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01表 企业基本情况——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本表除第6项以外,其余项必填。
【1.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按工商部门登记或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更名的单位,要求填写现用名,同时用括号注明曾用名。
【2.单位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已经取得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报法定代码。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长度为9个字符,不能含有0-9或A-Z(必须大写)之外的字符,中间的“—”不能填。
对于大型联合企业(或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凡具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条件的,填写企业的法人代码。不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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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在填写企业法人代码时,除填写其所属单位(联合企业、集团或独立核算单位)的法人代码外,还应在括号内方格中填写二级单位代码(系两位码)。二级单位代码指联合企业(或集团)内对其下属的不属于法定赋码范围的二级单位的顺序编号,此码由联合企业(或集团)统一编制。
尚未领取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按各级环保部门赋予的临时代码填报。
临时代码的编码原则:临时代码共十一位码。前六位为所在县(区)行政区划代码,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填写,第七位为汉语拼音G(代表工业源),后四位为县(区)环保部门对其进行编码,范围从0001~9999。
【3.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企业法人单位填写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填写。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能填写职务及职称,如王厂长、王经理。
【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单位所在地指检查对象生产场所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地市、县、乡以及具体街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行政区划代码要根据检查对象详细地址按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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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代码指检查对象生产场所实际所在地的地区行政区划代码。根据检查对象的详细地址,按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将相应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在方格内。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提供范围内的县以下地区,由县(区)环保部门按编码规则自行编码填报,自行编码不得与已统一编制的代码重复。
《行政区划代码》可从“中国环保热线”网站(www.12369.gov.cn)上下载。
【5.地理坐标】中心经度和中心纬度:分别指检查对象厂区中心的经度和纬度。填报格式均为 XXX °XX′XX \,中心经(纬)度的分和秒应填写0~59之间的数据。
【6.所在工业园区名称】位于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等)内的检查对象填写此栏。工业园区名称须用全称规范填写,不能简写。
“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名单”可从“中国环保热线”网站(www.12369.gov.cn)上下载。
【7.联系方式】指负责提供检查信息人员的姓名、办公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以及企业值班电话。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需填写两位企业环境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手机号码,保证应急状态下联系畅通。
【8.行业类别】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对各类单位进行分类。一个企业属于哪一个工业行业,是按照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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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的性质(一般按在工业总产值中占比重比较大的产品及重要产品)把整个企业划入某一工业行业小类中。
行业代码按照下列《行业代码表》将行业小类代码统一填入方格内。行业代码必须与行业类别名称对应。若某个检查对象生产、经济活动涵盖多个行业小类,可填报中类代码,最后1位代码,补“0”。
行 业 代 码 表
代 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25 26 251 类别名称 石油加工、炼焦业 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 指从天然原油、人造原油中提炼液态或气态燃料,以及石油制品的生产。 指从油母页岩中提炼原油的生产活动。 指主要从硬煤和褐煤中生产焦炭、干馏炭及煤焦油或沥青等副产品的炼焦炉的操作活动。 说 明 2511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2512 人造原油生产 252 2520 炼焦 261 262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硝酸的生产,列入2621(氮肥制造)。 乙二醇的生产列入2653(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 指化学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的制造。 指矿物氮肥及用化学方法制成含有作物营养元素氮的化肥的生产。 指以磷矿石为主要原料,用化学或物理方法制成含有作物营养元素磷的化肥的生产。 9
2611 无机酸制造 2612 无机碱制造 2613 无机盐制造 2614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2619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肥料制造 2621 氮肥制造 2622 磷肥制造
代 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说 明 指用天然钾盐矿经富集精制加工制成含有作物营养元素钾的化肥的生产。 指经过化学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含有两种以上作物所需主要营养元素(氮、磷、钾)的化肥的生产。包括通用型复混肥料和专用型复混肥料。 2623 钾肥制造 2624 复混肥料制造 指来源于动植物,经发酵或腐熟等化学处理2625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后,适用于土壤并提供植物养分供给的,其主要成分为含氮物质的肥料制造。 2629 其他肥料制造 指上述未列明的微量元素肥料及其他肥料的生产。 指用于防治农业、林业作物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调节植物生长的各种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生物化学农药,以及仓储、农林产品的防蚀、河流堤坝、铁路、机场、建筑物及其他场所用药的原药和制剂的生产。 指化学农药原药,以及经过机械粉碎、混合或稀释制成粉状、乳状和水状的化学农药制剂的生产。 指由细菌、真菌、病毒和原生动物或基因修饰的微生物等自然产生,以及由植物提取的防治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农药制剂的生产活动。 指在天然树脂或合成树脂中加入颜料、溶剂和辅助材料,经加工后制成的覆盖材料的生产。 指由颜料、联接料(植物油、矿物油、树脂、溶剂)和填充料经过混合、研磨调制而成用于印刷的有色胶浆状物质,以及用于计算机打印、复印机用墨的生产。 指用于陶瓷、搪瓷、玻璃等工业的无机颜料及类似材料的生产,以及油画、水粉画、广告等艺术用颜料的制造。 10
263 农药制造 2631 化学农药制造 2632 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 2641 涂料制造 2642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3 颜料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