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集中处理模式下的反洗钱中心、业务部门、支行网点工作职责分(4)

2019-01-03 16:49

交易报告综合试点改革实践,全面推广全行统一的“一级分行反洗钱集中研判模式”,该模式下,可疑交易报告统一由省分行反洗钱中心负责异常交易的甄别分析,可疑交易报告也由省分行反洗钱中心向当地省级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上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一些地区的县级人民银行明确要求所辖的金融机构县级分支机构每月上报一定数量的可疑交易报告,工行实施反洗钱集中处理模式后,县级分支机构由于手头没有可疑交易报告,只好向上级行申请提供,形成可疑交易报告自上而下“反向传送”的现象,不利于反洗钱保密工作。如果省分行反洗钱中心实在没有该支行近期的可疑交易报告的话,县级分支机构只好自行组织一份报告上报当地县级监管部门,但又会带来“03”类统计数据不符等后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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