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2条。 要件“内容要合法、完整”。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为书面形式订立。④
二、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是因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缺少有效要件,可分为合同整体无效和合同部分无效。认定合同是整体无效,还是部分条款无效,取决于该无效条款在整个合同的作用。如果该无效条款为合同的目的条款或者核心条款,不能成为相对独立的合同无效部分,则合同整体无效。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结合本法第53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我们不难看出这两条法条分别是针对合同整体无效和合同部分无效的法律规定。
那么对应上述法条看《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
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该条的第一项第三项情形应当为劳动合同整体无效,第二项情形④ 《劳动法》第19条。
应当为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属于“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用人单位明知自己的法定责任属故意,排除劳动者权利定会给劳动者造成财产上损失,所以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这类合同条款无效,合同部分无效。 三、无效合同的法律效果
无效劳动合同因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而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自始无效,因其欠缺有效要件而不能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有效合同的拘束力。
这并不是说,无效劳动合同不发生任何法律效果,它作为法律事实的一种,必然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责任问题,也即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基于过错而对他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⑤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⑥当然,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合同无效的,劳动者也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必须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而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确认。其中,经仲裁未引起诉讼的,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经仲裁引⑤
⑥ 《劳动合同法》第28条。 《劳动法》第97条。 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认定。 讨论时间: 制作人:龙 蓉 篇三:公共基础之劳动合同的效力
来源:安徽事业单位招聘(/anhui/) 公共基础之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签订劳动合同之日,就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约定须鉴证或公证方可生效的劳动合同,其生效时间始于鉴证或公证之日。由于劳动合同的鉴证和公证采取自愿原则,所以鉴证和公证不是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
劳动合同的无效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有下列情形:
(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合法。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2)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或形式不合法。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4)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劳动合同不仅没有法律效力,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当事人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微信:ahsy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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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关于劳动合同效力分析 关于劳动合同效力分析
【摘要】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劳动合同都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实现人力资源有效配置、保护当事人权益的有效手段。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始终是劳动合同制度的根本内容。本文介绍了劳动合同效力的概念,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以及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等合同效力问题进行了全面的阐述。 【关键词】劳动合同;合同效力;权利;义务
一、引言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都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承担义务和责任。而在现实社会中,要想发挥劳动合同的作用,起到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效果,就必须要明确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 二、合同效力的概念
根据合同的效力状态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效力未定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对于效力未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对合同信息进行补救和确认,也可以无作为让合同无效,无效合同则指欠缺法律效力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劳动合同的效力表现在一般效力和强制效力两个方面,一般效力指劳动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就被赋予了一定的权利义务,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自觉履行。强制效力是指,如果有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不履行应尽的责任义务,另一方可以诉诸国家的法律寻求保护,通过国家强制力要求对方执行合同或赔偿损失,追究对方的责任。 三、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合格
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一方是劳动使用者,即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是拥有劳动行为能力与劳动权利能力,能够参加劳动关系,付出劳动并获取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