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经验少、专业人才缺乏和成本高企的限制。因此电子商务外包服务应运而生,企业以合同的方式委托专业电子商务服务商为企业提供部分或全部的信息技术、产品或服务功能,从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包装”、“宣传”和“销售”三个要点出发,提供以网站建设、网站推广和网上贸易为重点,相关服务为辅助的一系列服务。 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瓶颈及突破对策
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没有宏观的法律环境作支撑,电子商务只能是空中楼阁,根本不可能广泛应用。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法律体系面对电子商务的冲击时,已显得力不从心。尽快地完善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法规,强化电子商务的安全管理,规范买卖双方和中介机构的交易行为,明确交易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交易行为,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至关重要。
发展电子商务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
1、电子交易的安全性问题
2、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
3、电子商务认证的法律问题
4.知识产权问题
5、隐私问题
6、电子商务的管辖权问题
电子商务立法的基本原则
新加坡的《电子交易法案》几乎全部吸收了《电子商务示范法》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的精神增加了一些内容,如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认证机构及数字签名的法律标准和验证、电子记录和签名的政府作用等;像《美国电子商务纲要》第四原则所述,政府应该承认Internet的独一无二的特征,现有的法律规章凡属可能妨碍电子商务发展者均应修订。 中国的电子商务立法还应遵守以下原则: 1、体现国家意志,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 2、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而不是制约和阻碍; 3、立法要有远见,要科学、更具可操作性; 4、基础性、紧迫性的法律法规应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