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任务1~5(4)

2018-12-27 19:58

B.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

C. 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 正确

D.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

正确答案是: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题目15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属于复议机构的职责的是(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正确

B. 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正确 C. 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正确 D. 向有关组织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正确

正确答案是:向有关组织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题目16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正确 B. 有明确的被告 正确

C.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 D.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正确

正确答案是: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题目17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对哪些行政案件拥有一审管辖权( )?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正确 B. 对国务院各部门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正确 C. 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 正确 D. 海关处理的案件 正确

正确答案是: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 海关处理的案件, 对国务院各部门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题目18

行政诉讼中,原则上不停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暂停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情形是(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停止执行的 正确 B. 原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不正确

C. 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或依据职权,裁定停止执行的 正确 D. 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正确答案是: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或依据职权,裁定停止执行的,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停止执行的, 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题目19

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第三人 正确 B. 原告 正确 C. 代理人 D. 被告 正确

正确答案是:原告, 被告, 第三人 题目20

行政赔偿的方式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返还财产 正确 B. 支付赔偿金 正确 C. 恢复原状

D. 恢复名誉 正确

正确答案是:返还财产, 恢复名誉, 恢复原状, 支付赔偿金 判断正误题(每小题2分,10题,共20分) 题目2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选择一项: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22

国家赔偿仅指金钱赔偿。( ) 选择一项: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3

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 选择一项: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24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选择一项: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25

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14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 ) 选择一项: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6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办法。( )选择一项: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27

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应以书面方式,即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选择一项: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28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具体运用于各种行政案件,从而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专门活动。( )选择一项: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29

视听资料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证据。( )选择一项: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30

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在其权限范围内,但背离了法律、法规的目的和宗旨。( )选择一项: 正确的答案是“错”。

形考任务5

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案情介绍:原告:刘某、王某、张某、马某。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刘某、王某、张某和马某是某市煤矿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和张某在2006年4月30日的数学考试中有抄纸条作弊的行为,刘某和马某在5月2日的电子技术和机械基础科目考试中有抄纸条作弊的行为。2006年5月3日,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根据劳动部颁发的《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对该四名同学作出了责令退学、注销学籍的处理。刘某等四人不服,依法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分决定,恢复四人的学籍。在法庭审理中,刘某等四原告诉称:学校作出的开除学籍的处分过重,侵犯了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合法权益,且处理决定程序违法,故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分决定,恢复四人的学籍。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辩称:学校对刘某等人作出的决定属于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技工学校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原告无权提起行政诉讼,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四原告的起诉。

《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对于违反纪律和犯错误的学生,学校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责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第二十八条:处分学生必须经过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执行,其中责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需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问题:

1.什么是行政主体?

2.结合本案分析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3.分析本案,你认为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能否支持?

答: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公共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通常具备下列特征:

1、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2、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公共行政权力的组织。 3、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4、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答:2、煤矿技工学校有行政主体资格因为学校有权决定是否发毕业证

答:3法院支持原先诉讼请求,因学校是行政主体,学校处罚过重超越权限范围,违背法定程序,应予撤销 案例二:

案情介绍:在2003年10月15日,A县政府根据《发展A县经济的实施规划》,以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作出了一项《关于对A县几家工业企业进行调整的措施》的决定,其中决定将属于集体所有制的A县机床附件厂与属于国有企业的A县机械厂合并为A县机械总厂。A县机床附件厂不服县政府的这一决定,认为合并决定事先未征得他们的同意,侵犯了企业的自营自主权,遂向A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县政府有关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告诉县法院,这一合并决定是为了改革和发展A县经济、解决县机械厂的经济困难作出的,县机床附件厂应当顾全大局,服从县政府的决定,同时,县政府要求县法院应与县政府态度一致,维持县政府的改革措施,对县机床附件厂的起诉不予以受理。 问题:

1.分析A县政府发布的《关于对A县几家工业企业进行调整的措施》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2.你认为A县法院是否有权受理此案?

3.你认为A县法院是否必须服从县政府的意见?

答:1、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因为《关于对A县几家工业企业进行调整的措施》表面看是抽象行政行为,实际上是面向特定的企业,属于对象特定,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其他规范文件

答:2、A县法院有权受理此案。因为A县政府的《关于对A县几家工业企业进行调整的措施》的决定,侵犯了县机床附件厂的经营自主权,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答:A县法院无须服从县政府的意见,因为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县法院,独立行使行政案件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其他组织及公民干涉。 案例三:

案情介绍:李某系从事饮食业的个体工商户,出售自制的蛋糕,李某自制的蛋糕未经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这一行为被某工商局查获。根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应予以警告、没收违禁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在工商局查获前李某出售蛋糕共获利800元。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工商局没收了李某尚未出售的蛋糕,没收其违法所得800元,并且工商局认为李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而被判刑3年,一年前刚出狱,因此要重罚,又处以李某2000元的罚款。 问题:

1.工商局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 2.工商局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否合理? 3.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工商所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合法的,但不合理,违背了行政合理性的原则。主要表现在对李某的罚款行为上。本案中,根据法定的罚款幅度的规定,工商所对李某处以2000元的罚款属于法定的幅度内,其行为没有超越法律,不与法律相抵触。但工商所在法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行使恰当,对李某进行2000罚款,处以其违法事实情节等为据外,于一种不正当的考虑而做出的行政处罚行为,违背了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是不合理的行为 案例四: 案情介绍

某年9月,张某因家庭住房困难,在征得街道居民委员会同意后,即在某街道路边修建了总面积为32平方米住房两间,并于建成后迁入居住。经群众反映,某区政府规划科发现问题,随即派员赴现场了解核实情况,其间与王某发生争执。同年10月,区规划科以自己的名义,依照某市《城市建设规划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作出限期15日拆除违章建筑的通知书,同时依法处以300元罚款。

张某不服该处罚,起诉至区人民法院,请求予以撤销,其理由是:(1)确有困难,且他

人也有违章行为,为何单罚我一人;(2)区规划科无权处理此事。区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经审理,区法院认为:(1)街道居委会属于城市群众自治性组织,不是行政机关,更不是具有规划管理职权的机关,因此街道居委会的“同意”无效;(2)张某起诉理由第1条不成立,公民不应以任何理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3)区规划科对案件的处理虽然正确,但区规划科无行政主体资格,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对王某违章建筑行为作出处罚决定。 因此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撤销了区规划科的行政处罚决定。区规划科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其理由是该科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为区政府第29号文件曾授权区规划科有权依法对乱占地建房的当事者予以处罚。 问题 1.区规划科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是本案的焦点,你认为它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吗?为什么? 2.对区政府的授权行为应如何看待?

答:1、区规划科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作为行政主体,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第二,必须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第三,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只有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才能成为行政主体。区规划科只是该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内部的一个职能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是独立的行政机关,没有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能力,因此其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答:2、区政府的授权行为无效,没有法律依据,依据《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本案中区政府第29号文件授权区规划科对乱占地建房的当事者予以处罚不符合这一规定,因此无效。 案例五:

案情简介:1986年7月18日,赵C出生于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出生后用“赵C”进行户籍登记。2005年,用“赵C”申请第一代身份证,当年6月16日月湖公安分局签发了身份证。2006年8月份,当赵C到月湖公安分局江边派出所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时,却被民警告知:公安部有通知,名字里面不能有“C”字。后来到月湖公安分局户政科了解,“赵C”的姓名进不了公安部户籍网络程序,被建议改名。2007年7月6日,赵C向鹰潭市公安局申请,要求继续使用“赵C”姓名。同年11月9日,鹰潭市公安局作出批复,要求赵C改名。依据是公安部《姓名登记条例(初稿)》有规定,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等字样不能用。

为了捍卫自己的姓名权,赵C在2008年1月8日,到法院起诉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一审法院责令被告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允许赵C以‘赵C’为姓名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庭审理围绕 “C”是不是数字符号;取名“C”是否损害社会管理秩序;公安局拒绝换二代身份证是否合法展开辩论。

最后,在法院的反复协调下,当事双方在庭外都表示愿意妥协,双方最后达成和解。法院对“赵C姓名权”官司当庭作出二审裁定,裁定撤销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C将用规范汉字更改名字,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分局将免费为赵C办理更名手续。 问题:

1.《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能否作为公安局作出批复的依据?为什么?(8分) 2.说说你对本案的看法。(要求字数不少于100字)(12分) 答:1、不能作为依据,《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只是一个初稿,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不能生效,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公安局作出决定的依据。 案例一:

案情介绍:原告:刘某、王某、张某、马某。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刘某、王某、张某和马某是某市煤矿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和张某在2006年4月30日的数学考试中有抄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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