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总体评价 ......................................................................................... 2 第三章 总说明书 ......................................................................................... 3 第四章 总体设计 ......................................................................................... 3 第五章 路线.................................................................................................. 4 第六章 路基、路面及排水 ......................................................................... 4 第七章 桥梁、涵洞 ..................................................................................... 6 第八章 隧道.................................................................................................. 7 第九章 路线交叉 ......................................................................................... 8 第十章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9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其他工程 ................................................................................. 12 基础资料 ................................................................................. 12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
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本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2条 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交通行
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审查要点主要涉及技术性审查部分。 第3条 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 2、 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办法规定;
3、 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4、 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
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
5、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
能否满足设计要求; 6、 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7、 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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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 提交施工图审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2、 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
3、 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 4、 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 第5条 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
的结论。技术复核要采用与设计不同的软件计算,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第6条 高速公路项目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按设计文件内容分章
节编写,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评价、总说明书、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组织及基础资料等。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参照编写。
第7条 施工图审查的重点是结构设计的安全性、法规符合性、实施可操
作性及经济合理性。
第二章 总体评价
第8条 评价设计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编制办法》及《公路
设计图表示例》的格式和深度要求。
第9条 评价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意见,是否符合《工
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否满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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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 评价设计文件所采用的地质、水文、地形等基础资料是否齐
全、可靠。
第11条 评价设计文件所体现的安全可靠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先进
性及施工操作性程度。
第12条 指出设计文件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总说明书
第13条 审查总说明书是否包括地理位置图、说明书、平纵面缩图、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及附件等内容。
第14条 重点审查说明书是否详细阐述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的执行情况,是否对初设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了逐条阐述。
第四章 总体设计
第15条 重点审查平面总体设计图,检查图中内容是否齐全、正确,
各结构物的设置是否满足功能需要。
第16条 评价各专业之间的整体协调性,检查各结构物设置的经济合
理性。
第17条 对说明中有关总体实施步骤及工序衔接的可行性进行评价。 第18条 对特别困难路段或特殊结构物,必要时提请设计补充全景透
视图或三维动态模型,检查空间立体线形的连续性、均衡性及结构物之间的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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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路线
第19条 审查该篇是否包括说明、平面图、纵断面图、直线曲线及转
角表、导线点成果表、总里程及断链桩号表、逐桩坐标表、公路用地图和征拆迁数量表等内容。
第20条 审查路线平面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走向,对路线平、纵
面设计进行全面审查,评价平、纵面技术指标是否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线形组合是否安全、协调,是否与地形地质相吻合。 第21条 重点核查纵断面设计,核查纵断面设计是否满足设计洪水位、
通航净空、交叉构造物净空等控制性指标要求,是否体现经济合理。 第22条 重点核查隧道洞口、互通区段及特殊结构物区段的技术指标
是否符合安全性要求。
第23条 一般情况下平、纵面指标宜取大于标准规定的“一般值”要
求,避免大量出现长直线、大半径曲线、长曲线及长陡纵坡;对山区公路、河网密集及居民集中区段,宜取用较低的技术指标,避免大填大挖,减少结构物和拆迁工程量,但必须满足“极限值”要求;对曲线间的直线长度、缓和曲线参数等舒适性指标应灵活运用。 第24条 审查路基平均填土高度、填挖平衡和工程数量是否合理,对
不合理的平、纵面设计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说明优化理由及工程量变化,必要时提供图表阐明量化指标。
第六章 路基、路面及排水
第25条 首先核查设计文件内容是否齐全,该篇应包括说明、边沟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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