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ˉFF/AR抗溶性水成膜 泡沫灭火剂技术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买方为甲方,卖方为乙方。
甲方拟采购由乙方供货的消防泡沫液一批,为明确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确定售后服务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一、执行标准:
按国家标准执行(GB15308-2006《泡沫灭火剂》)。 二、技术要求:
1.乙方提供的3ˉFF/AR泡沫灭火剂必须在-10℃~50℃的条件下满足如下技术指标:
项目 泡沫液的PH值 泡沫液的发泡倍数 泡沫液的25%析液时间min 技术指标(标准要求及标准条款号) 执行标准:GB15308-2006 6.5~9.5 5.0±20% 6.5±20% 灭火时间:≤3min (4.2.1.2) 强施放 抗烧时间:≥10min (4.2.1.2) 灭火时间:≤3min (4.2.3.4) 缓施放 抗烧时间:≥15min (4.2.3.4) 备注 泡沫液的灭火性能 (IA级) 2.甲方须提供本协议相应产品的国家检验报告、3C认证、消防产品身份认证。
3.产品保存期:按国家标准执行,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保存期≥贰年,我司承诺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保存期≥肆年,在保存期内产品各项性能技术指标不低于GB15308-2006 技术指标的要求。
4.产品包装及数量:产品使用200公斤塑桶包装,每桶的毛重≥210KG。包装上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标明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混合比、产品净重、生产日期和批号、厂家信息及存储条件等。共计45只桶。
5.考虑到消防产品的重要性,乙方提供产品应提供《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3C证书,在产品使用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事故和责任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6.产品在我司承诺的保存期有效期内,若检验发现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及时负责免费更换及相应的经济赔偿。(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妥与乙方无涉)。
7.产品出厂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中各项技术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文件、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在我司承诺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保存期,负责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免费检测,并及时向乙方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继续使用。直至到达使用有效年限。
8.泡沫液和泡沫混合液为非易燃品,对生物无明显毒性,对环境无污染,产品存储条件下安全可靠。
9.乙方每批产品发货时均留样以便仲裁。 三、售后服务:
1.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四、其他条款:
在合同签定之后,甲方如有需要补充增加协议内容,乙方将承诺予以配合。具体内容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购消防泡沫液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如非不不可抗原因终止本协议,应负责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 贰 份,双方签字确认并各持壹份。
卖方: 买方:
卖方代表人: 买方代表人: 日期: 2014-04-19 日期: 2014-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