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转变(2)

2019-01-10 13:08

段。但是,在市场主体的违规行为非常普遍并且经常地发生在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的情况下,行政手段往往更能及时有效地发挥监管作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不完善造成政府在进行职能转变时缺乏必要的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

四、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转变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题的决定》,提出了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一系列新的构想,构想指出,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关键是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从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模式向市场主导型的经济模式转变,从优先于经济目标向优先于社会目标转变,从审批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变,从行政控制型政府模式向依法行政型政府模式转变,建立“有限、有效的服务型政府”。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这是深化政府经济职能改革的重要前提。把干部的思想认识从现实具体的矛盾中解脱出来,从更高的层次上——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大局,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去领会政府职能转变的意义。

(一)行使其对市场机制的补充和替代的特殊职能

(1)加强宏观经济的总量调控,增进市场和弥补协调失灵。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备以及市场竞争的分散性、盲目性,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均衡的实现具有长期性和波动性,有时甚至不可能或者即使达到均衡,经济上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因而有必要针对市场调节在总量均衡目标实现上的局限,引入政府调节。

(2)调节收入分配。有效率的市场制度可能产生极大的不平等,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收入分配,必然造成收入差距过大,因而通过制定分配政策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来调节收入分配,防止贫富分化,兼顾公平就成为以公众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政府的重要职能。 (二)弱化政府的微观经济干预职能

(1)正确分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继续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杜绝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干预。

(2)减少行政审批是衡量政府职能转变成效的关键。一些部门和管理者仍然习惯于代替市场去配置与私人产品相关的资源。行政审批的不合理和过多过滥,就是政府取代市场的典型表现,它不仅妨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降低了社会发展效率,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成为行政职权寻租和腐败的前提。《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今后,国家只审批关系经济安全、影响环境资源、涉及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及限制类项目,其他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策,依法办理用地、资源、环境、安全等许可手续,对必须审批的项目,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权限,扩大企业集团投资决策权,完善咨询论证制度,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三)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积极建设服务型政府

(1)首先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主体、市场经济客体和市场经济载体的法律法规,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法律体系,依据市场竞争的法制体系,培育和发展有序竞争的市场。保证公平竞争和公

平交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2) 从单纯追求GDP指标转向全面提高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质量上来。要改革政绩评估和干部使用考核机制,在考核工作成绩和干部政绩的时候,不仅要看GDP等经济指标,还要把各级政府提供的公共教育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城市公用事业服务等指标列入考指标。因此,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不仅不能缺位,而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要为企业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建设,给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降低企业社会成本,使企业低成本扩张,刺激经济发展。同时提高政府的行政运转效率,化解经济与社会矛盾,维护经济与社会稳定,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社会保障。重视公共教育、公共卫生、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投入,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长久活力。积极建设服务型政府。

(四)从微观经济领域退出,向管理型、服务型政府转变 (1) 政府从微观经济领域中退出,交给市场调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各级政府应从微观经济主体中退出,清理、取消地方保护主义,确保资金、技术、产品、劳动力在各产业和地区间的自由流动,确保市场运行畅通、保证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政府要学会放权,扶持一些非政府部门。有人把政府、市场及非政府部门比喻成市场经济的三个支点,从而促使市场经济的三点平衡。非政府部门在承担公共服务及提供公共产品方面,起着政府所

无法替代的作用,对于政府来说,要勇于放权,大力培育各种非政府部门,可以对现在各类社会组织进行改改革,挂靠在政府部门的一些半官方非政府部门,必须在人事、财务及业务方面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使这些部门真正承接政府具体性职能、技术性职能和一些社会性职能的重要载体。

(五)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不可能是“全能”政府,也会出现“政府失灵”或“非市场失灵”的现象。首先,政府向社会分化的职能若没有中介组织来承接,那么政府与市场之间缺少联结的纽带和桥梁,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的具体经济活动的联结之间出现断层,也就是权力真空在中层出现。权力必须由合适的权力主体来行使是权力发挥作用的前提。因为权力真空缺少合适的权力主体来弥补,由于权力的被追逐性必然会导致权力的向上或向下移动,向上移动又会归于政府,走回老路;向下移动,则会放于市场,而市场的利益性会使这些权力发生变质,权力异化在行政体制转型中往往由此产生,这种市场原则进入公共领域的情况会导致社会转型期的重大矛盾和问题的出现。其次,政府向市场分化的职能必须以中介组织为中介,这是中介组织的实质所在。政府与市场通过中介组织联系起来,从而达到政府、中介组织与社会的综合协调发展,政府与市场的直接联系易出现一系列社会问题,这在传统社会体制下有突出的表现。

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政府也必须专注于重大的战略问题和国民经济的关键性问题,这就要求政府将部分职能有效的转化出

去。转化的对象就是中介组织,包括各种非政府、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公共组织,也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介于政府和盈利性的私人企业等机构之间的第三部门。政府职能的不断市场化和社会化,使原来“政府—市场”的二维结构正逐渐被“政府—中介组织—市场”的三维结构所替代,其中社会中介组织作为政府与市场联结的纽带,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服务、沟通、协调、公证、监督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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