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证明),股东名册上是否有相应股东及股权数额及比例的记载,工商登记中有关该等股权记载的内容是否与股东名册的记载内容相一致。
(2)有限责任公司继受取得的审查内容
①该股权取得者如果是企业原股东,则审查是否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企业签发了出资证明;公司是否将新股东名字或名称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企业是否履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②该股权取得者为企业原股东以外的人,则审查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该转让行为是否取得了企业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了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权;企业是否签发了出资证明;公司是否将新股东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企业是否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继受取得的审查内容 ①股权转让是否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 ②记名股票是否以背书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的;是否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③如果是发起人股东,审查是否在股份法定锁定期以外进行转让的;如果是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股权持有人,审查是否在股份法定锁定期以外进行转让的。
④如果是国有股权转让,转让方和/或者购买方是否履行了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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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程序和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
⑤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是否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规则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审批、核准、信息披露等义务。
(4)股权是否存在争议。
(5)股权、股票的质押,应审查有关股权、股票及质押的文件。
4、涉诉类资产
(1)审查原始债权情况。审查债权资产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主从债权的合法性以及诉讼时效是否存在,债权的履行情况,债务人的违约情况以及债务人是否存在抗辩事由。
(2)审查被告、被执行人(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偿债责任人)情况。审查被告或被执行人主体资格;调查被告偿债能力。
(3)审查诉讼执行进展情况。①对已经立案尚未审结的债权:调查核实立案、审理、财产保全等情况,审查民事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法院开庭通知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是否齐全;分析确认案件争议的主要焦点;审查已下达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是否需要并且已经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审查是否缴纳了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审查是否选聘律师代理案件、代理方式、代理期限、工作进展情况、律师代理费是否支付。②对已审结未申请执行案件:审查被告人是否主动按照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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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或者裁定的要求履行义务;审查在法定期间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③对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调查执行、财产保全情况,审查执行申请书、财产保全、执行中止、执行终结等裁定书是否齐全;审查已经下达的民事裁定书是否需要并且已经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审查被告人是否主动按照判决或者裁定的要求履行义务;审查是否交纳了执行申请费、财产保全费、实际执行费等;审查是否选聘律师代理案件、代理方式、代理期限、工作进展情况、律师代理费是否支付。
(4)破产案件审查。破产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程序。要调查转让方是否依法向有关法院申请了债权登记,破产进行到何步骤,企业的资产和预计破产费用,其他债权的情况,是否有抵押、质押债权,是否有拖欠工程款,以及预计的清偿比例。
三、尽职调查的经验与方法
(一)负责的工作态度是做好尽职调查的基础
公司上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办事处领导要亲自挂帅,把尽职调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落实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督导检查项目经理的尽职调查工作。项目经理要明确目标,明确责任,确保尽职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为资产处置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扎实的工作作风是做好尽职调查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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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是一个主动探索的过程,需要项目经理有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于细微处见精神,重细节,观小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一个线索。项目经理进行尽职调查,要努力运用所有调查手段,密切跟踪被调查对象的动态情况,随时捕捉新的信息,定期进行回访。项目经理对外聘律师进行的尽职调查要进行认真督导检查,不能放任不管;对调查报告要仔细审查核实,不能简单照搬利用。
(三)正确的工作方法是做好尽职调查的关键
方法对路才能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方法正确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根据几年来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经验,总结出以下主要方法:
1、审查收购档案资料与现场实地调查相结合。尽职调查应包括资料审查和实地调查两部分,两者缺一不可,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在实地调查之前要仔细分析、审查收购债权的档案资料,找出调查的重点和难点。实地调查要与收购档案资料对照进行,要有的放矢。对实地调查与收购档案资料记载不一致的地方要特别关注,要善于发现疑点,找出原因,得出结论。
2、项目经理调查与委托律师等中介机构调查相结合。尽职调查工作的主体应包括外聘律师、项目经理、公司法律人员。项目经理是尽职调查的第一责任主体,应亲自进行尽职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处置需要时,项目经理可以选聘律师等中介机构或者要求公司法律人员进行尽职调查。由于尽职调查的目的不同,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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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背景的不同,调查重点和角度不同,尽职调查结论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制定处置方案要综合多方面的尽职调查意见,特别要关注不同调查主体之间的不同意见,互相对照,互相映证。
3、调查债务人、保证人与调查债务企业关联人相结合。项目经理在开展尽职调查时一般比较注意对债务人、保证人的情况进行调查,但是对债务企业关联人的情况重视不够。在一些项目中,资产价值不仅是通过债务人自身情况反映出来,更多的是通过关联人的情况反映出来。因此,尽职调查首先应调查债务人、担保人;其次应调查债务人、担保人的股东、债务人、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只有两者相结合,才能不放过任何一个偿债主体,不遗漏任何一个财产线索。
4、诉讼案件法院依职权调查与公司自行调查相结合。项目经理要积极与人民法院协调沟通,对诉讼案件争取双方共同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当事人的财产,利用国家司法机关的职权调查一些公司无法做到的事情。南昌办事处摸索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一是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通过银行查询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存款明细,看企业财产有无“公款私存”。二是查企业名称变更情况。看企业新名称是否办理了土地证、房产证,防止土地房屋仍登记在企业原有名称下。三是查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通过查询银行账号、土地房管资料,看企业是否将其财产转移到不具备法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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