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预备费
由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项组成。 1.基本预备费
主要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初步设计范围以内的设计变动以及国家的政策性变动而导致投资增加的预留费用。
2.价差预备费
主要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材料、设备价格上涨和人工费标准、费用标准调整而导致投资增加的预留费用。
五、编 制 方 法 (一)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分别按主体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四部分,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编制。
1.主体建筑工程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乘单价或指标进行计算。
(1)主体建筑工程的项目划分,一、二级项目(即扩大单位工程和单位工程),均应执行《水利水电基本
建设工程项目划分》的有关规定,三级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可根据“可行性研究规程”的工作深度适当合并调 整。
(2)主体建筑工程量,应遵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划
分》的要求,计算到分部分项工程。
(3)建筑工程单价,包括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五项。 基本直接费按《水利水电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以下简称《估算指标》)第一篇建筑工程和该工程的人工、
材料、动力燃料预算价格进行计算。也可根据《水利水电建筑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概算定额”)乘扩大系数进 行编制。
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项,根据《水利水电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以下简称 《费用标准》)有关规定计算。考虑到投资估算工作深度,建筑工程单价应乘10%的扩大系数。
为简化计算,可将建筑工程单价的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和估算扩大费等项,按现行费用标
准计算出综合系数,以此计算建筑工程单价。其计算公式如下:
建筑工程单价=基本直接费×综合系数
(4)各项主体建筑工程中的其他工程,分别划分为内部观测工程和其他工程,内部观测工程采用指标进行
计算;其他工程参照概算定额‘附录《水工建筑工程细部结构指标参考》,基本直接费按水工建筑物本体方量进行 计算。
2.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工程量根据设计资料确定。单位造价可参考采用“估算指标”第三篇其他工程和费用所列公路、铁路、
桥梁和码头等有关指标,也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计算。
3.房屋建筑工程
辅助生产厂房、仓库等建筑面积根据设计资料确定。生活及文化福利房屋建筑面积,根据定员人数和人均综
合建筑面积指标计算。房屋建筑单位造价采用工程所在地区规定的永久房屋造价指标计算。生活区供水、供热、
排水等公用配套设施工程,由设计单位根据该工程生活区规划和地形等条件,估算投资。 4.其他工程
本项投资可按占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的百分率计算,百分率可根据本工程具体条件和工程规模,选取3%~5 %。
(二)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分别按主要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和设备储备贷款利息三部分进行计算。
1.主要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设备费
包括设备原价、设备成套服务费、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四项。构成设备费的设备储备贷款利息,作为第三 项独立计算。
设备原价:国产设备以出厂价为原价;进口设备以到岸价和进口征收的税金、手续费、商检费、港口费等之
和为原价。
设备成套服务费:指为保证电力建设任务的完成,做好设备成套服务工作,依据原水利电力部〔87〕水电
物字第007号文颁发的《收取电力成套服务费实施细则》,按占设备原价的百分率计算收取的费用。 运杂费:指设备由厂家运至安装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运杂费用,主要包括调车费、装卸费、包装绑扎费、变压
器充氮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杂费。国产设备运杂费,分主要设备和其他设备,按占设备原价的百分率计算。
特大(重)件运输的道路桥涵加固措施费未包括在内,一般可按设备原价的1%计算。 采购及保管费,指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负责设备的采购、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按设备原价、设备
成套服务费、运杂费之和的百分率计算。
计算设备费中的设备成套服务费、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时,宜将上述三项费用合并称运杂三项费用,求出
综合费率列在设备原价之后计算。费率公式:
运杂三项费率=(成套服务费率+运杂费率)+(1+成套服务费率+运杂费率)×采购保管费率
(2)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单价包括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共五项。 基本直接费根据水利水电工程“估算指标”第二篇设备及安装工程和为该工程编制的人工、材料、动力燃料预
算价格,对估算指标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调差后进行计算。
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应根据‘费用标准’的有关规定计算。考虑到投资估算的编制深度,安
装工程单价应乘10%的扩大系数。
为简化计算,可将安装工程单价的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和估算扩大费等项,按现行费用标
准计算出综合系数,以此计算安装工程单价。计算公式:
安装工程单价=基本直接费×k1+人工费×k2式中 k1——与基本直接费有关的综合系数;
k2——与人工费有关的综合系数。 2.其他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发电厂辅助设备及安装工程
根据水电站装机规模,采用“估算指标”第二篇设备及安装工程所列发电厂辅助设备及安装工程综合指标(元/ kW),按水电站装机容量和调价系数进行计算。计算机监控系统,根据水电站装机规模,采用“估算指标”第二
篇设备及安装工程所列计算机监控系统综合指标(元/kW),按水电站装机容量和调价系数进行计算。
(2)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
根据水电站装机规模,采用“估算指标”第二篇设备及安装工程所列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综合指标(%),按
占主要机电设备费的百分率进行计算。
3.设备储备贷款利息
设备的储备期,大型工程按两年计算,中型工程按1~1.5年计算。设备储备贷款年利率,执行国家规定。 计算公式:
设备储备贷款利息=(主要机电设备费+其他机电设备费)×年利率(%)×设备储备期(年)
(三)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分别按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和设备储备贷款利息两部分进行编制。计算方法与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
工程相同。
(四)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一般按导流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场外供电线路工程和其他临时工程五部分进行编制。
1.导流工程
同主体建筑工程编制方法,采用工程量乘单价计算。某些难以估量的项目,可按计算出的导流工程投资的1 0%计算。
2.交通工程
可根据设计工程量,参考“估算指标”第三篇其他工程和费用所列公路、铁路、桥梁和码头等有关指标进行计
算,亦可根据工程条件分析确定单位造价指标进行计算。 3.房屋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投资按下列公式计算:
A·U·P
I=------·K1·K2·K3
N·L式中 I——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投资(元); A——建安工作量(元),按工程项目划分一至六部分建安 工作量(不包括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临时工程)
之和×(1+其他临时工程指标)计算;
U——人均建筑面积综合指标:按16%~21平方米/人计算;东 北、西北、华北地区,以及施工年限在五年以上的工 程,取中值或大值,其他地区以及施工年限在五年以 下的工程取小值或中值;
P——单位造价指标,采用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 定地区的永久房屋造价指标(元/平方米);
N——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合理工期计算; L——全员劳动生产率(元/人年),根据工程所在地区、枢 纽型式和工程项目审查年分确定; K1——施工高峰人数调整系数1.1;
K2——室外工程系数(大量的开挖和回填土建工程应包括 在其他临时工程费用指标内); K3——单位造价指标调整系数;按不同施工年限分别采用下表系数:--------------
-----------------| |
|| 工 期 | 系 数 || |
||------------|----------------|| 3年及以内 |
0.40 || 3~5年|0.55
|| 5~8年 | 0.70
|| 9~11年 | 0.90 || 11年以上 | 0.90 |---------------------------- ---
4.场外供电线路工程
依据设计的电压等级、线路架设长度和要求,参考采用“估算指标”第三篇其他工程和费用有关指标,也可根
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计算。 5.其他临时工程
其他临时工程投资应区分不同坝型,按工程项目划分一至六部分建安工作量(不含其他临时工程)之和的百
分率计算。
设计单位在采用其他临时工程指标时,应对其他临时工程,特别是砂石、混凝土系统工程方案进行认真的技
术经济分析,通过论证分析的方法,正确选取指标的低值、中值或大值,如该工程通过分析论证确有把握计算出
低于其他临时工程最低指标时,也可采用略低于指标的费率。
(五)第五部分 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按水库调研报告编报的投资列入。 (六)第六部分 其他费用
分别按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设费和其他共四部分,采用‘费用标准’有关
费率进行编制,编制方法 同初步设计概算。
(七)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按工程项目一至六部分投资合计数的10%计算。
2.价差预备费,根据施工年限和一至六部分的分年度投资(不含基本预备费),按国家规定的物价指数计
算。在国家未颁发物价指数以前,可按年平均物价上涨4%~6%的指数计算。 计算公式:
u n E= Σ Fn〔(1+P) -1〕 n=1式中 E——价差预备费; U——合理建设工期; n——施工年度;
Fn——在建设的n年的分年投资; P——年物价指数。
(八)总投资和工程贷款利息
1.一至六部分投资和基本预备费之和,即为工程静态总投资;静态总投资与价差预备费之和,即为工程总 投资。
2.工程建成之后应还贷的工程贷款利息,按国家发布的利率和合理建设工期计算。工程贷款利息不构成工
程投资,但构成生产单位的固定资产。
计算公式:
u 1
S= Σ Fn(N-n+-)i
n=1 2式中 S——工程贷款利息; Fn——在建设的第n年的分年度投资; i——工程贷款利率; U——建设总工期;
n——施工年度。
编制投资总估算表时,在六部分投资之后,应顺序编列下述项目: (1)一至六部分投资合计 (2)基本预备费 (3)价差预备费 (4)静态总投资 (5)总投资
(6)开工至工程开始发挥效益期静态总投资 (7)工程贷款利息 (8)送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