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工程预结算工作,明确和落实部门责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地区公司的工程预结算及下属公司的对外工程结算。
第三条 相关部门预结算工作职责
1、预决算部:负责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进度款审核与支付、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与审核、结算编制与审核等。
2、预决算审计部:负责各项工程的结算审计及对地区公司和下属公司的预决算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3、工程部:负责工程预决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提交。 4、招投标部:负责对有歧义的合同条款作出合理解释,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合同外增加项目的包干单价。
第四条 预结算工作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保守机密。
第二章 施工图预算及工程进度款审核
第五条 预决算部须在全套主体施工图下发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为工程进度款审核、成本分析等提供依据。 第六条 工程进度款审核
1、工程部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申报表后24小时内完成复核、审批并提交预决算部。
2、预决算部在收到进度款申报资料后,48小时内(不含对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