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资格审查报告由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无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即可,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有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不签字。(×) 16.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供应商进行现场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以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17.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小于300万元,采购人可以找1名专家进行需求论证。(√)
18.采购需求论证过程中,采购人可以邀请供应商进行协商。(×) 19.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能够在评审过程中调剂各包采购限价,不需要在采购文件中载明。(×)
20.询价通知书编制时,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报价。(×) 21.政府采购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只需要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法律专家可要可不要。(×)
22.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中,没有采购人同意,谈判小组、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23.采购人可以将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24.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适用于本级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25.与政府采购工程有关的货物、服务不是构成政府采购工程的组成部分,不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6.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2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履行义务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超越权限代理。(×)
2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
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9.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阶段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评审阶段不需要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30.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用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