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展可循环经济的意义、条件与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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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5 来源: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十一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20%和5%,这是一项约束性指标,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实现。目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经济增长仍然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和原材料。如何有效地解决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的矛盾,缓解资源约束和环境保护的压力,是摆在全省面前的一道现实难题。我们认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可循环经济之路是发展的首选。 一、紧迫性与现实意义
可循环经济是一种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增长模式,它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可循环为原则,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循环利用为核心,通过调整结构、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物排放。可循环经济将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可循环的闭环式流程,所有的原料和能源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可循环中得到最合理的利用,从而使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程度。加快发展可循环经济既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选择。 1、发展可循环经济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我国在新世纪头20年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基本实现工业化,并郑重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我省“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工业强省”战略。但在现阶段实现工业化面临的挑战和制约较以往任何时候都多。一方面,我省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省人均GDP已于2005年跨上1000美元发展平台,正朝着人均GDP3000美元的目标迈进。根据世界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这一发展阶段,往往是资源、环境等瓶颈约束最为明显的时期,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资源需求持续扩大,资源供需矛盾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我省工业结构中,钢铁、电力、建材、化工等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行业比重较大,经济增长的粗放型特征仍较明显。这种粗放型增长模式越来越受到资源和环境的制约,越来越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制约,越来越受到市场的制约。在这种形势下推进工业化,必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新型工业化的内涵和基本要求是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这正是可循环经济的一般特点,是发展可循环经济必然带来的一种效果。
2、发展可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的科学选择。我省资源储量较为丰富,但人均拥有量相对不足,一些重要资源非常短缺。目前,我省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亩,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70%,人均水资源仅为全国的一半左右。矿产资源品种虽然达130多种,但除煤、铁、铜等矿种储量较为丰富外,其他矿种多以中、贫矿为主,尤其对经济发展
起主要支撑作用的油气资源极为贫乏。与此同时,我省资源型产业比重较大,高耗能行业的较快增长,加大了能源需求,加剧了资源供需矛盾。2000年至2006年,我省能源消费总量由4879万吨标准煤增加到7096万吨标准煤,年均递增6.4%,比“九五”加快3.3个百分点。从行业看,2006年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消耗的能源占到整个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的87%以上,高出相应增加值比重48.4个百分点,也就是说三分之一的增加值消耗了五分之四以上的能源。高能耗行业的增长在加大能源需求的同时,也降低了资源利用效率。2006年我省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消耗能源2.86吨标准煤,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3%,比浙江、江苏和山东高出40%以上。由于各类资源消耗过快,省内一些资源已经满足不了发展的需求,一些重要资源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2006年我省进口铁矿石、铜矿石达23.4亿美元,占到进口额的43.3%;省内某大型钢铁公司进口的矿石已占到总消耗量的2/3。显然,我省加快发展,如果继续沿袭传统增长模式,不仅资源供给将难以为继,而且耗费大量资金进口资源,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发展可循环经济能够以最小的资源代价,换取最大的经济产出,从而缓解资源供需矛盾,是加快安徽崛起的科学选择。 3、发展可循环经济是防治污染、减轻环境压力的有效途径。粗放型增长模式,不仅加剧了煤、电、油、水、交通等方面的供需矛盾,排放的污染物也多,对环境的影响较大。2006年,我省工业废气排放量达到8677亿标立方米,比2000年增长了1.2倍;工业二氧化硫、粉尘排放量分别达到50.7万吨和40.8万吨,增长45%和40.6%;工业废水排放总量7亿吨,增长11%;城市污水处理率不到60%,一些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湖泊,直接影响了水资源的质量。高耗能行业的快速发展,加大了污染减排及环保的压力。本世纪头20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工业化加速推进阶段,如果继续沿袭现有的增长模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至少翻一番,这将给环境保护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可循环经济的发展能够改变目前末端治理的模式,使绝大多数污染物内化于生产过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排放,最大可能地减少人类生产生活对自然界带来的负面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
4、发展可循环经济有助于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关税壁垒作用日趋削弱,但包括“绿色壁垒”在内的非关税壁垒日益凸显,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利益,在资源、环境等方面,设置了不少自己容易达到、而发展中国家目前还难以达到的技术标准,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到包装、运输、使用、可循环利用等各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如欧盟就明确要求包装物的95%必须是能够回收利用的物质,在欧盟销售的十大类100多种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铅、汞、镉等六种有害物质等。这些非关税壁垒,对我省扩大对外贸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006年我省遭遇贸易救济调查10多起,涉及机电、轻纺、化工、农产品等种类,直接影响我省出口3000万美元以上。欧盟“双绿色”指令、日本农产品肯定列表制度等技术壁垒不仅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而且增加了出口商品检测成本,仅ROHS指令(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就使出口成本增加5%以上。面对日益严峻的非关税壁垒,我省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大力发展可循环经济,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引导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开发环境友好技术和环境标志产品,逐步使我省产品符合资源、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
二、基础与条件
1、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可循环经济工作。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安徽为生态建设试点省后,省委、省政府立即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可循环经济原理及应用”报告。在省委七届六次全会上,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都强调要加快发展可循环经济,搞好资源节约和利用。同时,我省又是全国最早开展可循环经济研究与实践的省份之一。早在国务院发布《加快发展可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之前,我省就启动了发展可循环经济的政策调研。2004年,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节能工作的通知》,鼓励企业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次年又印发了《安徽省加快发展可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和《安徽省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中的《安徽省“十一五”可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出了可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为我省发展可循环经济指明了方向和途径。另外,我省还设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推动可循环经济工作。
2、发展可循环经济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安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06年全省GDP总量达到6148.7亿元,财政收入816.5亿元,支持可循环经济发展的能力增强。工业取得长足进步,已具备一定的现代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础。全省工业化水平已上升到35.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6523家,机械、电器、化工等优势行业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三大需求稳步扩大,城乡基础设施明显加强。与此同时,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稳步提高。所有这些都为我省发展可循环经济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3、经济全球化为发展可循环经济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其一,加快发展的新技术和知识经济,与持续深入的经济全球化相互促进,强化了国际分工的深度,拓展了资源配置空间。特别是国际产业资本加速向我国集聚,我省凭借良好的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完全能够取得更多的国际分工利益。2006年,我省进出口总额突破100亿美元,达到122.5亿美元,经济外向度为15.9%,比2000年提高6.4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3.9亿美元;累计已有35家世界500强来皖投资,这些跨国公司的影响力迅速增强,资本、技术和管理的融合能力进一步加大,从而使我省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获得了更大的选择余地。其二,国内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正在全面展开,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节能减排,突出发展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成为我国新型工业化的长期方向,这必将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资源能源型行业战略性重组,加速我省由能源原材料大省向现代制造业大省转变。其三,进入信息时代,不仅工业化的内容与传统工业化有所不同,而且在技术上使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可能,我省可以充分利用世界最新的科技成果、在较高起点上推进可循环经济发展。 4、初步建立了发展可循环经济的组织和技术研究机构。为推动可循环经济发展,省委、省政府建立了可循环经济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和实施全省可循环经济工作,一些市县也建立了相应组织机构。近年来,我省一些以发展可循环经济为目标的科研机构相继成立并开展了理论、政策与技术研究。如在全国率先成立可循环经济研究会,安徽大学成立了安徽省可循环经济技术研究中心,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成
立了“可循环经济技术工程研究院”,安徽省农科院成立了“农业可循环经济研究中心”,铜陵有色集团成立了“有色行业可循环经济技术与工程研究中心”。目前,我省在可循环经济理论研究方面已初步形成体系,并在推动可循环经济发展中起了一定作用。 5、可循环经济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我省积极开展可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全省19个可循环经济试点项目进展顺利,部分重点行业和企业发展可循环经济取得积极进展。马钢公司基本实现转炉“负能炼钢”,高炉煤气全部回收利用发电;淮南矿业集团瓦斯气开发利用、煤泥和煤矸石利用、粉煤灰综合利用、矿井水开发利用等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2006年节约标准煤23.2万吨、减少SO2和COD排放量均在千吨以上,煤矸石和矿井水利用率分别超过80%和60%;大唐淮北电厂采取可循环经济技术建设的干出灰系统,每年可节水近千万吨,粉煤灰综合利用率将大幅提高;丰原集团利用先进的生物发酵和提取技术,成功用玉米生产出燃料乙醇;国风集团“生物柴油”项目建设顺利;中国科技大学生物油技术国际领先。一些投资数十亿元的大型可循环经济工业园和农业生态园区建设已初具规模,其中作为全省首家完全按可循环经济理念建设的铜陵可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建成后可节省工业运营成本25%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工业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和工业用水重复率将在90%以上。通过这些可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较好地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2006年我省万元GDP能耗下降了3.44%。 三、主要障碍与问题
我省发展可循环经济具有较好的基础和条件,但也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可循环经济的认识亟待提高。目前对可循环经济还存在以下一些错误认识:一是片面理解可循环经济。一些地方和部门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将可循环经济简单化为废弃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或污染防治,割裂了其与经济发展的有机联系。二是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地方还没有完全把发展可循环经济作为重点工作和重要环节加以具体落实,个别地方仍然将可循环经济边缘于经济社会主导政策之外,工作上应付得多、落实得少。三是认为发展可循环经济不符合省情,为时过早。认为安徽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按照可循环经济要求发展经济必然增加企业成本和负担,导致企业效益下滑甚至倒闭。四是对末端治理的局限性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末端治理不仅不能从根本上避免污染的发生,而且治理的成本比较高,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经济收益。同时,末端治理也阻碍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2、对可循环经济的投入亟待加大。由于缺乏有效的投融资机制,我省发展可循环经济资金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从财力看,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偏低,财政实力不强,财政支持经济建设的能力较弱,投入到可循环经济中的更是有限。我省虽设立了可循环经济省级财政专项启动资金,但资金非常有限,难以满足可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多数县市可循环经济投入仍处于“空白”状态。从企业看,绝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正处于成长阶段,资金积累不足,融资渠道不畅,其发展倍受资金不足的困扰,更难以顾及可循环经济的发展。另外,可循环经济投入不足也与部分企业不够重视密切相关。目前,我省发展可循环经济的制度体系还不健全,特别是缺乏对生态环境要素的定价和有偿使用
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及促进可循环经济的激励机制,致使企业投资意愿不强,一些企业虽建设了环保设施,却没有正常运转。2005年,我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相当于GDP的比例为1.1%,低于全国1.3%的平均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虽得到一定控制,但仍呈上升趋势,生态环保压力不断加大。
3、可循环经济技术研究亟待加强。发展可循环经济,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尤其是高新技术的支撑,它是构筑可循环经济的物质基础。实现可循环经济的三个基本原则,都离不开技术的支撑,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以及环境无害化技术,替代技术、再利用技术、系统化技术等。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低,科技投入不足,2006年全省R&D投入仅相当于GDP的0.9%,低于全国及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水平,技术创新成果远远满足不了可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我省企业多处于成长阶段,研发能力十分薄弱。2004年工业企业R&D投入强度仅为0.6%,基本处于技术引进与应用层次,一些技术含量高及关键设备基本依赖进口,部分企业仍停留在仿制的低层次阶段,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
4、发展可循环经济的体制与机制亟待完善。发展可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政府推动、技术支撑、市场驱动和公众参与等方方面面的协同推进,给予符合可循环经济要求的生产者及其技术和产品以最大限度的政策支持,包括对节能、节水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生态环境要素的定价和有偿使用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消费者责任等。目前促进可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体制机制尚未形成,一些符合可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项目,尤其是社会效益突出的项目,在企业难以得到相关方面支持、预期经济效益难以实现的情况下,发展可循环经济方面的动力就会减弱,就会又回到传统的生产模式或以传统模式为主的状态。 四、发展路径与模式
为更好地推动我省可循环经济的发展,我们提出发展可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发展路径。
1、发展可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总体思路:以生态农业为基础,生态工业为主体,生态服务业为补充,按照“先试点、先重点、先城市”和“企业—园区—区域”的发展路线,在全省建设一批符合可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示范园区、产业集群以及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在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和生态环保等方面取得突破,积累经验,然后逐步推广。
指导思想:树立以人为本、五个统筹、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基本原则:在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可循环”原则的同时,坚持“示范引入、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政策引导与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有机结合”,“自主创新、科技先导”,“经济效益与社会、生态效益并重”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