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依法治市工作存在的
主要问题的通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市2017年依法治市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简要通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程度不够
个别市级单位、区县对依法治市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力度有所减弱,党委(党组)法治责任履职不到位,依法治市工作无计划、无安排、无部署、无考核,对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无传达、无落实。
二、机构人员不落实
个别部门、区县未按照上级要求,将推进依法治市办、依法治理办挂牌党政办并安排专人负责,没有明确党委(党组)副书记分管依法治理和兼任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个别部门、区县在人员变动后,没有及时安排调整负责依法治理的工作人员,导致工作出现空白。
三、工作落实不力
个别单位、区县没有按照“八大行动”和年初的工作要点来
开展工作。会前学法、集中学法未很好落实,学法记录不完善,记录前后矛盾;重点领域整治行动,特别是个别“十大治理”活动的牵头部门无部署、无方案、无轨迹;对村规民约的制定、运行指导力度不够,存在“当摆设”的现象;个别部门法律顾问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造成“顾而不问”现象;“谁执法 谁普法”“谁主管 谁普法”责任落实不好,“N+10”普法活动未按时开展,普法活动无声势;部分单位、区县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充分,特色亮点不突出。
四、档案整理不规范
部分单位、区县依法治理资料混乱、条理不清,没有按照依法治市目标考核框架体系建档,没有认真对照工作内容清单收集,平时不注重材料积累,停留在简单复制、生搬硬套、临时突击,不能将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法治工作脉络清楚、完整、真实的展现。
五、氛围营造不够
个别单位、区县法治文化培树较为滞后,法治氛围营造较差,宣传栏被覆盖、LED未启用,甚至没有悬挂一条横幅、张贴一张
标语。
以上问题,希望大家能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做好迎接省暗访督查组检查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