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标人的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不得明显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2. 应由投标人承担的各种临时设施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等辅助工程内容以及各种管理费、劳动保险费、风险费、税金、规费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所报的总价内。
九、开标与评标
1、开标采用招议标结合方式,由公司及项目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所报标书在公司会议室进行综合评审。
2、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评审,招标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文件,但这种澄清不应使其他投标人处于不公平的地位,经澄清的问题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中标及签订合同
4.1招标人将分别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协商,招标人根据投标文件、澄清结果及投标人的业绩确定中标人,在评审结束后一周通知中标单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4.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过期不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4.3重新招标:若经招标单位评标小组评标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工程要求时,招标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文件,重新招标。
5、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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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招标书
一、招标概述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工程南沙停车场【施工Ⅱ标】,已由中铁港航局集团深圳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根据施工任务需要,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场地地面、管沟及山体爆破等爆破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专业分包队伍。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为场地地面、管沟及山体爆破等专业分包工程。其中施工内容包括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南沙停车场【施工Ⅱ标】施工范围内场地地面、管沟及山体等爆破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由1支专业分包队伍进行施工任务。
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飞沙角南街
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 年1月 20日,工期 175 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执行标准:执行国家、广州市现行地铁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5、工程安全要求:投标人对于本项目的石方爆破工程必须满足《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范要求。 三、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南沙停车场【施工Ⅱ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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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中所涉及的场地、山体、管沟等爆破工程(采用明爆方式爆破),包含协助工程施工资料的编制、整理等。
2、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图内所涉及的场地、管沟、山体等爆破工程(采用明爆方式爆破)全部工作内容,协助配合各项验收,施工、竣工资料编制、整理等完成设计及施工规范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包括爆破监理费用和爆破评估费用。承包方需配合招标人协调外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府部门、当地村民和附近其他标段)。
(2)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3)投标人承包内工程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
(4)投标人承包内工程的验收,乙方需配合材料报验、材料、设备、人员报验工作。
(5)施工现场垃圾清扫、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内容。
(6)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现场市级、省级文明工地建设要求。 四、投标要求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中铁港航局在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南沙停车场【施工Ⅱ标】投标文件中的备选单位),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投标要求。 五、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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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经营许可证等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与期限
受邀请的投标人可从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南沙停车场【施工Ⅱ标】项目经理部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9日。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受邀请的投标人在10日内将投标书、竞价表、拟投入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表、拟投入主要设备表、业绩资料等送达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工程南沙停车场【施工Ⅱ标】段项目经理部处。(投标资料于2015年5月20日上午8:00-10:00之间送至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工程南沙停车场【施工Ⅱ标】项目经理部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资料将被拒绝)。
招标人:中铁港航局集团深圳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小瑜、曾明亮
联系电话:13828713962、13424317429
联系地址: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工程南沙停车场【施工 Ⅱ标】项目经理部 日期: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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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名称:
第三章 专业分包合同
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专—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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