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联网产业协同创新一体化研究

2019-01-07 14:27

我国物联网产业协同创新一体化研究

物联网作为战略新兴产业,很有可能会引领信息与通讯技术的下一次飞跃[1],世界主要国家都力争在物联网的发展高地上占有一席之地。我国的物联网产业与其他发达国家同时起步,已经有一定程度的发展。自国家层面发布物联网发展指导意见、行动计划、工作要点的顶层政策架构以来,各地相继出台地方配套政策,大力发展物联网产业。2013年中国物联网产业规模突破6 000亿元,初步形成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和中西部四大物联网产业聚集区,预计2016年总体规模将突破万亿元。然而,作为新兴产业,物联网的发展还面临很多挑战,其大规模应用还有待时日。 1 研究背景

从已有研究而言,学者们对物联网的讨论涉及多个层面。例如,朱卫未等对我国发展物联网的技术环境和政策环境进行了分析,指出物联网发展仍然缺乏核心专利和技术知识产权,虽然产业集群初具规模,但仍需进一步培育。孙其博等从技术的角度,对物联网的技术架构和关键技术进行分析,认为相关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研究成果匮乏。胡向东对发展物联网的关键问题进行了研究,指出物联网本身没有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和推广应用体系,需要在完善政策环境、打破行业壁垒、降低成本、探索共赢模式等方面做更多努力。面对物联网起步阶段中的诸多问题,协同创新始终是物联网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共享、信息的互联互通、技术的合作开发以及数

据的处理和综合运用都需要实现物联网的协同创新。更重要的,物联网相关标准体系的建构、安全问题的解决等使协同创新成为发展物联网的必然选择。《国务院在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中指出,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协同发展,使创新资源和要素得到有效配置,是发展物联网的第一目标。部分物联网产业链上的企业已经在探索合作,例如,中国电信设立物联网技术重点实验室,与所在软件园展开商务和产品研发等诸多层面的产业为了对物联网产业的协同创新提供理论支持和方法论指导,一些学者对物联网协同创新中的部分问题进行了研究。张志华等对协同创新的基本要素进行了分析,认为政府、产业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金融机构是物联网协同创新的主体要素,人才、技术、资金、基础设施、信息是资源要素,市场、组织、文化、政策是支撑要素。部分学者针对物联网的产业链协同进行了研究。储成祥等[7]描述了物联网产业链,对产业链协同中科技水平、技术标准、公众推广、商业模式以及信息安全等障碍进行了着重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消除障碍的对策。朱蕊对物联网产业链的价值网进行了研究,构建基于价值网的物联网产业链管理协同、运作协同及产品与应用协同的3层次网络模型,并针对3种协同分别提出对策及建议。少数研究将视野扩展到产业链外部,施卫东等指出通过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等不同层面的共同创新协同,形成完整的产业价值链和产业技术链系统。卢涛等将物联网产业看作一个创新系统,以联动的视角,运用创新系统要素联动方法(LAFIS)构建物联网产业创新系统多要素联动概念分析

模型,对物联网创新系统的内外层次进行了全面分析。综上所述,现有对物联网协同创新的研究还比较缺乏,主要集中在探讨产业链内部的整合以及协同策略,部分学者采用不同视角对物联网协同创新系统进行了分析,但缺少案例支持。本研究从共生理论视角探讨物联网协同创新体系,结合物联网产业特点,利用共生单元理论探讨物联网协同创新体系的组成架构,利用共生模式理论探讨协同的合作方式,利用共生均衡理论探讨物联网协同创新体系的组建和运行规律,此外,以中国电信物联网业务为案例说明其协同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2 物联网协同创新与共生理论

成功的创新活动强依赖于企业,不仅在其内部,而且通过创造和传播知识以及资源的有效性等途径外部获取。协同创新将企业、政府、知识机构、中介机构和用户等创新主体有机结合起来,以实现知识互惠共享、资源优化配置、行动最优同步,最终形成一个能产生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1+1+1的创新系统。

协同创新的本质是各创新主体为了实现重大科技创新而开展的大跨度整合的创新组织模式,是当今科技创新的新范式。物联网协同创新是协同创新在物联网产业中的具体应用,张爽等将其定义为物联网产业系统中的各个主体联合,以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为核心要素,政府、创新平台、金融机构、非营利性组织、中介组织等作为辅助要素进行协同,以促进物联网的创新与发展。张志华等的定义是物联网利益链上的主体,包括企业、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及中介服务机构等,

为解决物联网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问题,进行优质资源要素的全面共享和创新要素的深度融合,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共生的概念最初来源于生物学,产业生态学将其引入经济学、管理学领域,形成了产业共生的概念。产业共生有效的共享信息、物资、基础设施等资源,实现产业持续的发展。抽象地说,共生是指在一定的共生环境中,共生单元之间按照某种共生模式形成的相互联系、共同生存、协同进化的关系,任何共生关系都是共生单元、共生模式以及共生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共生关系三要素与共生的均衡共同构成了共生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近年来,已有学者利用共生理论的分析框架对产学研的协同创新进行研究。张雷勇等在综述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分析产学研主体间的共生关系,从理论上论证了以共生视角探究协同创新关系的合理性。

3 物联网产业协同创新的共生关系

物联网协同创新共生系统,包括电信运营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用户、高校及科研机构、服务机构、政府在内的各共生单元,通过技术、资金、人力的整合,实现知识转移和价值创造的目标。同时,不同共生单元在协同创新的过程中相互链接、相互作用,表现出特定的共生模式,它既反映共生主体结合的方式也反映共生主体能量交换的特征,刻画了该体系协同创新的程度和效率。共生单元和共生模式共同描述了物联网协同创新共生体的内部状态。物联网协同创新共生系统在一定的外部环境中产生发展,促使共生内部体系和外部环境的协调适应,是实现物联网共生体系内部知识有效运动和创新效率提高的

关键。物联网协同创新与共

3.1 物联网协同创新各共生单元及其作用

从产业链内部来看,电信运营商与硬件提供商、系统集成商同属物联网产业链上的重要环节。电信运营商在物联网产业中首先是通信管道的提供者。物联网的发展需要一个全新的通信和网络架构,能够融合现有的多种通信、网络技术及其演进,能够适应各类感知方式、解析架构以及未来可用的网络计算处理。其次,是平台的运营者,现有的物联网平台以M2M平台为主,以实现升级维护、故障定位、大数据决策分析、数据保密等运营管理。最后,电信运营商还是重点行业应用的集成者,充当系统集成商的角色。电信运营商为主导是物联网协同。创新共生体系的主要特征,可以从6个方面进行分析。 (1)物联网层次

从电信运营商所处物联网层次看,其位于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中的网络层,并向应用层积极拓展,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一方面,通讯管道是物联网产业无法逾越的基础设施,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垄断这一资源,充分利用已经广为覆盖的通讯网络。电信运营商作为信息的传递者,其传输效率、通讯标准都是影产业水平的重要因素。当下,4G通讯技术在国内商用才处于起步阶段,三大运营商又已开始布局5G。仅从速率角度布局物联网通讯管道已经引发了很多争议,可见,通讯网络平台的构建,标准的统一已经成为运营商需要解决的紧要问题。另一方面,作为平台运营者的电信运营商,提供大的公共平台以及共性技术平台是物联网平台发展的方向,而平台的创新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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