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逻辑学在辩论赛中的运用
肯定命题,其谓项都不周延,只要是否定命题,其谓项都周延。
为了便于理解和运用,像“成功的影视作品应不应该拍续集”这样的辩题,我们可以把S理解为“成功的影视作品”,把P理解为“拍续集”,由此我们可以分解出以下四个命题:
“所有 成功的影视作品 应该 拍续集”——全称肯定命题(SAP) “有的 成功的影视作品 应该 拍续集”——特称肯定命题(SEP) “所有 成功的影视作品 不应该 拍续集”——全称否定命题(SIP) “有的 成功的影视作品 不应该 拍续集”——特称否定命题(SOP)
可以看到,性质命题中除了主项和谓项,还有像“所有”“有的”“应该”“不应该”这样的字眼。
其中,“所有”“有的”这样的概念,表示的是主项的数量,因此称之为“量项”,可以作为量项的词语还有“一切”“任何”“凡是”“某些”“有些”等。
而“应该”“不应该”这样的概念,作用在于联结主项与谓项,因此称之为“联项”,可以作为联项的词语还有“是”“不是”“会”“不会”“利于”“不利于”“能”“不能”等。
(三)关系命题
关系命题是反映事物与事物之间关系的命题,既可以断定事物之间具有某种关系,也可以断定事物之间不具有某种关系,如:
①大学文化建设,科学精神比人文精神更重要。 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可以并行。 ③温饱不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
命题①反映了“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有相比之下更重要的关系。命题②反映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可以并行的关系。命题③反映了“温饱”和“道德”不具有必要条件的关系。
任何关系命题都由三个部分组成。
关系者项,表示一定关系的承担者的概念,也就是关系命题的主项。 关系项,表示关系者之间所存在的关系的概念,也就是关系命题的谓项。 量项,表示关系者数量的概念,通常用其判断关系者项是否周延。
例如“很多同学喜欢费迷队长”这一命题: “同学”和“费迷队长”就是关系者项; “喜欢”就是关系项; “很多”就是量项。
^o^ 所以,嗯~这个命题是正确的,因为,后面我还要拿费迷队长举例子的说~
6
关于逻辑学在辩论赛中的运用
三、性质命题的演绎推理
(一)性质命题的直接推理
只根据一个前提就推出结果的推理,是直接推理。直接推理事实上是由一个命题变形而实现,结构很简单但思维过程却比较麻烦,因为并不是随意将命题变形都可以实现正确的推理,需要遵循一定的逻辑学规则,而这些规则因为复杂所以很难记忆,直接说出来也很难让观众理解,所以在辩论赛中,直接推理通常要经过华丽的语言和丰富的事例包装,让严密的逻辑套上华丽的外衣。
例:1997年国际大专辩论会 首都师范大学对马来亚大学 真理会/不会越辩越明
反方一辩:对方辩友那么推崇辩,那么就请你们以辩来论证地球是以23.5度来绕着太阳转的。
隐含的直接推理:“有的真理不会越辩越明”成立<=>“真理会越辩越明”不成立
例: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 武汉大学对马来亚大学 钱是/不是万恶之源
反方三辩:以钱为手段就未必导出恶的结果。如果说钱是万恶之源,大家想一想看,恶的根源为什么会结出善的果实呢?今天我以“万恶之源”来奉养我的父母,今天慈善机构都会以“万恶之源”来救苦济贫,新加坡政府更以“万恶之源”来建设国家,这难道是在行恶吗?可见不是噢。那么对方是不是已经默认了,其实是人的行为决定了钱的善恶。那时钱还怎么可能是万恶之源呢?
隐含的直接推理:“有的钱不是万恶之源”成立<=>“钱是万恶之源”不成立。
例:2003年国际大专辩论会 中山大学对台湾世新大学 顺境/逆境更有利于人的成长
反方结辩:我在顺境当中,父母帮我解决衣食问题,老师帮我解决课业问题,同学帮我抄笔记,解决了可能会被老师点到名的问题。在这样的顺境当中,我问题是解决了,可是我的解决吗,我这个人有成长吗?
隐含的直接推理:“有的顺境不利于人的成长”成立<=>“顺境有利于人的成长”不成立。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辩论赛本身就是对两个不完全正确的命题进行论辩,很多时候给出的辩题并不能直接判断出是全称命题还是特称命题,如2001年国辩中“成功的影视作品应/不应该拍续集”这一辩题,看上去双方的观点应分别理解为“所有成功的影视作品都应该拍续集”和“所有成功的影视作品都不应该拍续集”,但是如果坚持这样理解,两个辩题都是禁不住深究的,因为根据实事求是的精神,一部影片应不应该拍续集,要考虑的问题实在太多,如果影片成功,故事内容还可以延续,观众对故事的延续也有期待,编剧也有能力就此写出很好的续集剧本,导演和演员的档期也都很合适,还能够找到投资方,这样万事俱备的情形下,当然应该拍续集;如果一部影片虽然很卖座,但是给人的感觉是故事已经讲完了观众已经不再期待续集,编剧也写不出更好的内容,甚至恰逢经济危机找不到投资方来赞助拍摄,那么当然不应该拍续集。可是到了场上,我们不可能把这些很纠结的道理全盘搬出来,那样就不是辩论赛,而是对某部影片要不要拍续集这一措施举行公众听证会了,所以双方为了让辩题有可辩性,必须要将对方的观点死咬成“所有的影视作品都??”,同时将己方观点偷换成“有的影视作品??”,所以就出现了下面这个例子:
例: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 耶鲁大学对台湾大学 成功的影视作品应/不应该拍续集
正方二辩:首先我想告诉对方辩友的是,续集不见得就一定比正集拍得不好,《教父》的第二集不是也得了奥斯卡金像奖吗?对方同学刚才还说续集一定会使大家大倒胃口,可是我方已经论证了续集可以满足观众的惯性心理和好奇意识,又能够满足片商的要求,这样两全其美的事我们为什么不做?
上面这段辩词隐含的直接推理是:“有的成功的影视作品应该拍续集”成立<=>“成功的影视作品不应该拍续集”不成立。由此来推翻对方观点。事实上,正方只是将己方观点偷换成了特称肯定命题,将对方观点妖魔化成了全称否定命题,这样的比较一旦设定,观众不经过仔细思考是看不出破绽的,如果反方不及时指出或者以相应的手法进行还击,那么反方的观点将再无立锥之
7
关于逻辑学在辩论赛中的运用
地。
正确的直接推理模式包括:
1、对当关系推理,就是根据A、E、I、O四种命题之间的真假制约关系做出的推理,包括以下四种:
⑴矛盾关系推理,存在于A和O,E和I之间,存在矛盾关系的命题不能同真或同假。 全称肯定命题成立 ? 特称否定命题不成立 全称否定命题成立 ? 特称肯定命题不成立 特称肯定命题成立 ? 全称否定命题不成立 特称否定命题成立 ? 全称肯定命题不成立
⑵差等关系推理,存在于A和I,E和O之间,即全称命题为真时,则特称命题也为真;特称命题为假时,全称命题也为假。
全称肯定命题成立 → 特称肯定命题成立 全称否定命题成立 → 特称否定命题成立 特称肯定命题不成立 → 全称肯定命题不成立 特称肯定命题不成立 → 全称否定命题不成立
⑶反对关系推理,存在于A和E之间,两命题不能同时为真,但可以同时为假。 全称肯定命题成立 → 全称否定命题不成立 全称否定命题成立 → 全称肯定命题不成立
⑷下反对关系推理,存在于I和O之间,两命题不能同时为假,但可以同时为真。 特称肯定命题不成立 → 特称否定命题成立 特称否定命题不成立 → 特称肯定命题成立
2、命题变形推理,就是根据命题本身的性质改变命题自身的前提,从而推出结论的直接推理。
命题成立 ? 命题的逆否命题成立 命题不成立 ? 命题的逆否命题不成立
全称肯定命题成立 → 特称肯定命题的逆命题成立 全称否定命题成立 → 全称否定命题的逆命题成立 特称肯定命题成立 → 特称肯定命题的逆命题成立
(注:“?”表示两条命题之间可双向推出,“→”表示两条命题之间单向推出)
不需要被以上复杂的推理模式所吓倒,所有的推理模式都是有规律可循的,相关逻辑学原理在此不予赘述。我的建议是在讨论辩题的时候尝试考虑辩题当中隐含的各种命题和推论,必要的时候对照上面列举的模式,能够帮你迅速搞清楚讨论辩题时应注重的方向。
(二)三段论(性质命题的间接推理) 1、三段论的定义、结构及其用途
根据两个或两个以上前提推出结果的推理,是间接推理。前提可以无穷多,所需要的前提越多,推理就越复杂,只需要两个前提推出结果的间接推理,就是三段论。
三段论是由两个包含着一个共同项的性质命题推出一个新的性质命题的推理。
辩论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用三段论的方式来证明己方观点,即使很多时候没有直接说明其三
8
关于逻辑学在辩论赛中的运用
段论的架构,或者很多时候隐藏了前提,但论述过程中往往都包含有三段论,下面举例解析说明三段论的结构:
例:1993年国际大专辩论会 悉尼大学对复旦大学 艾滋病是医学问题/社会问题
正方一辩:人类从古到今都面临着疾病的威胁,并会引起死亡,医学就是因此产生的,它可以治疗疾病。如不可以治的话,它可以用医疗的方法来预防。艾滋病就是这样的疾病,它造成的影响,从根本上说就是从医学问题上产生的。
上面这段辩词隐含的三段论:
① 大项——医学问题;中项——疾病;小项——艾滋病。 大前提:所有的疾病都是医学问题。(全称肯定命题,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小前提:艾滋病是疾病。(全称肯定命题,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结 论:艾滋病是医学问题。(全称肯定命题,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上面的推理①中,两个前提中包含了共同词项“疾病”,这种在两个前提中均出现而在结论中不出现的项叫做“中项”。
一个完整的三段论,包含且只包含三个不同的项。其中在结论中充当谓语的是大项,在结论中充当主语的是小项,在两个前提中都出现而结论中不出现的项是中项。
因此,在推理①的结论中作为主语的“艾滋病”就叫做该三段论的“小项”;在结论中作为谓语的“医学问题”就是该三段论的“大项”。
所以,三段论的实质就在于通过两个命题中共有的词项,把两个前提的不同词项联系起来,从而推出结论。
任何一个三段论都是由三个性质命题组成,其中,两个是前提,一个是结论。在三段论的前提中,包含大项的那个命题叫大前提,包含小项的命题叫小前提。
例: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 武汉大学对马来亚大学 钱是/不是万恶之源
反方一辩:对方辩友要告诉我们钱是万恶之源,就得告诉我们,其实一切恶的根源是由钱导致出来的。我方认为,不是。因为钱根本就无法达至是万恶之源的两个特性:第一,它无法告诉我,钱如何全面性地涵盖一切恶源。第二,钱不能够具有源的根本性。
上面这段辩词隐含的三段论如下:
② 大项——万恶之源;中项——世间所有的恶;小项——金钱。
大前提:万恶之源涵盖世间所有的恶。(全称肯定命题,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小前提:金钱并未涵盖世间所有的恶。(全称否定命题,主项周延,谓项周延) 结 论:所以,金钱不是万恶之源。(全称否定命题,主项周延,谓项周延)
上面的推理②中,两个前提具有共同的词项是“能引起数量极大种类繁多的恶”,即为该三段论的“中项”。
在推理②的结论中作为主语的“金钱”就叫做该三段论的“小项”;而在结论中作为谓语的“万恶之源”就是该三段论的“大项”。
逻辑学中,通常用“S”表示小项,用“P”表示大项,用“M”表示中项。 因此,上述两个三段论结构可以分别表示为:
①M——P(大前提) ②P——M(大前提) S——M(小前提) S——M(小前提) S——P(结论) S——P(结论)
9
关于逻辑学在辩论赛中的运用
根据逻辑学上的推论和总结,像①这样形式的三段论,其特殊规则是:小前提必肯定,大前提必全称。其作用在于判断事物的性质。如例①就是用其来判断金钱的特性。
像②这样形式的三段论,其特殊规则是:大前提必全称,前提中必有一个否定,结论也必否定。其作用在于区别不同的事物,同时用来驳斥①这种形式的三段论。如例②就是其用来区别“金钱”与“万恶之源”,同时驳斥“钱是万恶之源”的推论。
此外,常用的三段论形式还有: ③M——P(大前提) M——S(小前提) S——P(结论)
例:2005年国际大专辩论会 马来西亚国家能源大学对中国电子科技大学 善一定/未必有善报
正方立论陈词:曹操生性多疑,听到吕伯奢的家人商量如何杀猪,以为是要杀自己,即使后来真相大白,也因为自私和凶残,宁可一不做二不休让吕伯奢遭受了灭门之灾,可见对恶人行善未必有善报。
上面这个例子便隐含了一条该形式的三段论: ③ M——P(大前提):对恶人行善未必有善报。(全称否定命题,主项周延,谓项周延)
M——S(小前提):对恶人行善是善。(全称肯定命题,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S——P( 结 论 ):有的善未必有善报。(特称否定命题,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
像③这样形式的三段论,其特殊规则是:小前提必肯定,结论必特称。其作用在于反驳全称命题,如上例中就用其来反驳“善一定有善报”这一全称命题。
只要符合逻辑学的规则,以上三种形式的论证方式肯定是正确的,如果对方要找漏洞,也只能通过分析前提的真假来判断。比如在2001年国辩“钱是/不是万恶之源”那场辩论中,正方就质疑过反方的大前提,认为“万”没有“一切”的含义,只能解释为“数量极大种类繁多”,因此“万恶之源,就是说能够产生数量极多,而且品种繁复的恶行”,认为反方提出的“万恶之源导致世间所有的恶”的大前提是错误的,以此切断反方的三段论的分析思路。
概念的偷换以及隐含的大小前提的真假都往往决定了一个三段论的正确与否,由此可以看出,为什么辩手永远热衷于纠结定义,为什么越是在看重胜负的比赛中,双方对于定义的争论越是寸土不让。
2、三段论的规则
⑴一个有效的三段论有且只有三个不同的项。
三段论的实质就是前提借助一个共同的项作为媒介,使大、小项发生逻辑关系从而推出结论。违反这一规则最常见的情况是“四项错误”,即两个前期中包含四个项,很多时候因为同一词语表达不同的概念,使得三段论看起来是三项,实际上是四项。
辩论赛中的例子总是很复杂,我们换一个轻松一点的例子好了~ 大前提:冷的东西可以用来降温。 小前提:费迷队长很冷。
结 论:费迷队长可以用来降温。(费迷你就从了吧每届队长都这么牺牲过来的^o^)
我们看看这个很喜感的三段论??大前提中的“冷”是指温度低,小前提中的“冷”是指营造的气氛有点寒,两个前提中的冷完全不是一回事,因此这个三段论出现了四概念错误,所以??夏天不要想着把费迷队长当空调用,因为这个结论是错的,费迷同学是木有这个功能的~(费迷其实我还是对你很好的~)
例:2005年国际大专辩论会 香港科技大学对中国电子科技大学 公众人物的隐私应当/不应当受到保护 反方立论陈词:我们来看看对方今天最最关注的一个论点,他们说公众人物和你我一样,都享有基本的人权,其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