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镇初级中学厕所保洁协议书
甲方:翟镇初级中学 乙方:厕所保洁员
经双方商定,订立协议如下: 一、厕所保洁员工作内容
保洁时间:2014年2月17日至2015年2月16日 工作内容:学校操场西南角的公共厕所 保洁要求:
1、学校教学区公共厕所每天至少打扫一次,时间自定原则为不影响学生如厕。打扫能做到清除当天大小便污垢、清扫厕所地面。标准为地面无积尘泥浆,无人为垃圾。大小便槽内无积累垃圾。
2、如遇厕所冲水有问题,需到厕所顶,梳理下水通道。
3、如遇上级检查需再次打扫厕所,应予以服从临时性打扫厕所的任务。 4、每月需要用专用厕所清洗剂清洗一遍,做到不留大小便污垢。
5、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厕所彻底除垢清洗。除垢用品由甲方提供;清洗标准为清洗后大小便槽及墙面洁白光亮。
6、厕所墙面无明显污垢,划痕,手脚印印迹等。 三、工资待遇
1、打扫厕所所需物品由学校提供。
2、如有不打扫或不服从安排打扫厕所扣除每次20元。 3、打扫个人安全自行负责,学校不承担个人安全责任。 4、每学年9000元,在每学期结束后可领取相应工资。 四、附则
1、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如果拖延移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因自身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未能提供劳务期间,甲方不支付劳务报酬。
3、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字并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01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