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与灵--宾路易师母
窍,习练得通达,就能分辨。」(来五14)使徒在书信中写道:「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或「在悟性上成熟的」~「完全」是与「婴孩」对照(林前二6,希腊文也是「长成」)~「总要存这样的心(mend)」(腓三15)。他为歌罗西人祷告,要他们「在一切属灵的智慧悟性上,满心知道神的旨意。」(西一9)并且吩咐「属灵」人去挽回弟兄的过失,因为只有他才能以神的眼光运用属天的智慧,忠心地去对付罪,且以温柔的心对待有过犯的弟兄(加六1)。
再者,使徒在写给以弗所人的信上说:「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四13)我们再次看到在知识上长大成人及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的关连!「在真道上同归于一」是描述基督奥秘的身体,而除非每个肢体都达到成熟的阶段,并成了「属灵的」人,否则达到「长成的身量」是无法实现的。而且除非每个肢体都了解如何分开魂与灵,使他的灵能够完全联合于复活的主,而「魂器皿」中的心智及其他部门,也从神觉的范畴中接受灵的能力及治理,不再受首先亚当劣等生命的影响,否则他就无法成为「属灵的」人。
在爱里完全
哥林多前书二章六节修订本注中,「完全」或「圆满」这个字有「长成」的意思,并且与保罗常说的心思和知识,以及约翰所说的爱有关连。约翰说这信徒是「在爱里面得以完全」(约壹四18),并告诉我们如何「在爱里除去惧怕」,及因「爱得完全」,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约翰书信中的「属灵」人,其魂的情感完全被神的爱所占有,因着主住在他灵里,他全人被爱充满且涌流。使徒写道:「神住在我们里面,并且他的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亦即魂的器皿完全充满了属天的爱,直到其能力和度量「完全」充满了神的爱。因着如此的充满,「惧怕」再也无处可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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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约翰所说的,其意义不只是神圣的爱住在信徒的灵里面,且能借魂的器皿自由地流出。他确切地描绘出属灵人在圣灵里面的生活,亦即属灵人如何生活及住在「神觉的」范畴中。他写道:「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约壹四19)「属灵的」人,他是生活、住在爱的灵里,也就是「住在神里面」。若有「惧怕」或「恨」来到,这就意味他已经落到魂的范畴,并容让一些魂生命的本能活动,或因他在灵里失去与神合作而受到邪灵的攻击。只要察觉到此,他必须立刻来到十字架前,借其隔离的作为降伏属魂的本能。并来到神面前,按约翰壹书一章七节的话运用宝血来洁净这罪,同时抵挡黑暗的权势,再次穿戴「神所赐的全付军装」而胜过它。
合而为一
「属灵」人是与其他信徒在基督里全然成为一灵。哥林多前书二章六节所用的「完全」这个字,也是主耶稣在他身为大祭司的祷告中,用来描述他所救赎者的联合,这是他在上十字架前一个晚上心中的负担。「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的合而为一!」(约十七21-23)信徒间彼此在神里面的联合是真正的合一;这种真正的合一是存在父与子之间~即灵与灵真实的联合。主的话决不可能有错的。他说:「使他们都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这意思是父与子住在信徒的灵里面,借圣灵有完全及圆满的联合。它同时也就是爱,属灵人也要与神所内住的其他信徒有同样的联合。所以假若他容许天然属魂生命有任何程度的假冒、偏见(雅三17)或结党(加五20修订本注)的表现,他就无法完全住在神里面。
行在光明中
再者,使徒约翰写到,「属灵」人是「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7)的人。只有借着生活在神觉的范畴里才能行走在光明中,这神觉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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畴就是神所居住之人的灵。凡落到魂的范畴时,连于光明者的「灵」就陷入一种不透光的器皿中,而当它被乌云所遮盖时,就阻挡了光的照射。信徒住在光明的神里面,就是在光明中居住及行走,并且在那光中,他就与神及那些住在光明中的信徒「相交」,而耶稣的宝血继续洗净一切未知的罪,这些罪是在未经察觉中受到「魂生命」的干扰,或由于与他周围世界罪的接触而有的(所有已知的罪就是过犯,约翰壹书一章九节是已知之罪的补救)。
「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这就是使徒保罗所写的升天的生命或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的生命。这是主耶稣在耶路撒冷楼房上与门徒告别时所说的话。五旬节那天,荣耀耶稣的圣灵进入他们里面时,他们就被带进真实的经历中,并且他们被提升,脱离了魂的范畴而进入与荣耀之主灵里的合一。世人便相信他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他们里面了。世人看到了这灵里合一的团契~「在爱里的完全」,一切的「惧怕」除去,也看到这些信徒如此行在光明中,类似亚拿尼亚所表现罪性的自私并不容出现在他们当中。
在此亮光中,我们看见对于基督及他的教会(所有他身体的肢体必须成为「属灵的」,并被调整~或成全~进入与复活的头联合的境界)来说,向信徒强调认识「魂」与「灵」的区别之重要性并不为过。因为人不再「随从肉体」~在感觉中生活乃根据他是否长大成一个完全「属灵」的人而定;也就是他能认识自己的灵,并辨明、察验属灵的事。一个全然成圣的人,他的灵是完全从魂或身体的辖制中得了释放;有三位一体的神住在里面,他就能按他所成长的程度行事,并且一直长进,直到全然「完全」或圆满的地步(腓三15、16)。
由重生的初步到有基督生命长成的身量,即灵的感觉得到释放,并与复活升天的主联合,且完全由其管理魂与身体;这二个阶段之间,需要多久的时间,我们无法明确地指出。从使徒对哥林多人所说的话及写给希伯来人的信中,对于许多长久停留在「仍是属肉体的」信徒,其所指责的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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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们本该作师傅,带领其他「婴孩」达到完全长成的身量,然而因他们属灵生命的软弱,他们仍需吃奶。显然婴孩的阶段是可以延长或缩短的,并且其长度不是按一般时间而定。它是根据信徒对真理的领会、属灵知识及己的降服而定。由希伯来书所提及的事情看来,其乃清楚地指出,信徒的态度与他的长进有相当大的关系。作者责备他们是「听不进」的人,还得有人将福音的开端再教导他们。他又说:「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来六1)这句话与保罗在腓立比书三章所说的几乎是一样。他在那儿说,他不以为自己是「已经完全了」,他乃是竭力追求。虽然他可算是「我们中间的完全人~成熟或长成的人」,但仍朝着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来的呼召,向着标竿直跑。
永不朽坏的身体
「属灵的身体」是指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节所说的,就是信徒穿上了复活,这复活是我们所看到属灵光景必然的结果。使徒写道:「但属灵的不在先,属肉体(血气)的在先,以后才有属灵的。」(四六节)在基督里的婴孩是「仍是属肉体的」,但是属灵人领会罗马书第六章的意思,不再随从肉体行事,乃是随从圣灵。而且他知道如何「分开魂与灵」以成为「属灵人」,使心思得以更新,而魂和身体得以成为神彰显他自己的器具。这时人本性的三重构造就得了恢复,其乃:
1、圣灵在得释放的灵里(神觉的所在)掌权, 2、借着魂~人格~成了器皿(自觉的所在), 3、使身体成了奴仆(官觉的所在)。
此时,这人是真正的「属灵」了,换句话说,他是一个「灵」居住在「魂」的器皿中,而这器皿又被安置于物质性必朽的身体内。保罗的话清楚地指出,身体完全的得赎乃是和等候主从天上显现。他说:「我们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八23)「我们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将我们这卑财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三20、21)「乃是愿意穿上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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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好叫这必死的被生命吞灭了。」(林后五4)当然,身体仍然是「天然的」身体,是一个必朽的身体,是一个瓦器(林后四7),它要等到死了埋在土里或主再来时,才转瞬间复活成「一个属灵的身体」。
但「属灵人」是每天活在圣灵的治理下,愈来愈「渴望」身体的得赎,因为当他随从灵行事,他的身体有分于赐生命对灵的能力,按照使徒保罗在罗马书八章十一节所说的,「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只有当天然魂生命继续借着十字架的能力「失丧」(太十六24-26)时,那「使耶稣从死里复活」之父的同一圣灵,才能真正地使「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当赐生命之圣灵能自由地赐与魂和身体力量时,必死的身体才能借着圣灵得到复活。
使徒在哥林多后书四章十至十二节中那富于启发性的话,就是指这阶段信徒的生活。正如魂生命必须「失丧」,使从圣灵而来的圣灵生命得以流入,魂的能力及功用才得以发挥。同样地,「失丧」就是「得着」的原则,也能应用在必死的身体上。所以经上写道:「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
失丧的肉体生命使魂得能力是逐渐的,当信徒愿意接受属天大祭司所使用圣灵的宝剑分开魂与灵时,圣灵的生命就得以流入。而当信徒跟随主在十字架的道路上「被压、受窘困,被追赶、被打倒」时~是的,「被压太重,力不能胜,甚至连活命的指望都绝了」(林后一8、9),「耶稣的死」才能不断地作工在必死的身上。当他把自己交托那叫死人复活的神,他就能使「耶稣的生」一直显明,且使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当信徒随从圣灵认识主时,圣灵必带领他实现「失丧」生命,即「得着」耶稣生命的经历。使徒写道:「因为我们这活着的人,是常为耶稣被交于死地,使耶稣的生在我们必死的身上显明出来。这样看来,死是在我们身上发动,生却在你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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