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快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工作。
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保证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面对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客观的说我国在电子商务应用方面,基本处于初级阶段。而制约电子商务广泛和深入应用的主要障碍并不是来自于技术方面,更多的是来自于相关法律法规方面。我国应尽快推动电子商务的相关立法工作,应加快我国的《电子签章法》以及与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制定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和保护网上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律环境。
5、设立一套完善的行业标准制度。
正所谓,无规不成方圆。如果把人类比作砂,把社会比作纸,那么规则便是那明胶,它使人类与社会相辅相融,并使人人发挥各自的功用,凝聚为一个坚实的群体,如果没有规则,人类必将是—盘散沙。同样的道理,没有一个行业的标准制度,去规范汽车业的行为,没有一个行业准则去约束汽车行业,这样的汽车行业到最终还是一盘散沙,出现各自为政、地方保护的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尽快着手规划、研究制定汽车行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涉及的各种技术规范、标准、测试和监测方法,保证信息和电子商务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扫除阻碍汽车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各种障碍。
6、结合国情,以推动“半电子商务”为发展手段。
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较于发达国家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国人观念的转变也不是一点即化,实现网上交易也还未能迅速地普及等等问
题。因此我们还是要以传统的销售模式为主体,通过电子商务作为辅助的形式,网上洽谈业务,网下进行交易,建立连锁的汽车4S店,并进行信息共享互联,把SCM管理与传统的模式相结合。在开放式信息平台的支持下,更大范围的联合行业内的企业,借助各自资源共享市场,合作而竞争,共同获益。
结论
汽车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电
子商务的发展将为汽车企业降低采购、营销成本,减少库存、优化库存结构,拓展销售渠道、提高服务效率提供可能,是汽车业企业增强实力、融入经济全球化格局的必由之路。汽车行业的电子商务最终将在全球范围内覆盖业务链上的所有环节,包括采购、设计、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信息反馈等,涉及大大小小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及经销企业、汽车整车生产及经销企业、汽车用品生产及经销商、汽车维修企业、汽车金融机构和众多的消费者。就我国汽车行业的信息化建设而言,必须大力开展电子商务,提高汽车行业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电子商务在汽车行业的推广与应用,从而推动汽车工业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更好地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