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务概述
1.1 设计目标与设计原则 1.1.1设计目标
为水行政管理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提供空间数据的存储和服务支持,为智能水系的建设,提供存储层的功能支持。在提供高效数据读取和管理功能的同时,为水系网络的上下游联通关系的追溯服务、沿河流定位要素、要素之间的强关联关系等等,提供存储层的支持。
1.1.2设计原则
本设计围绕空间数据库建设,以“实用、先进、开放、标准、可靠”为基本原则。
? 实用性原则
满足水行政管理各工作环节的需求,充分考虑用户的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数据的取舍关系的建立应符合水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和数据获取的可行性。
属性结构设计格式和数据加载格式尽可能采用习惯的资料填报登录格式,避免数据入库时产生人为错误。
? 先进性原则
尽可能采用现代空间数据库技术,保证设计的先进性。 ? 开放性原则
本设计是水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水行政空间数据库的基础,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展,满足水利行业其它如规计、水保等管理部门的业务需求。
? 标准化原则
工程类别界定清晰,定义明确,字段说明翔,实术语的采用和定义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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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规范,对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但是使用频繁、数据量多的字段,或经常需要进行排序、统计的字段,定义本系统内统一的代码编制规则和代码表。
? 可靠性原则
空间数据结构、属性字段的定义完整、明确,界限清晰,保证用户能方便、准确地采集和查询数据,力争减少数据冗余度,确保数据一致性,避免更新异常,提高查询速度,提高系统的可靠性。
1.2 设计依据
2需求调查与分析
2.1 水政监察空间数据库在水政监察信息系统中的位置
水政监察空间数据库为水政监察信息系统提供大部分的数据来源,包括影像数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业务审批相关数据等等。提供低耦合度、高效访问、低冗余的数据存储机制。
提供水系几何网络的连通关系的底层支持。为上溯、下溯分析等提供基础。 提供空间与非空间要素的关联关系支持,为水政监察信息系统中的关联查询和分析提供基础。
提供基于服务的数据访问机制,除为水政监察信息系统提供数据之外,可方便被其他系统共享或直接以数据服务的方式提供给用户。
2.2 数据库服务对象
本数据库直接服务于水政监察信息系统,得益于其基于服务的数据提供机制,也可方便的为其他前端系统服务。另外,也可以直接将数据以服务的方式提供给用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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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数据需求
需要收集、整编和空间化的主要数据列表如下:
数据名称 水系轴线 人为河段名称 水系岸线 水工程 涉河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审批控制点 执法检查点 标识名 DrainageAxis River RiverCoastLine RiverRefEngineering RiverRelatedProject 需进行的处理 从水系岸线提取 收集、整理、更新 收集、校核、更新 收集、整理、空间化 收集、整理、空间化 ProjApproveControlPoints 收集、整理、空间化 PatrolCheckPoints 收集、整理、空间化 水事案件点 水事纠纷点 治导线 水功能一级区划 跨省河流 边界河流 协调河段 取水管理河段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权限河段 建设项目审批权限河段 跨省河流管理河段 取水口 排污口 取水许可 CasePoints DisputePoints ZDX WaterFunctionRegion1st TransProvincialRiver BoundaryRiver CoordinateReach WaterIntakeManageReach EginAgreeAuthReach ProjectManageReach TransProvManageReach WaterIntake DrainOutlet WaterIntakeLicense 收集、整理、空间化 收集、整理、空间化 收集、整理、更新 收集、整理 收集、整理 收集、整理 收集、整理 收集、整理 收集、整理、空间化 收集、整理 收集、整理 收集、整理 收集、整理 收集、整理 除以上主要专题数据之外,还需要整理已有的珠江流域特别是河口的不同时期的影像数据、基础地理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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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空间数据库应用软件需求
在处理、整编和发布空间数据的过程中,需要用到的空间数据库应用软件如下表所示:
应用软件 需求说明 用于空间数据的创建、整理、数字化、属性填写、模型构建、符号配置、服务发布等等,是空间数据库创建的操作平台。 空间数据库数据的发布平台 空间数据库引擎,通过它可利用商业关系型数据库存储空间数据。 ArcGIS for Desktop ArcGIS for Server ArcSDE 2.5 设计条件与限制 2.5.1信息的收集范围和途径
信息的收集范围主要包括如下几类:
(1)法律法规类。收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珠江水利委员会具有管理权限的河段范围,如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权限河段、建设项目审批权限河段、跨省河流管理河段、取水管理河段等等。
(2)行政业务类。收集和空间化行政业务中来往的审批项目,如建设项目审批控制点、执法检查点、水事案件点、水事纠纷点、取水许可等等。
(3)工程类。收集和空间化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政监察业务相关的工程项目,主要是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涉河建设项目,如水工程、涉河建设项目、取水口、排污口等等。
(3)基础地理类。收集和整理基础地理信息,如水系岸线、水系轴线、水功能区划、行政边界等等。
另外还有一些业务相关的数据内容,由于本次空间数据库建设的时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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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和数据收集条件的限制,暂时不收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收集完善。此类数据如:观测设施、温排水控制点和线、灌区、水资源二级及三级区划、行政驻地和县一级以下行政区划、洪涝防洪保护区、防潮区、蓄滞洪区、各级流域分区等等。
2.5.2数据库建设制约因素
制约数据库建设的因素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数据收集渠道的制约。
各类数据分散于不同的部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各部门对于信息提供的权限、范围的规定尚不明确,导致一方面各部门对数据的提供存在顾虑,另一方面部分数据不知道向哪个部门收集。
(2)数据保密性制约。
部分数据处于国家或部门内部保密规定之下,难以收集。 (3)部分数据属性设置需求不明确。
不同数据类型的属性设置暂时没有明确的需求,部分已有的不同类型的数据具有相同的属性字段,为避免图层分割严重,此类数据可以合并,所以需要明确的需求以决定是否合并该类数据。
(4)部分数据不满足精度需求。
部分收集到的数据或根据辅助资料制作的数据,受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大比例尺下的精度需求。例如现有数据条件下,水系轴线只能根据水系岸线半自动的勾绘,只能满足小比例尺下的精度条件。
(5)部分数据缺乏完整信息
部分数据的属性或空间信息不完整,难以从中提取必要的信息。例如水系的流向信息,特别是河口密集交错的河网,根据已有信息提取流向信息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再如有部分审批权限河段只有文字描述,相应河段上准确的起始点信息难以确定。
(6)技术条件与成本制约
当前的技术条件并不能完全满足水政监察空间数据库中对水系表达的需求。例如:不同尺度下水系表达的融合问题,大范围流域面积下流域及水系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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