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报考条件,并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凡不符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报考人员需持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发电、输变电、供配电、建筑电气、电气传动、电力系统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第一天为概念性考题,分值为180分;第二天为案例分析题,分值为100分;
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只允许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考试时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四、组织实施
人事部、建设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依照《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对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执业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办法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六、成绩管理
凡不符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 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合格证书。 七、合格证书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当地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八、注册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定期注册登记制度,注册有效期为
2年。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当地规划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011年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
考试时间:2011年电气工程师考试时间为9月17、18日,每年考一次。
报名方法: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考试内容:设《基础考试》、《专业考试》两个考试科目。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发布部门:人事部/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3年03月27日 实施日期:2003年03月27日 (中央法规)
http://law.http://www.wodefanwen.com//pages/chinalawinfo/4/69/70486058c0c0f36f3d04086589de4266_0.html
电气工程师和注册电气工程师区别: 电气工程师 职称
注册电气工程师 是获得该职称的人员 3、结构工程师
1.结构工程师教程是指合理的将建筑物的结构承重体系(包括水平承重体系的楼,屋盖等和竖向承重体系的砌体,柱子,剪力墙等)
建立和布置起来,以满足房屋的承载力,安全,稳定,和使用等方面的职务和工作。结构工程师也可以是进行结构的计算和绘制结构图,并取得相应资质的人。
2.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房屋结构、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主要负责建筑结构的设计,包括抗震设计,力学分析等等.
3.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7年9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设办〔1999〕222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并成立了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全国注册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通过基础考试的人员,从事结构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满规定年限,方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成绩不实行单科累计管理,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
报名条件
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考试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 建筑工程(不含岩土工程)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专科毕业 1年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相近专业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专科毕业 1年 工程力学
1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2、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也可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基础科目的考试: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