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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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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遗失申明就是在增值税发票遗失之后的处理方法之一,毕竟发票关系到公司的税务处理等事项,发生发票遗失后一定要慎重处理,不可马虎大意,不然在税务机关查税的时候,麻烦就大了。发票遗失有很多种情况,不同的状况下处理的方法不一样。 1.发生丢失发票的,持IC卡到国税机关发票管理窗口领取刊出登记表,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手续。在登记表上需要写明专用发票的份数、发票号码、是否盖章等情况。
2.到所在地国税税务机关指定的报社办理发票遗失声明.
3.报纸刊出后需要携带应提交资料(报纸上报道的遗失声明)递交发票给管理窗口 4.发票管理窗口办理发票缴销等事项。
当然发生其他情况的话,依据增值税发票使用的新规定,购方企业如果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中任何其中一份,无须销方的单位到其主管税务去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购方只需要凭其中未丢一份至其主管的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即可抵扣,原件作记账凭证,复印件作扣税凭证备查。销货方将已开具的专发票记账联遗失的处理办法,未有明文规定,一般用该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直接记账即可。过期未认证的专用发票遗失,需要登报办理遗失证明后凭发票复印件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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