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法治疗的适应证选择不当。对于C2、C3型的骨折,由于骨折程度严重,且涉及关节面,不适宜进行手法复位,即使进行了充分的复位,也难以维持。对于这样的骨折,我们建议直接采用手术治疗的方法。
2. 通常是手法不够熟练。主要是牵引力不够,持续的时间不够,骨折断端仍然嵌插,即使进行了上述操作,掌倾角、尺偏角仍然难以恢复,暴力复位可能进一步加重骨折
3. 对于粉碎性、不稳定性骨折,小夹板外固定的松动容易导致骨折移位,应维持有效稳定的固定、加强小夹板固定的管理,及时调整松紧,可适当增加扎带、改用有弹力的扎带。
4.功能锻炼时间选择。对于稳定性较差的骨折,早期适当进行指关节活动,逐步加强到掌指关节,循序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