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中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等工作说明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前 二、报名地点: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报考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附报名表后一同交考办留存);
3. 本人近期二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两张(一张贴报名表,一张反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出生年月日、所报学科)
四、考试形式:闭卷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一般有:选择题、名词解释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
五、考试时间:2013年2月23日
上午9:00—11:00教育学考试, 下午2:00—4:00教育心理学考试。
六、考试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苏财综[2007]41号)执行,考试费为32元/门。
七、成绩与证书发放:省教育考试院在2013年3月20日前通过168声讯电话(16883855)向社会公布考生的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请于成绩公布后两天内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海陵区自考办办理成绩查询手续(考试院两天内予以答复),逾期不再办理核查工作。
两门课程合格者获得署江苏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专用章的合格证;一门课程合格者获得省教育考试院发放的单科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八、考试准考证、成绩合格证等证件领取时间:
1、2013年2月20日—22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确认单回执到海陵区教育局北二楼西自考办领取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准考证;
2、2013年3月25日—29日(初定)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海陵区教育局北二楼西自考办领取成绩合格证(须本人亲自签字领取)。
九、考试指导用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用书目录 1、《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及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申请者):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2、《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及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申请者):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3、《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一版 4、《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一版。
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