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
1.只有围绕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并以团队成员集体署名(不少于3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方可认定为团队取得的成果。
2.省级以上展览及比赛获奖以学校认定为准。项目(课题、论文、专利、专著、获奖等成果应以大连工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3.具有讲师及以下职称的年轻教师作为团队成员可不计入考核指标,同时也不参与奖励分配,具体人员由团队负责人提出名单;入选团队的成员在申报各级各类项目时给予优先考虑。
4.近五年指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第一个建设期内指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5.本方案由科学技术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