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矿产资源保证程度与供需形势分析
矿产品的需求量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赤峰市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需要矿业经济的支撑和矿产资源的保证。矿产品的产量除受矿山生产能力、矿产资源储量等影响外,市场经济条件下,矿产资源的产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矿产资源的市场需求。
随着赤峰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加大,全市各类矿产资源的产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根据历年数据的分析结果,煤炭、铜、锌、钼、银、萤石、膨润土、水泥用大理岩、硅灰石、叶腊石等矿种的产量增速突出,其中铁矿、钼、银、萤石、砖瓦用粘土、水泥用大理岩、叶腊石、石灰岩等矿种年产量平均增幅超过了100%,锌、膨润土产量的平均增幅较大(50%以上),铜、煤炭、硅灰石产量的平均增幅也较高(20%以上)。石油产量增长缓慢,天然气、油页岩资源有待于进一步开发利用。受市场供需变化,一些非金属矿产如沸石、水泥用灰岩等产量有起伏变化,但总体呈增长趋势。盐矿、地下水等短缺矿种产量增幅不明显,缺口较大。
根据赤峰市主要矿产2007年的保有资源储量和生产能力统计计算,赤峰市煤炭资源的静态保证服务年限为94年、铁矿612年、铜58年、铅39年、锌56年、钼3年、金17年、银27年、沸石139年、萤石5年、高岭土95年、陶瓷土32年、膨润土63年、石灰岩161年。按照目前的保有资源储量和生产能力,赤峰市保证程度较高的矿种为煤炭、铁矿、铜、铅、锌、银、高岭土、陶瓷土、膨润土、石灰岩,保证服务年限均超过20年,能基本保证需求的矿种为钼、金、萤石、巴林石等。赤峰市矿产资源潜力很大,随着全市地质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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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工作力度的加大和工作程度的不断提高,应会形成新增资源储量,上述矿种的储量有望实现突破,从而有效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规划期是赤峰市工业及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快速、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时期,也是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需要矿业经济的支撑和矿产资源的保证。根据先期工业化国家经济增长与矿产资源需求的理论与实践,以及国内的产销因素的影响,预计规划期内能源、铁矿、有色金属、贵金属、非金属等多数矿产品的产量、需求量总体将继续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据预测,到2015年,赤峰市煤炭产量将达×××万吨,石油×××万吨,铁矿石×××万吨,铅、锌、铜的产量分别将达到×××万吨、×××万吨、×××万吨,金、银年产量分别可达到×××吨和×××吨,供需基本平衡。规划期内大多数矿产品的需求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而增大,但受经济形势的影响,多数矿产品的产销量将会有所波动(见附表7)。
从赤峰市矿产资源现状、经济和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进行分析,到2015年,可以充分保证需求的矿产资源为:煤、地热、铁、铜、铅、锌、钨、锡、银及高岭土、膨润土、石灰岩等非金属矿产;可以基本满足需求的矿产资源为:石油、钼、金、萤石、巴林石等矿种;不能保证需求的矿种为盐矿、地下水等;有待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为:油页岩、天然气、泥炭等(见专栏五)。
专栏五 规划期内赤峰市矿产资源保证能力 保证需求情况 充分保证 基本保证 不能保证 有待开发利用 矿 种 煤、地热、铁、铜、铅、锌、钨、锡、银及高岭土、膨润土、石灰岩等非金属矿产 石油、钼、金、萤石、巴林石 盐矿、地下水 油页岩、天然气、泥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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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赤峰市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紧密围绕赤峰市“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宏伟目标,加强地质找矿和矿产勘查工作,提高资源的有效供给能力。继续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治理整顿,调整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布局和产业结构,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工作,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对赤峰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任务,努力把赤峰市建设成为自治区重要的资源和矿业基地,为构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基础。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矿产资源在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位臵,《规划》要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既要符合国家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又要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发展的原则,做出有利于赤峰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部署,为实现赤峰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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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保证。
(二)坚持市场配臵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规划》要从实际和资源优势出发,既要加大统筹规划和政策导向的力度,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营造有益于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又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臵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政府的调控作用。
(三)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矿产资源的转化能力和速度,实现资源潜力的充分发挥;同时依照法律、法规严格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按照“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四)科技创新原则
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增加科技投入,加强产学研结合,提高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能力,提高勘查和开发利用研究程度。拓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新领域,特别是运用高新技术发展优势矿产资源的深加工、高附加值系列产品。积极推动开展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效节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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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发挥赤峰市的矿产资源优势,加强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和勘查,不断提高地质研究程度和矿产资源的可供性,使赤峰市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有新的突破,并实现矿产资源勘查、矿业开发和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把赤峰市建设成为结构合理、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国家重要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能源、有色、贵金属、非金属产业基地。
加强大、中比例尺基础地质调查,全面提高基础性地质矿产调查工作程度。开展各类地质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深度开发,提高地质信息资源社会化服务水平。以地热、有色金属、贵金属、优势非金属矿产、地下水资源勘查为重点,力求实现新的突破,规划期内力争新发现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矿产地。
以赤峰市优势矿种、重点矿区为重点,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加快矿山企业结构调整,提高矿业生产集中度。推进矿产资源向大企业、现代化企业集中,鼓励大型矿业企业强强联合、收购、兼并、重组和改造中小矿山。切实加强矿山生产能力建设,发展一批大中型矿山企业。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山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增进资源转化效益。
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和示范工程,安全、环保、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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