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新闻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切实在全社会营造出食品药品监管良好舆论氛围,结合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一)机关各科室;
(二)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下辖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考评内容
主要统计各单位(部门)发表在国家、省、市、县(区)级新闻媒体、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发表内容为反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最新新闻、活动信息、活动剪影、理论文章、表彰荣誉等。以篇为单位进行统计。反映在发表的数量和质量上,评选出优秀通讯员和优秀新闻稿件予以表彰。
三、考评时间
对各单位(部门)新闻宣传实行季度考核制,于下一季度之初进行考核评选工作,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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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刊登的作品每篇分别得10分、5分、2分;
(二)在国家、省、市级电视合、广播播放的作品每篇分别得10分、5分、2分;
(三)在国家、省、市、县(区)级政府内部简报上刊发一篇分别得10分、5分、2分;
(四)在系统内部刊物发表的一篇得5分;
(五)在网络媒体(不包括自媒体)刊发一篇得0.5分。 以上各项得分累计相加即为总分,不设上限。相同内容的稿件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项为准。
五、奖惩办法
(一)每季度对各科室、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进行排名通报,作为年度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年底对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员进行评比表彰,并给予先进单位一定的宣传经费补贴。
(二)对发生重大事件舆情舆论,因应对不当造成较大影响的给予相应扣分,造成重大舆论事件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六、相关要求
(一)紧扣中心,服务大局。新闻宣传工作是对外的窗口,关系到系统的形象和威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对外宣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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