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口地区分布
注 释:
[1]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2]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
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长期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 指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其中2000年比重按2001年温州市行政区域调整后各县(市、区)实际地域折算。
金华市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③为536.16万人,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57.19万人相比,10年共增加78.97万人,增长17.27%,年平均增长率为1.61%。全市常住人口中市外流入人口为135.91万人,占25.35%。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④ 194.22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74.93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5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2.76人减少0.3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77.77万人,占51.81%;女性人口为258.39万人,占48.1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50,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上升2.17个百分点。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6.29万人,占14.23%;15~59岁人口为387.45万人,占72.26%;60岁及以上人口为72.42万人,占13.5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8.81万人,占9.10%。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0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8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21个百分点, 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29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7.01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74.48万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15.58万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47.06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由2837人上升为6902人;具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11956人上升为13891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36188人上升为4020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33047人下降为27429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7.97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04万人,文盲率⑤ 由7.66%下降为5.22%,下降2.44个百分点。
六、城乡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16.45万人⑥ ,占59.0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9.71万人,占40.98%。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09.11万人,乡村人口减少了30.14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3.67个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 区 常住人口(万人) 全 市 536.16 婺城区 76.17 金东区 31.56 武义县 34.99 浦江县 43.73 磐安县 17.47 兰溪市 56.05 义乌市 123.40 东阳市 80.44
永康市 72.35 注 释:
①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②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③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④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⑤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⑥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金华市统计局
2011年5月24日
衢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衢州市统计局2011年5月24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市政府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212.27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12.93万人相比,十年共减少0.66万人,下降0.31%。全市常住人口中市外流入人口为11.79万人,占5.55%。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76.75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99.1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2人减少0.3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08.26万人,占51.00%;女性人口为104.01万人,占49.0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02下降为104.09。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4.30万人,占16.16%;15-59岁人口为139.87万人,占65.89%;60岁及以上人口为38.10万人,占17.9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5.42万人,占11.9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7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4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1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8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78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69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0.40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8.21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由2438人上升为6491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10016人上升为1257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30122人上升为3316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37088人下降为32132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9.03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37万人,文盲率[5]由10.52%下降为8.97%,下降1.5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