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申报。工程质量经项目公司预审,满足“品质工程”要求,总承包项目部及各施工分部进行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第十条 组织保障
(一)总承包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品质工程”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环保部,由任办公室主任。
第十一条 建立质量举报制度
在总承包项目部及分部驻地设置质量举报箱,每周开箱一次,两人以上共同开箱,对举报内容如实登记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安排专人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
(三)组织申报。工程质量经项目公司预审,满足“品质工程”要求,总承包项目部及各施工分部进行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第十条 组织保障
(一)总承包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品质工程”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环保部,由任办公室主任。
第十一条 建立质量举报制度
在总承包项目部及分部驻地设置质量举报箱,每周开箱一次,两人以上共同开箱,对举报内容如实登记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安排专人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