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美发达国家具有大量运用分析性程序的有利条件,大量审计程序软件的开发和运用为审计人员实施风险导向审计提供了条件。西方各国财务数据的电子化已经非常普遍,因此,在审计中可以直接对数据库进行加工分析,依据软件构建模型并由电脑自行检验和核对;而我国不具有财务数据库及软件构建模型,人民银行也尚未建立完整的科学体系,对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尚没有完整可行的软件程序,因此实施风险导向审计受到了限制。
(五)审计人员信息来源渠道狭窄,影响风险评估和实质性测试 由于内审人员并不直接参与管理层的决策,一些与被监督对象相关的、甚至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信息的知晓范围有非常有限,内审人员不能全方位掌握各个被监督对象的全面情况,因此评估出的风险也不全面。这一局限在一些应用系统的立项、研制开发、推广方面体现更为突出。由于内审人员不能“全程介入”,很难了解在系统推广应用前的各个环节是否存在风险,因此在进行测试性阶段往往造成被动或遗漏。
四、风险导向审计在人民银行运用的几点建议
一是制定统一的风险导向审计的模式,开发统一的风险管理与控制软件程序,建立人民银行审计操作程序。建立信息收集的框架和统一收集模式,规范分析标识。在系统内部建立对组织的信息进行系统收集、定期分析制度,如季度、半年度分析,提供分析报告,从而形成组织信息动态数据档案。
二是建立信息的共享、传输系统。中支以上组织应建立内审
共享系统,实现内审资源的共享,及时掌握所审计范围的组织信息,建立组织信息档案,否则只是在确定审计项目后或实施审计项目时才收集、分析、整理组织信息,就不是风险导向下的内部审计,仍只是制度基础下的审计。
三是结合实际工作,切实引入风险导向审计理念。
风险导向审计理论的精髓就是始终关注风险、提出处臵建议。在现场审计项目中要引入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其审计思路就是:以突出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为目的,以项目的预计风险确定审计方向和审计质量控制的依据。结合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将现场审计过程划分为六个阶段的实际,在具体操作中可将其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为审前风险评估及审计导向分析阶段。内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各种合理合法手段收集与辖内监督对象相关的信息(或证据),并对收集到的信息(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其可信度,合理预测被审计对象的潜在风险,评估风险的等级,以此确定现场审计关注等级,确定开展审计时的主方向。
2、第二阶段是现场查实及新发现可疑点风险分析阶段。内审人员一方面根据审前分析的风险点进行格外关注并逐项核实,另一方面要对现场审计过程中新发现的可疑点或可疑资金去向进行风险分析,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审计方向与重点;
3、第三阶段为风险确定及后续风险导向审计分析阶段。在现场审计结束前,内部审计人员应就查出的问题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沟通,共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潜在风险隐患。与被审计对象共同探讨整改方式方法,督促被审计单位尽早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具体操作人员风险意识,落实整改责任,防范资金风险。现场审计结
束后,内审部门还要及时向行领导报告审查和评价风险管理过程的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提出整改建议,最后根据有关领导批示拟定对查实风险的防范措施,要求被审计对象贯彻落实,最后在现场审计结束后,内部审计人员要根据本次发现问题,分析风险程度及等级,及时确定后续审计重点,并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后续审计。
虽然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在人民银行提出还属于初期, 现阶段全面实施尚有局限性,但我们仍可以吸取国外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基本理念和一些重要的做法,将风险导向审计的特点融入到人民银行现有制度导向审计模式中,强调和提倡审计风险意识,将审计风险贯穿至审计的全过程,并在实际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逐步使其完善推广。
风险导向审计在人民银行内部审计
工作中的应用
德州市中心支行内审科 风险导向审计,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充分了解和评价的基础上,分析、判断被审计单位的风险所在及其风险程度,把审计资源集中于高风险的审计领域,针对不同的风险因素状况、程度采取相应的审计策略,加强对高风险点的实质性测试,将内部审计的剩余风险降低到最低水平。它是在账项审计和制度审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模式。
作为加强风险管理的需要,人民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如何将传统的审计模式向加强和改善以风险管理为目标的风险导向审计
转变,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风险导向审计在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中应用的必要性 (一)内控机制的发展与完善,要求人民银行将风险导向审计应用到审计工作中
风险的管理与控制是人民银行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应用到内部控制机制中,可以使内审人员通过对风险的分析与评价,判断哪些控制对风险而言是最重要的,哪些是潜在的风险点,来更好地控制风险。而且通过对风险的评估,还可以改善风险管理机制及运行中不完善的部分,从而使内控系统更具完备性、审慎性和有效性。
(二)传统审计方法的缺陷,需要人民银行内部审计采用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和方法
传统的审计模式不论是详细审计、抽样审计(账项审计)、还是制度基础审计,都有其一定的局限性,如目前普遍使用的制度基础审计,是在不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风险分析、评价的情况下直接决定审计执行程序。控制只为风险而存在,不分析风险而想控制风险是不可能的,风险导向审计正好弥补了这一缺陷,它不仅可以对被审计单位建立与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价,而且也对管理决策层是否诚信是否有舞弊造假的动机等做出评估,将审计视野扩大到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营环境(微观、中观、宏观)中,捕捉潜在的风险点,将风险评估与控制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因此,风险导向审计可以弥补传统审计方式所
产生的缺陷。
(三)审计风险的存在,迫使审计人员寻求更好地控制风险的方法
从1999年成立内审部门以来,初期主要以查错纠弊为审计目标,内审人员通过详细审查,基本能达到审计目标的需要。但是随着人们对审计重要性认识的不断加大,审计人员来自自身以外的压力也随之加大,如受到人民银行通报的梨树县支行携款潜逃案件,审计人员就受到了质疑,说明内审人员风险观念淡薄,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很好地对风险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审计对象的潜在风险,来确定审计的重点,控制风险的发生,或者将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水平。一旦被审计单位(部门)出现风险,内审人员就要作为第三责任人追究一定的责任。因此,审计风险的加大,促使内审人员寻求一种新的审计方式、方法,来解决为一问题,而实施风险导向审计不仅可以评价被审计单位(部门)的风险,使重大的差错的舞弊揭露出来,同时还可以提高审计效率与质量规避审计风险。
(四)内部审计准则及其内审的发展趋势,要求内审部门采用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和方法
2005年新颁布的《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一号审计计划》和《第十六号风险管理审计》,分别就制定风险导向审计计划和规范内审人员风险管理状况的审查与评价,制定了具体的准则。这对指导央行在强化控制、防范风险管理、完善组织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