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理组织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综合部相关专业负责人 土建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水暖监理工程师合同信息管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注:专业负责人负责全公司的专业管理工作,根据工程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可兼职。
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权力
(一)建设单位权力
1、项目建设投资的决策权;
2、编制设计任务书的检查、决策权;
3、设计方案征集和设计招标的执行、检查、决策权; 4、扩初设计的决策权;
5、工程项目建设概算的决策权 6、设计方案评审的检查、决策权; 7、施工图设计、预算的决策权; 8、资金使用计划的决策权
9、甲供设备、材料、构配件和招标的执行、检查、决策权;
10、编制施工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审查选择施工队伍的执行、检查、决策权; 11、办理开工前各种手续的进驻施工现场的执行、决策权; 12、提供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具备开工建设的执行、决策权; 13、对已批准的工期计划的检查、决策权; 14、投资控制的检查、决策权;
15、审核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检查、执行权; 16、现场组织协调与质量管理的检查、执行权; 17、设计和施工工期的改变的决策权; 18、工程竣工验收的检查、执行权; 19、竣工决策执行情况的检查权; 20、遗留问题处理的决策权。
(二)项目管理单位权力
1、根据合同文件约定和建设单位授权行使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权; 2、项目建设的信息收集、执行、检查、初步决策权; 3、编制设计任务书的执行、检查、初步决策权; 4、设计方案竞赛和设计招标、检查和初步决策权; 5、扩初设计的执行、检查和初步决策权; 6、工程项目建设概算的检查权;
7、设计方案评审的执行、检查和初步决策权; 8、施工图设计预算的检查权;
9、资金使用计划的执行、检查和初步决策权;
10、甲供设备、材料、构配件和招标的检查、初步决策权; 11、对招投标文件审查的检查、初步决策权;
12、办理开工前各种手续、进驻施工现场执行、检查、初步决策权; 13、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具备开工建设初步决策权; 14、对已批准的工期计划的执行、检查、初步决策权; 15、投资控制的执行、初步决策权;
16、审核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检查、执行权; 17、设计和施工工期改变的检查、初步决策权;
18、现场组织协调与管理的执行、检查权; 19、项目管理组织内部信息及合同管理的执行、检查和初步决策权; 20、对监理工作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的执行、初步决策权; 21、组织竣工预检验、工程竣工、交付验收的执行、检查权; 22、竣工决算的执行、检查权。
(三)监理单位权力
1、根据监理合同文件约定和建设单位授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行使监理单位管理权力,履行监理义务;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准备条件适时发布开工令,根据工程存在问题的程度下发暂停令; 3、对承包单位驻工地代表有建议撤换权,对分包单位、指定分包单位资格的确认权; 4、用于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确认、否决权; 5、工程检验批次现场监督、检验、否决权; 6、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确认权;
7、建设(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合理指令执行权; 8、现场工程量的见证签认权;
9、现场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组织协调管理权;
10、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单项施工方案; 11、审查总进度计划、审批月及周进度计划; 12、对建设单位投资控制有建议权; 13、现场“三通一平”的检查、确认权;
14、安全生产的管理、检查、否决权,根据工程安全问题(含隐患)严重程度下发工程停工令;
15、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建议、检查、管理权;
16、监理例会、专题例会的组织、协调与管理、执行权; 17、施工工期改变的建议、检查权;
18、施工合同履行的监督权,工程款支付中的签认、否决权; 19、工程竣工初步验收的组织、检查、否决权; 20、完善监理档案的执行权。
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职责
(一)建设单位职责
1、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完善工程建设前的各种手续,履行自己的义务;
2、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完成工程建设的各项招标工作,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参建单位,依法和参建单位签订合同;
3、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下发“设计任务书”,提出设计要求;
4、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初步设计; 5、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
6、督促设计单位及时提供施工图,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设计问题;
7、确定分包项目,指定控制材料、供应设备、供应商;
8、认定由承包单位与工程造价单位核对并上报项目管理单位的《工程量清单》;
9、依据可研报告中《临时用水、用电施工方案》完成拟建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10、审批由承包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
11、对经过工程造价或项目管理单位审核后的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的签证进行确认; 12、根据招、投标文件对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确认; 13、提供设计图纸、主持召开图纸会审会议;
14、根据项目管理、监理合同的约定对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授权; 15、负责工程项目外部协调工作;
16、主持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竣工后备案手续。
(二)项目管理单位职责
1、根据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约定,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履行工程建设过程管理职责;
2、编制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规划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3、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内部和外部的管理系统; 4、建立项目会议和报告制度,主持项目管理工作会议;
5、组织制定项目目标控制计划,采取措施对项目目标实施有效控制; 6、对工程建设进行风险分析,制定规避风险策略;
7、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项目进展状况及项目管理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8、调解建设单位与参建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件; 9、签发、审核工程款支付证书;
10、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招标、投标及外部协调工作; 11、对设计变更、施工签证进行确认;
12、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办理工程竣工后备案工作;
13、负责项目管理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并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总结。
(三)监理单位职责
1、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合同开展监理工作; 2、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开展监理工作;
3、根据设计文件、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4、根据国家及辽宁省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完成工程建设过程控制的资料收集,编制完成监理档案;
5、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6、参加图纸会审,对工程建设方面的有关事项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
7、对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施工进度进行控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控制; 8、主持召开“监理例会”、“专题会议”,并编制会议纪要; 9、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内部的各方关系;
10、组织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分项、分部验收,主持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1、完成工程质量评估工作。
(四)承包单位工程管理职责
1、根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履行承包合同中的全部职责;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及建设(项目管理)单位的审核确认后执
行;
3、根据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编制《临时用水、用电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按其实施并负责管理;
4、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5、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管理)、监理单位下发的各项指令,严格执行会议决议; 6、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充分理解设计意图,并整理《图纸会审记录》; 7、按图施工,认真执行经建设(项目管理)单位确认、设计单位下发的《设计变更》,及时向建设(项目管理)、监理单位书面提出施工图执行中的合理化建议;
8、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管理,及时向监理单位进行检验批次、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
9、严格执行工程材料进场见证取样制度,及时向监理单位进行进场材料报验;
10、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职责,对各分包单位进行统筹管理;
11、按照“三检”制要求对检验批次、分项、分部工程进行企业内部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提交监理单位进行核验。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参与工程竣工的初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2、及时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档案资料整理,负责工程交(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完成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工作;
13、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书面提交保修材料,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