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史系
“欢送杯”篮球运动会
秩序册
政史系团总支
政史系学生会
目 录
1、竞赛规程
2、“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
3、组委会名单
4、参赛队队员名单
5、竞赛日程表
6、比赛成绩记录表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史系
“欢送杯”篮球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 竞赛目的
为了丰富我系师生的文化生活,增进各班同学之间的交流,激发大家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推动我系篮球的深入发展,为此举办我系“欢送杯”暨第七届篮球运动会。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12年 5月 陇南师专灯光球场 三、 主办单位:政史系团总支
承办单位:政史系学生会 四、 参赛单位 1、政史系教工队 2、09级团队
3、10思想政治教育班男队 4、10历史教育班教育班男队、女队 5、10法律事务班男队 6、11思想政治教育班男队、 7、11历史教育班男队、女队 8、11法律事务班男队、女队 五、参赛办法
1、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比赛服装尽量统一。
2、以班为单位参赛,每班设男、女代表队各一队。特邀教工男队、女队参赛。 3、每队设领队、教练、队长各一人。队员10人。
4、各班报名后不得更改,确认后如不参加者,按弃权论处。 六、参赛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单循环,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名次排列按各队竞赛得分累计决定,如遇两队积分相同,按同分之队间的胜负决定排名,胜者胜出,若三队或三队以上仍不能区分胜负,则按得失分率计算,得分多者胜出,如得失分率仍相等,则按他们在全部竞赛中的得失分率而定,得分率大者名次列前。
2、比赛采用包时制,男队上下半场各25分钟,女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上下半场每队各有两次暂停机会,上半场暂停未用完者,不可延续到下半场。每次暂停时间为1分钟。比赛结
束前3分钟内不允许叫暂停。
3、本次比赛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执行。 七、奖励办法
1、男队奖励前两名、女队奖励前2名; 2、有价值球员奖励10名; 3、精神文明奖男女各设1名; 4、先进工作者10名; 5、优秀裁判奖10名; 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
为发扬“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营造出“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树立公平竞争、团结拼搏的体育道德风尚,倡导“友谊第一、比赛第二”重在参与。大会组委会决定开展“精神文明奖”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和要求如下。 一、 奖励名称 “精神文明奖” 二、 评选范围
凡参加本次比赛的班级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三、 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2010年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史系第五届篮球运动会竞赛规程》和大会有关规定要
求。
2、比赛作风优良、态度端正、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3、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奋发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4、尊重公序良俗,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服装整洁,仪态得体。 5、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6、具有全局观念,遵守大会的有关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局部利益服从全局
利益。
7、这次比赛将各班未参赛的同学到场观看及提供服务,集体观念等方面的表现列为“精神文明奖”
评选的重要条件。 四、 评选办法
“精神文明奖”评选活动在大会组委会的领导下,由大会宣传组负责实施。 五、 评选活动注意事项
1、在评选中要加强宣传教育,将评选活动与平时教育,管理结合起来,防止单纯任务观点,不搞形
式主义。
2、评选工作要注意赛场表现与平时表现相结合,运动技术水平与赛场作风相结合,要有利于运动队
之间、运动员之间的团结,培养团队意识和集体观念。 3、评选结果,应当在比赛全部结束后公示。
大赛组委会
组委会名单 主 任:闫 辐
副主任:马勤学 何公德
委 员:杜向辉 张建斌 陈 贤 黄 丽 漆宏杰 贾建文 刘冯丽 马振东 裁判长:张建斌
裁判员:漆宏杰 邢延银 郭 磊 牟启发 马振东 杜亚威 李长春 李 海 纪律组:
组 长:陈 贤 组 员:降美珍 于芳珍 统分组:
组 长:汪武其
组 员:刘 丽 高雁玲 冯旭庆 闫 倩 杨 甜 李小芳 颜丽娜 朱莉莉 贺后勤组:
组长:马振东
组员:邢梓田 王云芳 毛文峰 杜正龙 张云飞 器材组:
组长:杜亚威
组员:张海波 蔺志萍 贾艳梅 肖 潇
参赛队员名单
教工队:
队长:闫辐
队员:闫辐 马勤学 张旭辉 包俊清 杨 涛 高志辉 张建斌 叶金波 崔 峰 11级思想政治教育班 男队:
队长:柏瑞民
队员:柏瑞民 张长红 牟启发 汪武其 王 坤 董东艳 白志峰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