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 1.12 偏离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要求澄清2.2.1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2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2.2.3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构成投标文件 其他材料 年 月 日 时 分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www.zmctc.com)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公布 3.2.4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投标有效期 3.3.1 不少于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6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委托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电子收付平台(“招投标银保通”)统一收付,具体操作见“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www.zmctc.com)→【网上办事】→【投标保证金】栏目。 专户名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专户账号:3300161612705916816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 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1、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 投标3.4 金 注: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或2、银行保函:“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认可的银行保函。 3、保证金联保: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银保通”平台显示“已关联”。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22:00(北京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省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并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投标专用账户的,该账户的资金来源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资金转入24小时后方可用于缴存投标保证金,以便开户银行查验资金来源。对来自非基本账户的资金,不得用于缴存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将予以拒收或原路退还。 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项目关联成功后,若出现投标撤回、没有按 7
保证投标专用账户转出。
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人不足三家等情形,“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在开标(投标截止)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中标候选人公示15天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招标人将中标结果报省交易中心登记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除中标人外的其他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招标人将中标合同报省招标办备案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由于各种原因未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的,其保证金的退还请投标人联系保证金专线0571-85215195办理退还手续。 6、招标项目中止的,招标人向省招标办办理招标项目中止备案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7、招标项目(标段)有投诉等特殊情况时,在特殊情况处理期间,暂缓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特殊情况处理完毕,招标人将中标结果报省交易中心登记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除中标人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将中标合同报省招标办备案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的,除招标人事先告知省交易中心已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或中标人以外,“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其他所有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将希望延长有效期的意向书面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并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名单及延长的期限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同时送省招标办备案。 10、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银行基本账户发生变化时,应及时 8
到省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准确地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将自动划转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再退还给投标人。 咨询电话:0571-85215195,85215132,95533转人工服务 协会联保:0571-87631180 3.5.2 3.5.3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3.5.5 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实质性响应招3.5.7 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作要求) /(不作要求) /(不作要求) 的提供); □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4、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实质性响应的资料)。 (二)评审打分资料: 1、“信用浙江”投标企业信用报告概述页打印件(含信用浙江网页标识或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9
2.(招标文件对提供的资料有打分内容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 以上(一)、(二)条涉及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资料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若投标文件中未附上述资料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料原件送到的,属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资料缺少或无效处理;属打分评审资料的,按相应评分内容不得分处理。 3.6 3.7.2 3.7.3 3.7.4 4.1.1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签字或盖章 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 的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不允许。 □允许。 副本 份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