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制度 - 图文(3)

2018-12-27 16:23

2.当洪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虽然尚未淹没支座、梁体,但桥墩已受到较大的洪水冲击力时,工务段应派人看守巡查,加强对墩台、梁体、线路的监视。当洪水下降趋势明显,水位明显下降,并经检查确认设备正常后后方可撤消,并及时向路局调度所工务调度汇报。

第20条 当水位达到危急警戒水位值时

1.工务段分管段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工务工区(或车间)派人至相关车站驻站联络。看守巡查人员应每隔1小时测量一次洪水位,做好记录后立即向工务段调度汇报,工务段调度立即将观测数据报路局调度所工务调度。

2.当洪水位继续上涨,淹没支座底部时,工务段应立即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运统-46)做好登记,要求对列车进行限速,登记格式为:“××桥×时×分洪水位淹没×号支座底部,××站至××站间 上(下)行线×× Km ××m至×× Km ××m列车应限速××km/h”。并派人疏导、打捞河槽内漂浮物,防止撞击桥墩。当水位下降趋势明显,不再淹没支座,并经检查设备正常后,应当及时提速或恢复常速,并在车站做好销记;当洪水继续上涨,淹没支座并接近(或淹没)梁体底部,根据河槽内漂浮物情况可采取封锁措施,工务段应立即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运统-46)做好登记,要求对区间进行封锁,登记格式为:“××桥×时×分洪水位淹没(接近)×号梁体底部,××站至××站间 上(下)行线扣发列车”,当水位下降后,应根据水面至梁底高度和河槽内漂浮物情况,并经检查设备正常后,及时限速开通区间线路,水位继续下降不再淹没支座并经检查设备正常后,应及时办理恢复常速手

— 11 —

续。

3.工务段调度应及时将洪水位观测数据、限速、封锁线路等信息报路局防洪办。

第六章 防洪地点管理制度

第21条 防洪地点按Ⅰ级、Ⅱ级和Ⅲ级进行划分:

1.Ⅰ级防洪地点:一年四季均可能发生灾害,但汛期发生的可能性更大,一旦发生将严重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地点,如重度危岩、严重陷穴、大型滑坡等地段。

2.Ⅱ级防洪地点:设备质量存在一定程度的病害,或周边环境影响比较恶劣,在汛期降雨过程中及降雨后一段时间内均可能发生水害,一旦发生将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地点,如排水不良、边坡支护不足以及边坡支挡设施质量存在隐患等地段。

3.Ⅲ级防洪地点:虽无明显病害特征,但雨季在较强降雨等诱发下仍可能产生水害的隐患地点。

4.防洪地点由工务段负责在当年汛前进行全面调查,汛期根据检查结果动态调整,Ⅰ、Ⅱ级防洪地点应逐处制定应急抢险专项方案。

5.工务段应将汛前防洪地点调查报表和汛期动态调整建议报路局防洪办,由路局防洪办组织审核后发文公布。

第22条 防洪地点安全监控要求 1.工务部门: (1)Ⅰ级防洪地点

— 12 —

①由工务段选派经培训合格的职工对Ⅰ级防洪地点进行常年看守或汛期昼夜看守,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看守制度和岗位职责,绘制详细设备巡回图,并在看守点进行揭挂;汛前及时设置“防洪呼叫标”以及“防洪重点地段”标志牌;按规定配齐防洪对讲机、铁路固定电话、信号旗、信号灯、火炬、响墩、磁铁式短路铜线(用于自动闭塞区间的应急防护,下同)等应急防护备品。

②看守人员应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按图巡回制度:看守人员应严格按照工务段制定的巡回图进行巡守,执行规定的检查观测制度。做到坚守岗位、勤检细查,不得擅离职守。

迎送列车制度:看守人员值班时要佩戴臂章,当列车通过巡守地段时,应按有关规定站在安全地点手持规定信号迎送列车(上山、下河检查时除外),并将列车通过时间记入登记薄内备查。

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值班时的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措施交接清楚,清点信号、工具备品,正确填写交接班记录。

联合检查制度:巡守人员除岗内检查外,还应配合工长、车间主任对防洪地点进行定期联合检查,参与研究防洪地点设备变化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入病害观测记录薄内。

与机车、车站的联控制度:正常情况下回应机车与看守点之间的联控(以下统称为“机守联控”),遇险情及时进行看守点与机车之间的联控(以下统称为“守机联控”)以及看守点与车站之间的联控(以下统称为“守车联控”),同时做好现场防护,以最快速度拦停列车。

(2)Ⅱ级防洪地点

— 13 —

汛前设置好“防洪重点地段”标志牌,明确汛期临时监护负责人,划好责任区段,制定临时监护办法和监护制度,备齐防洪对讲机、信号旗、信号灯、火炬、响墩、磁铁式短路铜线等应急防护用品。遇有大雨或有大雨预报时,临时监护人员应及时到位进行雨中及雨后一段时间的临时看守,连续降雨或强降雨时,一般情况下应继续看守2~3天(详见第7条规定),设备正常后方可取消临时看守。看守期间应及时做好守车联控,遇险情按规定做好守机、守车联控,做好现场防护,以最快速度拦停列车。

(3)Ⅲ级防洪地点

当降雨量达到出巡警戒值后,工务段安排职工携带防洪对讲机、信号旗、信号灯、火炬、响墩、磁铁式短路铜线等应急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巡回图分批次对Ⅲ级防洪地点进行不间断冒雨巡查。

(4)对于地质条件复杂、瞭望距离短、看守设备长的Ⅰ级、Ⅱ级防洪地点,工务段应根据现场实际,合理安排多个看守点,确保看守范围通视良好,原则上看守长度不宜超过300米。看守房的位置应慎重选定,满足看守人员防护和避险需要。

(5)“防洪重点地段”标志牌设置位置:①标志牌内侧至线路中心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基础牢固。②当线路为单线时,起点标志牌设在线路左侧,正面朝向列车运行方向。终点标志牌设在线路右侧,背面朝向列车运行方向。当线路为双线或多线时,应分别按线别设置。起点和终点标志牌均设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起点标志牌正面朝向列车运行方向,终点标志牌背面朝向列车运行方向。③标志牌至防洪重点地段两端

— 14 —

距离,列车时速120公里及以下区段,不小于800米;列车时速120公里以上至160公里及以下区段,不小于1400米;列车时速160公里以上区段,不小于2000米(具体图示见附件8)。

“防洪重点地段”标志牌由各工务段按路局每年公布的“防洪地点一览表”的处所于每年汛期开始前安设完毕;每年汛期结束后由工务段拆回维修、保管待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安全的汛期临时危险地段可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6)防洪呼叫标在距离防洪地点3公里的来车方向处设置,其正面朝来车方向,防洪呼叫标内侧距线路中心不得少于3米,基础牢固。标志牌正面白底黑字,标注“防洪呼叫标”,背面白底,正面、背面均具有反光效果。标志牌长1.0米,宽0.24米,下端距地面1.1米,立柱埋深不小于1m(具体图式见附件8)。

2.机务部门

(1)根据路局每次公布的防洪地点,将Ⅱ级防洪地点写入机车IC卡进行运行安全提示。配合电务部门将Ⅰ级防洪地点纳入LKJ基础数据进行语音提示。

(2)组织机车乘务员进行专题培训和考试,将担当区段防洪地点发至所有机车乘务员,出勤携带。

(3)在接到大雨及以上雨情预报后,由运用干部对出勤机车乘务员进行传达,对雨中及雨后3天的重点列车安排添乘指导。

(4)机车司机汛期在列车头部接近Ⅰ级防洪地点设置的“防洪呼叫标”后立即呼叫防洪看守点,与防洪看守点进行联控。

— 15 —


铁路运输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制度 - 图文(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语言学概论作业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