闸率 正常水平 500kV线路:0.8次/百千米2年。 220kV线路:1.0次/百千米2年。 110kV线路:2.6次/百千米2年。 500kV线路 220kV线路 110kV线路 500kV线路:0.05次/百千米·年。 220kV~110kV线路:0.1次/百千米·年。 每超过0.1次/百千米·年·:扣0.5分。 每超过0.1次/百千米·年:扣0.5分。 每超过0.2次/百千米·年·:扣0.5分。 每次:扣5分。 每次:扣2分。 每次:扣1分。 每次:扣20分。 超标扣20分。 超标扣20分。 2.5 输电线路发生故障后,未查到故障点的 变电站污闪事故 2.6 污闪 线路污闪跳闸率 第23页 共208页
序号 检查项目 污闪事故率 年度饱和盐密测量 灰密测量 检查内容 0.03次/百千米·年。 按规程要求110kV~500 kV均要设置监测点。 按规程要求110kV~500 kV均要设置监测点。 评分方法 超标扣20分。 未测量扣5分。 未做扣5分。 每次:扣20。 每次:扣5。 扣2分。 扣2分。 标准分 扣分原因 实得分 2.7 2.8 2.9 过电压事故 变电站内发生损伤主变、主设备的过电压事故。 变电站内发生其他过电压事故。 20 10 10 未按要求对变电站进行绝缘子清扫或检零。 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本地区盐密测量。 第24页 共208页
附录1 110kV—500kV变电设备技术监督业务指导书
1. 变压器类设备 1.1 设计选型
变压器(电抗器)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应符合GB1094.1、GB1094.2、GB1094.3、GB1094.5《电力变压器》、GB/T 6451《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 1094.7《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GB 311.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16434《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 4109《高压套管技术条件》、GB 1208《电流互感器》、GB/T 7595《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云南电网电气设备装备技术原则》等标准和规范中的规定。另外还需关注以下关注点:
1.1.1变压器(电抗器)型式和结构选择应优先考虑安全可靠,同时应注意技术是否先进、制造技术及制造厂生产经验、工艺是否成熟,其技术性能应适应电网现在和将来安全运行的需要,此要求应落实到订货合同中
1.1.2变压器(电抗器)型式和结构选择应考虑是否符合环保节能的要求,优先采用低损耗、低温升、低噪声、节能型变压器,其技术性能应适应电网现在和将来经济要求,此要求应落实到订货合同中。
1.1.3为保证设备性能,必要时应进行设计联络,除讨论变压器(电抗器)外部接口、内部结构配置、试验、运输、生产进度等问题外,还应着重讨论设计中的电磁场、电动力、温升等计算分析报告,保证设备有足够的抗短路能力、绝缘裕度和负荷能力。
1.1.4选择变压器阻抗电压时,应根据变电站所在系统条件,选用相关标准规定的标准阻抗值。为限制过大的短路电流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变压器的阻抗植。
1.1.5尽量不选用全星形接法的变压器,如必须选用,应考虑选用单独的三角形接线的稳定绕组。稳定绕组的额定容量一般不超过一次绕组容量的50%,其绝缘水平还应考虑其他绕组的传递过电压。
1.1.6防止变压器冷却系统故障导致变压器跳闸停电。强迫油循环变压器的冷却系统必须有两个相互独立的冷却系统电源,并装有自动切换装置。
1.1.7在变压器套管采用GIS连接方案时,应有套管末屏引出线的相关条款,保证套管末屏在试验时能引出,运行时能可靠接地。
1.1.8设计选型审查及设计联络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以作为后续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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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设备监造
变压器(电抗器)的监造应按照DL/T 586《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363《超、特高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及本文设计选型审查中所提及变压器(电抗器)的技术参数要求进行监造及出厂试验见证。监造人员应具备变压器相关的专业经验,熟悉与设备监造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设备的订货合同及附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2.1变压器(电抗器)在制造期间应进行工厂监造及验收,在工厂监造中,设备生产的关键过程需重点监造。监造方式、项目应按订货合同或协议中规定。
1.2.2变压器(电抗器)出厂试验按相关标准及规程进行,订货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增加的试验项目应进行,试验结果应满足国标、行业标准及订货合同或协议中的规定。订货合同规定的见证项目,应由验收人员参加。
1.2.3变压器(电抗器)的型式试验项目、特殊试验项目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试验报告,由验收人员查阅。
1.2.4 监造工作结束后,监造人员应及时出具监造报告。监造报告应包括产品结构叙述、监造内容、方式、要求和结果,并如实反映产品制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的方法和结果等。 1.3现场安装及投产验收
按照GB 5014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DL/T 782《110kV 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Q/CSG 411002.2《10kV~500kV输变电及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第二册:变电电气安装》及Q/CSG 411002.4《10kV~500kV输变电及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第四册:电气试验》要求执行,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3.1 变压器(电抗器)运输时必须密封良好(充气或充油),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加装合格的三维“冲撞记录仪”且运行正常。
1.3.2 变压器(电抗器)运抵安装现场后进行验收时,应对变压器(电抗器)外观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密封良好,绝缘未受潮,且运输中未受超限冲撞。
1.3.3 变压器(电抗器)存放时,必须密封良好,充气运输的变压器运抵现场后,要密切监视气体压力,压力过低时要补干燥气体。现场存放时间超过6个月的变压器(电抗器)要充油保存,严防进水受潮。如发现绝缘受潮,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1.3.4 变压器(电抗器)安装应由具备资质、施工业绩良好、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的安装单位进行。 1.3.5 安装单位要严格安装过程中的绝缘水分管理(如暴露空气作业的时间、条件应符合要求;重新安装后应更换密封垫;具有完善的防潮措施),并要特别注意附件(如冷却装置)安装过程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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