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自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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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节地与室外环境
4 节地与室外环境
子项 编号 4.1.1 条文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场地内应无超标污染物排放。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 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 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 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 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 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 合理设置停车场所。 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10hm2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 分数 —— 不参评 达标/得分 控制项 4.1.2 —— 4.1.3 4.1.4 4.2.1 土地 利用 4.2.2 4.2.3 4.2.4 4.2.5 —— —— 19 9 6 4 4 室外 环境 4.2.6 4.2.7 4.2.8 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 4.2.9 4.2.10 4.2.11 6 4 9 3 6 6 4.2.12 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 3 4.2.13 9 4.2.14 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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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5 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 总分 折算后得分= 6 1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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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控制项
4.1.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1) 达标自评 □达标;□不达标 2) 评价要点
是否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是、□否
场地内是否有以下各类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其他保护区、□以上皆无
场地内是否有以下各类文物古迹: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历史建筑、□以上皆无
简要说明项目选址的建设用地属性以及场地内地形、资源情况(100字以内)。
若含有上述所列各类保护区或文物古迹,简要说明保护或改造的措施(200字以内)。
3) 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及要求:
1、 场地区位图:应包含项目所在地位置及名称、周边建筑物及道路市政设施信息; 2、 场地地形图:应为场地原始地形图;
3、 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应为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其中包含项目名称、位置、
建设规模;
4、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法定规划文件或出具的证明:如涉及风景名胜区,应提供已批
复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有关图纸及文件;涉及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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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供已批复的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有关图纸及文件;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应由所在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关文件,明确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
5、 保护区或文物古迹保护或改造的方案:如场地内有以上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应有相
应保护或改造措施。
实际提交材料: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