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五)总结反馈
教学促进办公室通过总结会、简报等形式,向各院系反馈试卷检查结果,并对试卷命题质量及评阅有较大问题的评阅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总结试卷中出现的问题及经验,研究进一步提高命题与评卷质量的措施,提出有关建议。
(六)院系复查
根据教学促进办公室的反馈结果,各院系组织有关教师对试卷进行复查。
(七)专家二次复查
教促办再次抽取院系整改复查后的试卷,组织专家组根据试卷评价工作程序的(二)(三)(四)(五)环节进行检查。对第一次检查有问题的试卷经反馈后不整改的试题负责人或评阅人及院系提出通报批评。
(八)特殊课程试卷专项检查
对题库抽卷(题),学生填答题卡,教师网上机器阅卷的课程,如外语、计算机基础等,制定专门的试卷专项检查办法。
对体育术科、艺术类、设计类、制图类、音乐类等课程的考试,制定专门的试卷专项检查办法。
按照试卷专项检查办法,对特殊课程进行试卷专项检查、评价。 (九)命题水平专项检查
在每次期末考(查)考试命题之后,印刷之前,抽查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题),严格检查每门抽检到的试卷(题)的命题规范、命题水平、试卷(题)质量问题。
五、试卷检查组织
学校从各院系聘请在相关课程方面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授、副教授,作为试卷检查专家,组成商丘学院试卷检查与评价专家组。由专家组组织对抽检的试卷进行严格、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性检查,要求参加同一课程检查评价的专家须在两人以上,原则上至少有一位来自外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