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应急培训
7.1 天然气有关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 7.2 职工培训
7.2.1 所有应急预案作为部门、班组安全学习的内容,使职工掌握报警的方式、方法,应急物资、装备的使用,相应应急措施以及急救、自救常识。
7.2.2 根据实际情况,各部门提出应急预案的培训需求,按企业规定纳入年度培训计划。 7.2.3 企业适时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
7.2.4 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活动,广泛宣传应急救援知识。 7.2.5 各专项预案中,应明确应急预案培训的范围和演练周期。 8 应急演练 8.1 演练形式
应急预案演练可采用桌面演练和实战演练二种方式进行。 8.2 演练计划与组织
8.2.1 预案年度演练计划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发布。
8.2.2 各部门应根据预案年度演练计划,确定部门演练计划,并纳入月度工作计划。 8.2.3 现场处置方案应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演练计划由预案的归口部门自行制订。 8.2.4 部门自行组织的应急演练,其他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8.2.5 全公司现场联合演练由该预案归口部门组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指挥部成员至少有四分之三参加。 8.3 演练准备
8.3.1 落实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资金与物资保障、技术保障、安全和宣传保障。 8.3.2 演练涉及其他单位或周边社区居民,应提前联系沟通,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8.4 应急演练实施
8.4.1 应急演练前,应进行状态检查确认,确认演练所需工具、设备设施以及参演人员到位情况;检查应急演练安全保障设备设施良好;确认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完备。 8.4.2 演练实施
8.4.3 演练前状态确认完毕、具备演习条件,由演习总指挥宣布演习开始。 8.4.4 按演练方案逐步开展,直至全部步骤完成。
8.4.5 演练可演习总指挥随机调整演练场景的个别或部分信息指令,使演练人员依据变化后的信息和指令自主进行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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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 出现特殊或意外情况,演习总指挥可调整或干预演练,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应采取应急措施,终止演练。
8.4.7 演练完毕,由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8.5 应急演练评估、总结与改进
8.5.1 演练评估包括对演练准备、演练方案、演练组织、演练实施、演练效果等的评估。 8.5.2 演习结束后,应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包括演练的基本情况和特点、主要收获和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演练组织、保障、执行程序、设备设施和人员应急能力方面的改进建议等。
8.5.3 根据预案演习评估结果和改进建议实施整改。 8.6 演练记录
8.6.1 参加演练的人员应签到。
8.6.2 专项预案演习后,演习组织部门应及时进行演习效果评价,必要时编制演练总结报告;现场处置方案演习后,演习组织部门或班组应做好记录和总结。
8.6.3 演习组织部门应将专项预案的演习方案、演练评价总结报告、签到单等并报应急办公室备案。现场处置方案的相关记录由部门保存。
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三)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北仑-大榭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部 孙文栋 0571-86664277 15988823239 (四)政府有关应急救援联络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0571—87053040 省公安厅: 0571-87286212 省能源局: 0571-87052695
省防总指挥值班室: 0571—87804282 省消防总队:0571-85863600 省气象台预报组:0571--86042309
省地震局震情值班室:0571--85026280转或直拨85026148 火警:119 急救:120 公安: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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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95598 电信:10000 气象服务: 96121
(五)沿线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局应急联系
(1)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3588711788 0571—87053040 (2)宁波市安监局:0574-87173553
北仑区安监局:0574-86782638 (六)外协单位应急抢修联系表
中石油管道局华东抢修中心:15250059951 0512-69227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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