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环评证甲字 第****号
新能源有限公司
共和3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送审版)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
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
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和消费国,能源将近76%由煤炭供给,这种过度依赖化石燃料的能源结构已经造成了很大的环境、经济和社会负面影响。大量的煤炭开采、运输和燃烧,对我国的环境已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是保证我国能源供应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搞光伏发电,利用我国的荒漠资源,是变废为宝,保障我国能源供应战略安全、大幅减少排放、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青海省十分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要使光伏发电成为战略替代能源电力技术,必须搞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系统,而这个技术已经实践证明是切实可行的。 ******位于青海省的东部,属青海省太阳能资源丰富区,具有良好的开发利用前景。 建设共和3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工程,既能够改善生态环境、又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收益,同时也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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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共和3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有限公司 何康德 联系人 王晋 ******城中区兴业路3号 13897639730 传真 -- 邮编 810021 青海省海南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一塔拉光伏发电园区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707500 29566.64 环保投资 (万元) 预期投产 日期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25 青发改函[2013]223号、 青发改函[2013]303号 D4419其它能源发电 1870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013年12月 0.42
在此背景下******有限公司拟在共和县恰卜恰镇一塔拉光伏发电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共和3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2013年8月,******有限公司委托******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项目相关资料,经过现场踏勘,进一步调查、收集、核实了有关资料,在深入分析工程内容和所在地环境特征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本环评报告表。 2、编制依据 2.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 (10)《青海省水功能区划》(青政办[2004]64号); (1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5号令); (1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18日施行;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2号; 2.2技术规范文件与标准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7)《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2.3项目相关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2)《******有限公司共和3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北京国庄国际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 3.1 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共和3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南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城以南约12km,G214国道东侧共和县恰卜恰镇一塔拉光伏发电园区内,场址区范围为N36°10'15\~N36°10'41\,E100°37'50\~E100°38'26\。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劳动定员和生产制度:整个光伏电站的定员10人,总经理1人,负责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安全生产、经济运营等全面工作;生产运行部9人,主任1人,负责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安全生产运行的管理和设备维护检修等工作,实行四值三运转,检修维护6人,分机械和电气,综合办公室(含财务)2人。每年工作365天。 工程投资:工程静态投资29566.64万元。 建设期:6个月 3.2 总体方案设计和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青海省******境内,位于共和县南侧约12公里处的共和县光伏产业园区内,位于国道214的东侧,交通便利。本项目场址建设30MWp,围墙占地面积为70.75公顷,地势较为平坦开阔,起伏不大。 项目装机容量为30MWp。本光伏电场的接入系统方式为:建设一座35kV开关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30个1MW的并网发电单元,每个并网发电单元经1台升压变压器升压到35kV,以3回35kV进线接入35kV开关站,从35kV开关站以1回35kV出线接入园区内的110kV汇集站并网。本光伏电场最终的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的审查意见为准。 在场区范围内安装120400块单组容量为250Wp的光伏电池组件,光伏电站总容量为30.10MWp,分成30个1MW光伏发电子站,每个光伏子站为98、100或101组,每个光伏发电子站经2台500kW逆变器转换后接入1台35kV箱式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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