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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1 22 23 24 25 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地 采矿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表43 (续)
代 码 地类 26 其他建设用地 30 其他土地 31 水域 32 自然保留地 6.5.14 耕地保有量规划期限类型代码
表44 耕地保有量规划期限类型代码表 代 码 期限类型 01 规划近期 02 规划期 03 规划期年均增减 6.5.15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代码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代码表 增表1 代码 规划分类 100 农用地 110 耕地 111 水田 112 水浇地 113 旱地 120 园地 130 林地 140 牧草地 150 其他农用地 151 设施农用地 152 农村道路 153 坑塘水面 154 农田水利用地 155 田坎 200 建设用地 210 城乡建设用地 211 城镇用地 212 农村居民点用地 213 采矿用地 214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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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30 231 232 233 300 310 311 312 313 320 规划分类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民用机场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水库水面 水工建筑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盐田 未利用地 水域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滩涂 自然保留地 7 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
7.1 土地利用规划图形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
土地利用规划图形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如下:
XX
XX
X
XXXX
XXXX
XXXXXX
XXX
XXX
. XXX
| | | | | | | | |
专 业 代 码 业 务 代 码
比 例 尺 代 码
基 期 年
目 标 年
县 以 上 行 政 区 划 代 码
乡 行 政 区 划 代 码
特 征 码
扩 展 文 件 名
命名规则说明:
a) 主文件名采用25位字母数字型代码,行列号位数不足者前面补零,扩展文件名因文件格式不
同而不同;
b) 专业代码采用二位数字码,土地专业码为20; c) 业务代码采用二位数字码,土地规划业务为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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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比例尺代码采用一位字符码,比例尺代码表见表45;
表45 比例尺代码表 比例尺 代 码 1:2000 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I H G F E 1:100000 D 1:250000 1:500000 C B e) 年代代码采用四位数字码;
f) 县(市)行政区划代码采用六位数字型代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标准查取;
g) 乡(镇)级行政区划代码采用十进制三位顺序码,在县(市)行政区范围内,按照乡(镇)名
称的顺序从001至999 编码;
h) 特征码可以表示村的次序号,为十进制三位顺序码。 7.2 规划文档、表格等资料命名规则
土地利用规划资料命名规则如下:
XXXXXX
XXX
XXX
. XXX
| | | |
县 以 上 行 政 区 划 代 码
乡 行 政 区 划 代 码
特 征 码
扩 展 文 件 名
命名规则说明: a) 县级(含)以上行政区划代码采用六位数字型代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标准查取;
b) 乡(镇)级行政区划代码采用十进制三位顺序码,在县级行政区范围内,按照乡(镇)名称的
顺序从001至999 编码;
c) 仅表示市、县级规划资料时,乡(镇)级行政区划代码用“000”表示; d) 特征码表示资料类型,扩展文件名表示文件类型,命名规则如表46所示:
表46 资料类型与特征码命名规则 资料类型 规划文档资料 规划文本 规划说明 其他文档 规划表格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规划控制指标表 特征码 备注 100 110 120 130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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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207 8 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
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参见附录A。 9 元数据
元数据依据《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TD/T1016-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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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
A.1 数据交换内容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县级规划)数据库需要交换的数据内容,包括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形成的图形数据、栅格数据、属性数据、文档数据和元数据等,文件命名规则参见本标准7.1和7.2的规定。
交换数据文件按以下目录方式存储:
(1) 图形与属性数据存放在名称为“图形与属性数据”目录中,内容包括图形数据、属性数据、文本与影像、数据字典等。各层数据存放在一个VCT文件中,以Varbin类型存储的文本和影像数据,直接将原数据以目录方式(名称为“文本与影像数据”)复制到“图形与属性数据”目录中。本标准没有规定但数据库数据字典中包含的相关内容,以数据库文件方式交换到“图形与属性数据”目录中。
(2) 栅格与属性数据(见表21)存放在名称为“栅格与属性数据”目录中。同一类栅格数据存储一个子目录,内容包括栅格数据本身、附加信息文件。栅格数据属性表以数据库文件方式交换到“栅格与属性数据”目录中。
(3) 文档和表格数据(见表23)存放在名称为“文档和表格数据”目录中。 (4) 所有元数据存放在名称为“元数据”目录中。 A.2 数据交换格式
A.2.1 一般规定 A.2.1.1 空间对象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交换格式考虑土地利用规划要素的零维空间对象(点)、一维空间对象(线)、二维空间对象(面)、注记对象。
土地利用规划的空间对象由图形数据、属性数据和图形表现数据组成,通过标识码关联。 图形数据属于同一坐标参考系统,并在文件头中说明图形数据的坐标参考系统。
注记对象的图形数据类型包括单点和多点。注记内容作为注记对象的一部分进行记录。 二维空间对象的标识点作为空间对象的一部分进行记录。 A.2.1.1.1 图形数据
本交换格式的图形数据类型分为点、线、面对象三种类型。点状要素有两种,分别是独立点和结点。线状要素、面状要素的图形数据用间接坐标表示。一个线对象由一个线段组成。一个面对象由一个圈组成,包含圈的外边界和内边界,外边界由一个封闭的圈构成,内边界由一个或多个封闭的圈构成。 A.2.1.1.2 属性数据
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通过对象标识码关联,即具有相同对象标识码的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是对同 一空间对象的描述。空间对象的对象标识码必须为大于0的整数,并在同一文档中是唯一的对象标识码。任一空间对象采用的属性数据结构可通过在空间对象上添加要素类型编码来说明。 A.2.1.2 表格对象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交换格式考虑土地利用规划要素的表格对象。
土地利用规划的表格对象由土地规划涉及的各类适用于表格表现的内容组成。 A.2.1.3 文本对象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交换格式考虑土地利用规划要素的文本对象。
土地利用规划的文本对象由土地规划涉及的各类适用于文本表现的内容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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