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除明确需要对外公开、沟通协调的事项外,一律不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浙期间(特别是下沉嵊州督察期间)的具体安排和联络信息等,不得擅自流转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相关资料。
六、档案管理制度
(一)各专项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及时整理、留存涉及文件、工作交办、衔接等方面的材料。
(二)各专项工作组应于督察结束后半月内将档案移交至资料对接组,资料对接组统一整理归档。
(三)按照中央督察组资料清单收集整理的资料,必须实行清单管理,收集有登记,提交有记录,待督察组调阅完毕后,及时收回,返还资料提供单位或进行专柜归档留存。
七、请销假制度
(一)各专项工作组人员请假应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的原则。
(二)集中办公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经各专项工作组常务副组长批准。
(三)集中办公人员请假应以书面请假为准,情况特殊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
八、AB岗工作制度
(一)各专项工作组内部应建立重要事项AB岗工作制度,当A岗责任人因事离岗,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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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岗责任人顶岗期间,要履行A岗职责,同时做好本岗工作,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A岗回到工作岗位后,B岗应及时向A岗交接工作。
(二)实行AB岗工作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岗、缺位,不得延误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附件:1.市协调联络组拟文稿纸格式
2.市协调联络组文件版式
3.市协调联络组专项工作组内部转办单格式 4.市协调联络组专项工作组任务交办单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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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嵊州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拟文稿纸
编号 密级 标题 主送 抄送 嵊环督?2017? 号 拟文组 紧急程度 会签意见 ( )组 拟稿人 组内审核 组长意见 签发 校对人 打印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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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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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环督?2017? 号 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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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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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组内部转办单
( )组 2017年 月 日 转办事项 办 理 组: 办理时限: 办理建议: 请办建议 审核意见 办理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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