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名师考核实施细则

2019-01-03 17:29

兰陵名师考核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发挥兰陵名师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根据《苍山名师评选与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原则

师德师风与育人能力相结合;培训学习与自我发展相结合;引领示范与工作实绩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专业发展、指导示范、教学成绩、特色创新等方面。

(一)职业道德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带头执行所在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扎实进取,敬业奉献。坚持在学校教学第一线工作,任教课时必须达到或超过所在学校全体一线任课教师的平均课时。积极参与新课程与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专业发展

1.理论素养。认真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强化自身学习与研究,端正教学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水平。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学科和人文等素养,不断增强教育教学能力,形成自己先进高效的教学风格,成为在县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学者型、专家型教师。

2.业务考试。参加全县教师相应学段业务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

上等次。

3.教学与教科研水平。(1)教(科)研评比。每三年至少参加2次及以上县级(含县级)以上的教(科)研评比活动,并获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

(2)课题研究。能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确定明确的教改和科研课题。主持、承担或参与教育科研课题的实验研究。每年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及以上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在学术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科研报告等。

(三)指导示范

1.教学示范。积极承担培养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任务,每年有计划地指导校内或片区内3名及以上教师,帮助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及教育科研能力。每学年举行校级及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不少于5节,每三年举行县级及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不少于1节。在校内参与听评课每学期不少于20课时。积极承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指导、培训及支援农村或薄弱学校教学等活动。

2.建立兰陵名师网上“个人工作室”。每学期在本校校园网上传6篇及以上的教学设计(或教学案例)、听评课(上课、磨课、评课)、教学反思、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等材料,并设立博客进行互动交流;在兰陵教育网或兰陵教研信息网站上传3篇及以上的教学设计(或教学案例)、听评课(上课、磨课、评课)、教学反思、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等材料。

3.资源建设。积极参与县级教学资源建设活动,按时完成分配的资源建设任务。

(四)教学成绩

兰陵名师要自觉提高业务素质,努力打造高效课堂,教育教学思想先进,教学效果显著。中学教育教学质量位次必须居全县同年级、同学科位次的前50%,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位次必须居本校教师位次的前30%。

(五)特色创新

在学校工作(学校管理、处室管理、班级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等)、教学教研工作、学生特长培养等方面有创新,业绩突出;在市及市以上教育行政

部门推广的项目或成果,可通过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的方式上报县教体局,对确有特色、亮点的,给予附加计分。

三、考核办法

(一)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制度。县评选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兰陵名师的年度考核工作。学校成立相应的评选与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本校骨干教师的名师化培养及本校兰陵名师的过程化监督、考核与日常管理。县教体局负责对兰陵名师在学校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学校考评、县教体局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建立健全信息档案库。县教体局及学校建立兰陵名师信息库,健全考核档案,收集、整理、记录兰陵名师的主要业绩及考核情况。学校要积极做好每学期本校兰陵名师的履职情况考核。

(三)严格实行等级考核。考核实行百分目标量化制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占兰陵名师总数的40%。

兰陵名师在任期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等次确定为不合格: (1)师德表现不良的。①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接受学生家长所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的;②从事有偿家教,参与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③擅自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刊物或其他商品的;④利用职务或教师身份谋取个人私利,败坏教师声誉的;⑤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或违反社会公德,损害教师形象的。

(2)在年度考核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3)不履行工作岗位职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 (4)任教课时未达到要求的。

兰陵名师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取消相应待遇。因取消资格造成的缺额,本届任期内不再递补。

(1)在评选名师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

(2)不履行名师职责,年度考核2次不合格的。 (3)教师业务水平考试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 (4)调出教育系统或脱离教育教学一线岗位的。 (5)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师德造成较大影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兰陵名师考核于每学年末进行,每年9月份统一公布考核结果。 附件: 兰陵名师考核赋分办法 姓名: 单位: 任教学科: 计 分 标 准 在学校教学一线工作,任教课时达到要求的计5分,达不到1.师德表现(10 职业 道德 (10分) 分)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 尊重家长、廉洁从教 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乐于学习、团结协作 要求的不得分。 民主评议(学校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评议)计5分。有如下现象每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①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敷衍塞责,造成教育责任事故的;②在教育过程中,传播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思想观点的;③教师不良举止对学生造成负面影响的;④散布非法言论或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与教师身份不符活动的。 专 2.业务考试(10分) 加强业务学根据教师业务水平考试成绩分 、6分。 教师考试成绩 年龄: 信息获取 得分 考核项目及内容 查看相关材料、民主评议 等次赋分,优秀、良好分别计10业务水平业 发展 (20分) 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业务素质精湛 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科研评选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每次计4分,县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每次计2分;被指导教师在教科研 3.教(科)研成果(10分)本学年县级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类获奖、课题研究、论文论著、经验介绍、科研报告等 评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每次计2分,县二等奖及以上的计1分。发表论文按国家核心期刊、一般期刊分别计2、1分(经验介绍、科研报告等按市级以上、县级每次分别计2、1分)。实验阶段课题主持人(承担人)的按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2、1、0.5分,课题成员折半计分;结题课题主持人(承担人)的按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4、2、1分,课题成员折半计分。最多计10分。 每学年指导3名及以上教师的计2分。市、县、片区、校 4.教学示范公开课每次分别计4、3、2、1分;(15分)指导教师被指导教师参加市、县、片区、发展,举行校级以校公开课的折半计分。每学期参统计 查看相关证书等材料 查看教案、证书、教研活动记录 指导 示范 0分) 上公开课,参与校与校内听评课达到20课时的计4内评课活动,参加分,每少一节扣1分,直至扣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活为止。积极承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指导、培训及支援农村或薄弱学校等各类教学活动每次计1分。以上最多计15分。 5.引领作用名师网上“个人工作室”,上传教学设计等材料 建立兰陵名师网上“个人工园网上传优秀教学设计等材料达6篇计4分,每少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在兰陵教育网或 (3动 查看相关材料 (10分)建立兰陵作室”的计1分。每学期在本校校兰陵教研信息网站上传教学设计等材料达3篇的计5分,每少一次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以上最多计10分。 6.资源建设(5分) 积极参加县级教学资源建设活动,认真完成分配的教学资源任务 中学教育教学质量位次必须 教学 成绩 (30分) 居全县同年级、同学科位次的前7.教学成绩50%,优秀(前10%)计30分、全县(或学校)成绩分析计分 相关教研活动记录等材料 根据提供的教学资源建设材料件数进行赋分,优秀、良好每件分别计3、2份。最多计5分。 (30分)要自觉提良好(11%--30%)计24分、一高业务素质,努力般(31%--50%)计18分;小学打造高效课堂,教教育教学质量位次必须居本校教育教学思想先进,师位次的前30%,优秀(前10%)教学成果显著 计30分、良好(11%--20%)计24分、一般(21%--30%)计18分。 在学校工作、教学教研工 8.特色创新(附加分10分)开展创造性教学作、学生特长培养等方面勇于探索,开展创造性教学教研活动成果显著;被市及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推广的项目或成果,每项给予加分计3分,最多计10分 特色 创新 0分) 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相关资料 (1教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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