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运[2006]120号 GSM-R数字移动通信网技术体制(暂行)(6)

2019-01-07 18:04

3 4 <50s <250s 没有规定 <75s <375s (3)可靠性级别应满足表2的要求。

表2 GPRS可靠性级别 级别 1 2 3 SDU丢失概率 10-9 10-4 10-2 SDU重传概率 10-9 10-5 10-5 SDU非顺序到达概率 10-9 10-5 10-5 SDU出错概率 10-9 10-6 10-2 应用特性说明 差错敏感,无纠错能力,有限容错能力 差错敏感,有限纠错能力,较好容错能力 差错不敏感,有纠错能力,强容错能力 (4)吞吐量包括峰值吞吐量和平均吞吐量。系统设备应具有在线平滑扩容的能力。吞吐量应满足表3、4的要求。

表3 GPRS业务峰值吞吐量类别

峰值吞吐量级别 1 2 3 4 5 6 7 8 9 字节/秒 1000 2000 4000 8000 16000 32000 64000 128000 256000 表4 GPRS业务平均吞吐量类别 平均吞吐量级别 1 2 3 4 5 6 7 8 9 字节/小时 100 200 500 1000 2000 5000 10000 20000 50000 平均吞吐量级别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字节/小时 100000 200000 500000 1000000 2000000 5000000 10000000 20000000 50000000

12.5 短消息指标要求

(1)移动点对点短消息发送成功率:≥99%。

(2)移动点对点短消息发送时延:≤3分钟(99%)。

(3)移动点对点短消息丢失率:≤105。

(4)移动点对点短消息存储有效期:≥7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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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支撑系统

13.1 信令网

信令网是重要的业务支撑网之一,负责在不同网络实体之间传递与业务相关的呼叫控制等信息。 信令网由信令点、信令转接点以及连接它们的信令链路组成。 13.1.1 网路结构

(1)GSM-R网宜组建专用的No.7信令网。

(2)信令网宜采用二级结构。第一级为信令转接点(STP),第二级为信令点(SP)。网路等级结构见图5。

第一级:信令转接点(STP)第二级:信令点(SP)

(3)各级信令点的职能

第一级STP,主要负责信令消息的转接,即把从一条信令链路上收到的信令消息转发到另一条信令链路上的信令点。

第二级SP,是信令网传送各种信令消息的源点或目的地点。 13.1.2 STP的设置

(1)STP应成对设置。STP应设置在信令业务量比较集中,并能提供优质可靠的数字传输电路,具有相互独立多传输路由的传输节点上;每对STP应设在自然灾害较少、供电可靠、便于维护管理的不同的城市内。

(2)STP可采用独立式或综合式信令转接设备。 13.1.3 网路组织

13.1.3.1 信令节点的连接

(1)STP信令转接设备分A、B平面进行设置,同一平面内的STP应网状相连。 (2)成对STP间应设置直联信令链路。 (3)每个SP应分别接至成对的STP上。

(4)两个SP之间根据需要可设置直达信令链路,采用直联工作方式。 13.1.3.2 可靠性措施

(1)STP采用平行的A、B平面网,两两平面采用负荷分担方式,正常情况下每平面承担整个信令业务的50%,若其中一面的STP不可用时,另一面STP承担全部信令业务。

(2)每个SP应分别接至A、B平面成对的STP上,SP至成对STP的信令链路组之间采用负荷分担方式。正常情况下每个链路组承担整个信令业务的50%,若其中一个链路组不可用时,另一个链路组承担全部信令业务。

(3)为保证信令网在各种情况下的可用性指标,成对设置STP之间信令链路的数据传输通路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物理路由;SP与连接的两个STP之间信令链路的数据传输通路应不少于两个独立的物理路由。

(4)STP之间以及SP与STP之间的每个信令链路组的信令链路数应根据信令业务量基础上确定,STP之间每个信令链路组的信令链路应不少于2条;SP与STP之间的信令链路应不少于1条。 13.1.3.3 路由选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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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信令网路等级结构图

(1)首先选择正常路由,再选择备用路由。

(2)信令路由中有多个替换路由时,根据优先级别顺序选择。

(3)在正常或替换路由中,若有采用负荷分担方式的同一优先等级的多个路由(N)时,则每个路由承担整个信令负荷的1/N。 13.1.4 信令点编码

GSM-R网中TMSC、MSC/VLR、GMSC、HLR/AuC、SMSC、SSP、SCP、IP、SGSN、GGSN、BSC、PCU均作为SP。

各信令点均应分配信令点编码,具体在《GSM-R数字移动通信网编号计划》中规定。 13.1.5 网间互联互通

GSM-R信令网与其他No.7信令网应在互联业务网间的关口局间,采用SP-SP的直联方式进行互联。

13.2 同步要求

(1)GSM-R网采用主从同步方式。

(2)GSM-R网宜利用公用数字同步网的同步基准实现网同步。

(3)TMSC、STP、SCP、IP的输入同步基准应至少来自二级BITS,HLR/AuC、MSC/VLR、GMSC、SGSN、SMSC的输入同步基准应至少来自三级BITS。若不具备条件时,也可从站内的SDH干线设备的外同步时钟接口提取同步基准,并应优先满足TMSC、STP、SCP、IP同步信号的提取。

(4)MSC/VLR至BSC、BSC至BTS间的数字链路兼作同步链路使用。BSC从来自MSC的数据流中提取时钟,BTS从来自BSC的数据流中提取时钟。

(5)GSM-R网中各种网路单元应具有相应的等级,其中:TMSC、STP、SCP、IP的时钟等级应至少为二级,HLR/AuC、MSC/VLR、SGSN、GGSN、SMSC的时钟等级应至少为三级,BSS的时钟等级为三级,各级时钟的要求应符合YD/T 5089-2000《数字同步网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

(6)SGSN、GGSN、网管等设备均应进行时间同步。

13.3 网络管理 13.3.1 一般要求

(1)GSM-R网应设置网络管理系统,负责GSM-R网内设备的操作、运行、维护和管理。

(2)GSM-R的网管系统是铁道部综合网管框架中的一个专业网管,网管系统的建设应符合铁道部综合网管的相关体制规范。

(3)GSM-R各级网管系统应提供基于标准的网管接口,以满足上级网管系统的网络管理功能的需要。

13.3.2 系统结构

GSM-R网网络管理系统宜采用二级结构。第一级为全路网络管理中心(NMC),第二级为本地维护操作中心(OMC)。

(1)NMC负责TMSC、HLR、SMSC、SCP、SMP等设备的监控和管理。收集各OMC上传的网络状态和主要告警信息,监视全网总体运行状态和重大故障告警,必要时应能执行OMC的部分或全部主要功能。

(2)OMC负责对设置在本地的所有网元设备的网元级管理,采集处理本业务区内各个网络设备的详细配置数据、网络运行的性能数据和实时故障数据,上发相关告警信息、性能统计数据等,接受并执行NMC的指令。

13.3.3 OMC的专业划分

OMC包括无线网络管理子系统(OMC-R)、交换网络管理子系统(OMC-S)、GPRS网络管理子系统(OMC-D)、智能网网络管理子系统(OMC-I)、中继设备管理子系统(OMC-T)。OMC-S、OMC-R、OMC-D、OMC-I、OMC-T等通过外部接口,统一纳入更高层的网络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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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M-R系统中继传输设备应采用统一网管系统对设备进行监控和管理,具体由《GSM-R数字移动通信网设备技术规范 第六部分:中继传输设备统一网管系统》规定。

GSM-R系统配套的传输网、同步网等支撑网络,由相应的专业网管负责管理。

13.3.4 主要功能要求

OMC由操作维护服务器和操作维护客户端组成,由网络运行操作维护人员使用,通过操作维护中心与各子系统的接口,完成对系统各网元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功能,包括操作维护的安全管理、配置管理、告警管理、故障管理和性能管理等。

(1)安全管理

管理操作员的操作权限,使不同操作员具备不同的设备操作和维护权力,为OMC的接入、利用以及敏感数据提供安全保障。

(2)配置管理

提供对系统各网元设备的各类参数进行查询、修改、删除和创建的维护功能,使操作维护人员能方便地了解各网元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情况。

(3)性能管理

负责网络性能监视和分析,通过对系统中的一些性能参数和话务数据进行测量统计,反映网络运行情况和系统的性能指标,供网络运行维护参考信息。

(4)故障管理

用于对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集中监控,实时采集系统各网元设备的故障告警信息,便于操作维护人员及时了解系统出现的非正常运行状态,帮助操作维护人员确定故障原因和故障位置,以便能及时处理问题,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

(5)其它功能

OMC除了满足上述四大功能外,还应提供相应的系统维护工具,如业务观察、信令跟踪、接续观察、日志管理、版本管理等辅助功能,帮助操作维护人员更方便地对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

13.4 SIM卡管理系统

(1)GSM-R 网应设立SIM卡管理系统。

(2)全路SIM卡管理系统宜采用二级结构,第一级为铁道部SIM卡管理中心,第二级为铁路局SIM卡管理中心。

(3)各级SIM卡管理中心职能

1)铁道部SIM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铁道部SIM卡资源的集中管理,包括管理和分配国际移动台识别码(IMSI)及SIM卡号码(ICCID),制定IMSI、ICCID号码对应表的编制基本原则要求及格式。统一申请SIM卡中的鉴权算法A3、密钥算法A8;规定产生密钥Ki的高级算法方程;制定向鉴权中心传输SIM卡内保密数据的专用加密高级算法方程;统一规定SIM卡内有关通信业务方面的数据及参数等。

2)铁路局SIM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本路局SIM卡的采购、写卡、资料管理与发放,负责保管各种算法、方程及母钥卡以及本路局IMSI号码和ICCID号码对应关系等。

13.5 计费、结算、营帐和客服系统

根据GSM-R网运营管理和清算需求,结合网络和业务发展需要,可另行建设独立的话务统计及计费、结算、营帐和客服平台。

14 主要设备进网要求 14.1 SSS设备进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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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GF015.1-95《9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设备总技术规范 第一分册 交换子系统》的要求。

14.2 BSS设备进网要求

基站设备应具有无人值守性能,应能向本地操作维护中心(OMC)传送如下信号:外供交流电中断告警信号、烟雾告警信号、火情告警信号、温度过高告警信号、门开关告警信号、空调机故障告警、塔灯故障告警、机架风扇故障告警等。

其他指标应符合YD/T 883-1999《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基站子系统设备技术要求及无线指标测试方式》和YD/T 1110-2001《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技术规范:基站子系统》和铁道部互联互通的要求。 14.3 GPRS设备进网要求

SGSN、GGSN等设备进网要求具体在《GSM-R数字移动通信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系统技术条件》中规定。

14.4 智能网设备进网要求 14.4.1 SSP设备进网要求

应符合YD/T 1424-2005 《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业务交换(SSP)设备技术要求(CAMEL3)》和铁道部互联互通的要求。 14.4.2 SCP设备进网要求

具体在《GSM-R数字移动通信智能网技术条件》中规定。 14.4.3 SMP设备进网要求

应符合YD/T 1426-2005 《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业务管理(SMP)设备技术要求(CAMEL3)》中相关要求。 14.5 移动台设备进网要求

机车台主要技术要求具体在《GSM-R数字移动通信设备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技术条件》中规定。

手持台主要技术要求具体在《GSM-R数字移动通信网设备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手持终端》中规定。 其他移动台应符合YD/T 884-1996《9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移动台设备技术指标及测试方法》或YD/T 1214《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技术规范:移动台》的相关规定。 14.6 STP设备进网要求

应符合YDN 089-1998《No.7信令网技术体制》第十四章中相关要求。 14.7 SIM卡进网要求

具体在《GSM-R数字移动通信网设备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SIM卡》中规定。 14.8 中继设备进网要求

具体在《GSM-R数字移动通信网设备技术规范 第五部分:中继传输系统设备》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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