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9 指示灯及按钮,所有指示灯按钮颜色为:红色—已激磁,运行接通;绿色—非激磁,停止断开。在屏上布置位置:绿左红右。 5.9 联锁
高压开关柜应具备防止误拉、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插头,防止带接地刀(或接地线)送电,防止带电合接地刀(或挂接地线),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等五项措施,并应符合SD318《高压开关柜闭锁装置技术条件》的要求。接地闸刀与出线仓后仓门实行可靠的机械闭锁。
5.10 外壳及其支架的防锈
5.10.1外壳防锈应采用喷塑和烤漆工艺,对钢板在上漆前必须有清洗工艺保证,以提高防腐的质量。
5.10.2 高压开关柜表面油漆颜色的要求:其内部的表面,应涂反光差大的浅色,其外部表面则应喷涂不刺目、不反光,且美观的油漆。色标另定。
5.10.3 同一型号和同一批产品,其内、外表面油漆的颜色要求一致。 5.11 高压开关柜应装设的辅助附加装置 a.回路应有带电显示和防误装置;
b.柜体去湿器及专用小开关,电压为AC220V; c.柜体内设照明装置电压为AC220V d.仪表:
电能表: 主变回路不在柜内安装,其他回路采用三相三元件合一电能表(1.0级)。电能表均需配置DFY-1联合接线盒。 6 型式试验 6.1 总则
6.1.1 型式试验是高压开关柜定型生产的必备技术条件。
6.1.2 可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方案进行型式试验,试验时,应附有所有接线方案图及试品的装配图。 6.2 项目
产品的型式试验项目如下: a. 绝缘试验;
b. 主回路电阻测量及温升试验; c. 动、热稳定电流试验; d. 关合和开断能力试验; e. 机械试验; f. 防护措施试验; g. 振动试验; h. 环境条件试验;
i. 内部故障电弧效应的试验。 J. 外壳的机械强度试验 7 出厂试验 7.1 试验项目
a. 主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
b. 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 c. 测量主回路电阻及主设备的调整试验;
d. 机械性能、机械操作及机械防止误操作装置或电气联锁装置功能的试验; e. 仪表、继电器元件校验及接线正确性检定;
f. 在使用中可以互换的具有同样额定值和结构的组件,应检验互换性。 7.2 每一个运输单元都应在制造厂内进行出厂试验。 7.3 出厂试验情况应填写在报告中,随产品移交用户。
7.4 高压开关柜中的有机绝缘组件、部件,凡在配套工厂已进行过局部放电以及其它试验的,其试验记录应随出厂试验报告一并提交给用户。 8 投标应提供的资料
制造厂应用文字及图形的方式给出。 8.1 技术条件及特性包括: a. 按用户所选型号的技术条件; b. 各种系列产品的额定参数;
c. 制造厂所生产的各系列产品所配断路器、互感器等的特性; d. 型式试验报告及鉴定资料。 8.2 结构特征包括:
a. 运输主件的最大重量; b. 设备的外形尺寸;
c. 外部进出线的布置安装方式;
d. 操动机构所消耗的功率及动作时间; e. 运输和安装所用的器材; f. 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g. 按制造厂生产产品的特点向用户推荐的品种及其备件清单和各种产品相应功能单元的价格;
9 运输、贮存、安装及运行维护
制造厂应在安装、使用说明书中给出下列说明。 9.1 运输、贮存和安装过程中的必要条件
在订货时,制造厂所规定的周围空气温度和湿度,在运输、贮存及安装不能保证时,应给出相应的说明。 9.2 安装
制造厂提供的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9.2.1 开箱和吊运所需的专用工具、工作程序及方法,均应详细说明。
9.2.2 当高压开关柜某一、或所有功能单元需拆开运输时,所有部分应清楚地加以标志,这些部分的装配图应随设备一起提供。 9.2.3 高压开关柜的安装、使用说明书中,应包括产品的布置和对基础的要求(其中包括动、静载荷),以便根据它完成现场安装的准备工作。这些资料应说明: a. 组件的总重量;
b. 超过100kg的单独吊运件的最大重量。 9.2.4 连接应包括下列资料:
a. 导体的连接,通过动、热稳定试验的最小截面,防止过热和可能出现的不应有应力的措施,以及应当保证的电气间隙的规定; b. 辅助回路的接线图; c. 接地连接。
9.2.5 应给出整个产品安装完毕和全部接线完成后的检查试验项目和要求。 9.3 维护
9.3.1 制造厂应给出维护工作内容的说明、操作次数、运行时间或其他合适的判据,即在达到上述规定的操作次数或运行时间后,设备的某些零件应进行检修或更换。
如果为了进行维护工作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而需要临时插入绝缘隔板,则该隔板应由制造厂提供,同时要说明使用的条件和方法。检修时临时使用的绝缘隔板,亦应满足第5.2条的要求。隔板及其支持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免发生意外的触电事故。 9.3.2 主回路应给出以下内容:
a. 触头的检修、调整及应更换的有关数据和说明,触头允许烧损的程度和更换有关元器件的标准;
b. 断路器分、合闸时间弹跳和速度以及其允许的偏差; c. 主回路电阻值。
9.3.3 操动机构应给出以下内容:
a. 维护、检修周期及其需采取临时检修的判据; b. 维护、检修的程序及应注意的事项; c. 主要部件的调整值及允许的误差范围。
9.3.4 仪表、继电保护等二次回路及辅助设备应给出以下内容: a. 单个组件特性的出厂试验记录; b. 哪些部分应定期检查。
9.3.5 轴承及润滑应给出以下内容: a. 哪些轴承应进行定期检查;
b. 添注润滑剂(脂)应注意的事项,产品随使用地域、环境的不同,应采用何种牌号的润滑剂(脂)及其相应质量要求。 9.3.6 电气连接应给出以下内容:
a. 在什么情况下电气连接处应采取防电化腐蚀措施; b. 哪些电气连接部位应进行检查; c. 电气连接检修的工艺标准。
9.3.7 产品对环境的适应应给出以下内容: a. 产品必须保持在怎样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b. 关于保持清洁和防止腐蚀方法的有关说明。 9.3.8 零、配件应给出以下内容:
a. 随产品带的易损、易耗零部件品种及数量的清单;
b. 维护检修中常用零部件的图表,其内容包括零部件名称、应储数量、制造厂图号(或备件编号)、简单几何图形及应安装使用的部位。 9.3.9 专用工具应给出以下内容:
a. 应注明,几台同类产品应备有一套专用工具;
b. 随产品所带专用工具的品种,数量清单,清单中还包括工具名称、简单几何图形、制造厂图号(或编号)以及各工具的使用方法。 10 质量保证:
10.1 制造厂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应有各种质量体系保证,由国家指定机构进行产品试验,并出具权威证明。供货的设备除满足本规范书外,应是制造厂已经生产过一定数量的同类产品,且通过机械部和电力部规定程序进行的运行鉴定。
10.2 供方应保证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元器件(包括供方的外包件在内)及试验等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10.3 产品出厂试验应有需方人员参加,出厂试验方法由供方提出,需方认可,参加试验的需方人员不签署任何质量证明,不解除供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也不能代替需方到货后的检验。
二、12kV开关柜内真空断路器技术规范
1 概述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12kV高压开关柜内的真空断路器。所列技术规范为基本要求,供方产品至少不得低于此要求,并应详细提供其产品制造、试验标准。 断路器采用一体化弹簧机构 2 环境条件
与12kV户内高压开关柜使用环境相同。 3 额定值
3.1 额定运行电压 Un=12kV
3.2 额定绝缘水平
额定绝缘水平见下表:
绝缘水平额定电压 1min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kV 额定冲击耐受电压峰值kV 对地 断口间 对地 断口间 10 42 48 75 85
3.3 额定电流(见各变电所开关柜参数) 3.4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主变进线柜、分段柜:20kA、 25 kA 其他开关柜: 20kA、25 kA 直流分量百分数为32%
3.5 额定动稳定电流和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50kA、63 kA(峰值)
3.6 额定热稳定电流及其持续时间额定值: 20 kA/3秒、25 kA/3秒、31.5 kA/3秒 3.7 额定操作顺序:
分…0.3s 合分…180s…合分
3.8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下的开断次数:≥50次
3.9 额定电流的开断次数和连续机械操作试验次数:
断路器额定电流的开断次数为≥20000次。机械寿命≥20000次。 3.10 合闸与分闸装置的额定操作电压:DC220V 储能电机电压: AC220V 3.11 真空开关管(即灭弧室)的有效期
有效期为15~20年(在有效期之末,真空开关管的真空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灭弧室为瓷质外壳,爬距大于216cm
注:有效期包括储存期和使用年限,此时间从真空断路器出厂(真空断路器制造厂)之日算起。
3.12 操作小电感电流时的过电压值
真空断路器开断小电感电流时的过电压值,不应超过制造厂指定的水平,制造厂应提供截流值水平。
3.13 真空开关管(即灭弧室)
应符合制造厂专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4 结构和技术要求 4.1 一般结构要求
4.1.1 同型号真空断路器所配用的真空开关管,其安装和端部联结方式、尺寸应统一,保持真空开关管的互换性。
4.1.2 真空开关管随同真空断路器出厂时,其真空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且应标明产品出厂日期。
4.1.3 真空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应装设不能复位的操作计数器。
4.1.4 真空断路器的操动机构应具有防跳和自由脱扣装置,在操作方式中不容许采用手动直接合闸(手动合闸仅限于机械调试中使用)。
4.1.5 真空断路器应装设分、合闸按钮和分、合闸指示器。
4.1.6 真空断路器外壳接地点上应有防锈、导电性能良好、直径为12mm的接地螺栓,接地点附近应标有接地符号。 4.1.7 真空断路器的二次回路(包括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应有导线和接线端子相连,且二次回路与主回路隔离。
4.1.8 操作机构的控制、联动、信号回路及元器件应能承受2kV(1min)工频试验电压。 4.1.9 操作机构的各种线圈(电动机绕组和接触器除外)的匝间绝缘应能承受2.5Ue(1min)的工频耐压试验。 4.2 技术要求
真空断路器的产品技术条件中应规定的参数: a. 触头自闭力;
b. 触头额定开距下的反力,触头的最大开距和超程,分、合闸时间; c. 触头最小工作压力或自闭力下的回路电阻; d. 触头允许磨损厚度; e. 纵向静态安全压力;
f. 触头合闸弹跳时间,触头分闸弹跳幅度,自动重合闸的无电流间隔时间; g. 平均分、合闸速度,相间带电部分最小间距;
h. 三相触头分、合闸的不同期性范围(不得大于2ms); I. 时间~电流特性曲线误差(〈±10%); j. 允许储存期。 5 试验
5.1 型式试验项目 a. 绝缘试验; b. 温升试验; c. 机械试验;
d. 动、热稳定试验;
e. 短路的关合和开断试验—出线端短路试验、异相接地试验; f. 开断与关合电容器组试验; g. 开断与关合电动机试验; h. 开断与关合电抗器试验; i. 开断与关合电缆线路试验; j.失步的开断与关合试验; k.电寿命试验;
l.真空开关管的环境条件试验及其它: 低温试验 高温试验 恒定湿热试验 温度变化试验 储存期的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