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和签署。除暗标外,如重复标记、选项签署时同时签署、重复编页、跳页、空白页、夹白纸、算术计算错误、提交相同文件份数超过规定数量等未在废标条款内的错误,不作废标依据,但可作细微偏差扣分。
3、关于财务状况:(1)提供近壹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报表中应特别说明企业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2)财务指标数可在企业上一年度净资产额度、银行资金证明、银行授信额度项目中选取设定。大于或等于所设定指标数的为满足财务要求。
银行资金证明指投标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当前账户余额的证明。当前指从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之日至截止递交投标文件之日的时间段。设定当前账户余额数的,账户余额数下限值不小于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数额。投标人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为有效账户余额。
4、关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清标工作的,应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电子光盘),如提供的电子版数量超过规定数量,且存在两份不同报价,投标人应说明哪些电子版内容有效,不作说明或经说明的电子版内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五、《房屋市政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有关要求:
1、关于―评标方法‖: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简易程序法、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叁种评标方法,招标人采用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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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成本警戒线,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投标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叁种评标方法均应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进行复核,工程结算时不对原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量差作调整,国家和省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文件应给予调整,对材料价差的调整由双方约定。
简易程序法适用于施工技术要求相对简单,设计施工图纸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投资估算价在3000万元及以下,且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80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不包括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工程)。中标价为招标人发布的发包价,国家和省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文件应给予调整,材料价差不作调整。
2、关于―评标标准‖:技术标评审标准、细化分值、评分子项目,由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及要求确定,但子项目不宜划分过细。《房屋市政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已确定的评分项目、分值和权重,招标人不得修改或调整。
3、资格标评审时,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在满足法定资格条件下,适当降低原资格审查标准和条件。法定资格条件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的条件等。具体降低的标准在招标文件中细化。
六、《房屋市政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招标人需增加的内容列在本章―3.4其他补充说明‖中,增加的内容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招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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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房屋市政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八、《房屋市政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中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第二节、第三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九、《房屋市政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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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2.2 本工程 (采取或不采取)简易程序法。简易程序法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发包价,发包价即为中标价(或投标报价),投标人无需编制投标报价和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评标合格后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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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不少于5日,扣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在 (详细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分,地点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国家指定媒介)及 (省指定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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