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是人类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在具体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几乎涉及到社会环境中的各个方面,因而是多种现象的综合反映。旅游是一种社会现象和过程,其本质属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旅游的文化属性 (最基本的属性) (2)旅游的经济性 (3)旅游涉及政治 (四)旅游活动的特征
旅游活动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这种综合性的社会活动同一般的社会活动的区别。因此,人类旅游活动的特征除了因时代的影响而具有不同时代的特征外,还具有其本身的内在特征。 1、综合性 2、异地性 4、季节性 5、普及性 6、持续性
7、旅游的空间范围不断扩大 (六)衡量旅游发展状况的指标
旅游统计资料是旅游活动最客观、最现实的反映,它对研究旅游的规律性具有重要作用。不同国家或不同地区在不同时期旅游活动的发展状况及特征需借助一些量化指标来反映。
一般有三种量化指标: (1)货币
旅游收入、旅游支出、企业营业额、利润、旅游者消费支出等 (2)人次
旅游部门接待旅游者人次、入境旅游者人次、旅行社接待国内
旅游人次、旅行社组团人数、城市旅游人数等 (3)天数
停留天数、过夜天数、人天数
第三章 旅游活动的主体---旅游者
1、旅游者的基本概念
旅游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旅游活动的发展历史表明,先有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后才有为旅游者服务的旅游业。旅游者是旅游业产生和发展的前提。
旅游者的数量及其消费水平、动机等决定着旅游业内部各种比例关系,决定着旅游业发展的规模、速度和水平。
对于旅游者的定义,由于旅游形式多种多样,人们外出旅游目的错综复杂,各个旅游组织机构和旅游学家对其涵义的认识不尽相同,因而存在着不同的定义。
国际组织对旅游者的定义较有影响的有以下两个:
A、国际联盟专家统计委员会于1937年对“外国旅游者”作出如下定义:离开自己的常住国到另一个国家访问超过24小时的人。并确认下列几种人属于旅游者:(1)出于娱乐、健康和家庭原因而外出旅行的人;(2)为出席会议或作为任何种类公务活动代表而旅行的人;(3)为商业原因而旅行的人;(4)在航海沿途停靠,即使不超过24小时的人。同时还确认以下几类人不属于旅游者:有或没有工作合同去某国或某地区接受某一职业,并从事任何营业活动的人;(2)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定居的人;(3)到国外学习,膳宿在校的学生;(4)边境地区居民中日常越境工作的人;(5)临时过境而不停留的旅行者,即使超过24小时的也不算旅游者。
B、1963年罗马国际旅游会议对前一定义作了修改和补充,并提出了游客、旅游者、短途游览者三种人,并规定旅游者和短途游览者都包括在游客之内。
游客是除为获得报酬和从事某项职业以外,基于任何原因到一个非常住国去访问的人。
旅游者指到一个国家去暂时逗留至少24小时的游客。其旅行目的是为了消闲、健康、研究、工商业务、探亲、出差和开会等。
短途游览者指到一个国家去暂时逗留不足24小时者(包括乘游船在海上旅行的人)。
我国国家旅游局的统计中,相关的旅游统计指标定义如下:
游客指任何一个因为休闲、娱乐、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离开常住国或常住地到其它国家或地方,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且在其它国家或地方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得报酬的人。
海外旅游者指来我国大陆旅游入境的游客中,在旅游住宿设施内停留至于一夜的海外游客。
海外一日游游客指未在我国大陆旅游住宿设施内过夜(当日往返或在车船上过夜)。
我国旅游统计中海外游客不包括下列八种人: (1)应邀来华访问的政府部长以上官员及其随行人员;
(2)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外交人员以及随行的家庭服务人员和受赡养者;
(3)在我国驻期已达一年以上的外国专家、留学生、记者、商务机构人员等;
(4)乘坐国际航班过境,不需要通过护照检查进入我国口岸的中转旅客;
(5)边境地区(因日常工作和生活而入出境)往来的边民; (6)回大陆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
(7)已在我国大陆定居的外国人和原已出境又返回我国大陆定居的外国侨民;
(8)归国的我国出国人员。
国内旅游者指我国大陆居民离开常住地在境内其它地方的旅游住宿设施内至少停留一夜,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国内游客。包括:在我国境内常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不包括:到各地巡视工作的部以上领导;住外地办事机构的临时工作人员;调遣的武装人员;到外地学习的学生;到基层锻炼的干部;到其它地区定居的人员;无固定居住地的无业游民。
国内一日游游客指我国大陆居民离开常住地10KM以上,出游时间超过6小时、不足24小时,并未在境内其它地方的旅游住宿设施内过夜的国内游客。 概念性定义:
旅游者就是出于就业和移民以外的任何原因,暂时离开常住地去异乡访问的人。
2、旅游者产生的客观条件
(1)个人可自由支配的收入水平
取决于国民经济发展情况以及收入分配政策。它决定了一个人是否有条件外出旅游,影响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方式。
可自由支配的收入是指扣除全部税收及社会消费(健康人寿保险,老年退休金和失业补贴的预支等)以及生活之必须消费部分之后余下的收入。 (2)闲暇时间
人们的时间按使用目的可分为4类:工作时间;生理上需要调剂的时间;家务和社会交往时间;余暇时间。
余暇时间按时间长短可分为三种:每日工作之后的闲暇时间;周末闲暇时间;假日闲暇时间。
闲暇时间是指个人完成工作和满足生活要求之后,完全由他本人支配的一段时间。
闲暇时间的存在使人们具备了选择旅游所要求的时间条件,闲暇的多少决定旅游者旅游距离的长短和旅游过程中的时间运用方式。但是,闲暇时间不仅可以用于旅游方面,还可用于其它许多方面。因此,对闲暇时间的研究不能仅从旅游角度出发,而应该从整体上加以研究,随者整体研究的深入,反过来又会促进对闲暇时间的研究。
一个国家闲暇时间的多少与该国经济发展有关。 除以上两个因素之外,影响个人旅游需求的客观因素还有: 身体能力状况 家庭人口状况 安全因素 环境因素 政策因素 3、旅游者的旅游动机
在旅游行为决策动因系统中,旅游行为的基本原因是旅游需求,旅游需求期待目标,需求与目标相遇产生动机,动机是旅游行为的直接推动力。旅游动机是旅游需求的具体化和表现形式。 动态过程:
旅游需求 旅游动机 旅游行为
(1)旅游动机的确立需要相应的主客观条件。(社会方面的因素和
个人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