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都新苑一期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
项目经理责任状
为全面有效履行汉都新苑一期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明确公司与项目经理的责、权、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立此责任状。 一、项目经理的聘任
公司:陕西嵩林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此聘任薛彦波(身份证号:410526198888882888)为西安市汉都新苑一期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的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即:安全、进度、质量、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以及成本、结算、工程款及尾款回收履行职责和承担责任,代表公司行使《汉都新苑一期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分包合同》中分包方的权利和履行各项义务。
项目经理: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如果项目经理超越代理权限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制度和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或出现明显不能完成本责任状确定的责任目标迹象时,公司可随时解聘项目经理。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汉都新苑一期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北三环与朱宏路立交向西800米路北。 3、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
4、工程规模:1区B段22、23、24号楼及1号车库。 5、建筑面积:13198.4平米。(建筑面积清单附后) 三、合同概况
1、合同编号:
2、工程暂估总价:17000598元(壹仟柒佰万零伍佰玖拾捌元整)。
3、工期:计划开工:2015年06月10日,竣工日期:2016年12月31日(实际开竣工日期及工期以项目计划指令为准)。
4、分包工程范围:图纸内的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 5、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及综合单价表附后)。
6、付款方式:月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50%,(每月15日前向总包方提交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报表及请款报告,总包方次月15日左右拨付上月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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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发票。总体分包工程完工及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额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后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2年保修期满后的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7、履约保证金:劳务分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向工程承包人提交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累计完成产值400万元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8、结算方式:实际完成工程量(图纸尺寸)×合同综合单价+分包自购主材消耗量(图纸尺寸套04定额消耗量)×分包自购主材单价-其他扣款。
9、工程质量目标:确保雁塔杯,争创长安杯。(一次性验收合格)。
10、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和重大机械事故发生,一般工伤事故频率不超过 1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会议每周一次(有文字记录可查),并按项目管理文件及其有关部门之规定严格执行。
11、现场变更和零星用工的签认:由总包方项目主管负责工程师、现场生产经理和项目合约商务经理共同签认,并由总包方项目经理最终确认。分包方应在变更发生后7日内将变更洽商单或零星用工单提交总包方,逾期提交,视为分包方已主动放弃该变更响应调整价格的权利。
12、计日工:现场零星签证用工按每工日120元(8小时计算,超过3个小时小于4个小时为0.5工日),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13、索赔: 三、责任目标
1、责任指标:完全承担和履行公司就本项目于中建八局签订的各项施工合同和责任状。
2、利润指标:总结算额的毛利率为不少于 25 %。
2、资金:本工程前期垫付资金及施工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均有公司垫付,工程进度款回收后,一次性或逐步扣除前期公司垫付后资金,优先保证本项目使用。项目前期承揽工程费、施工期月进度款欠收额度、结算财务费用作为公司贷款按月2%的利息计入本项目成本。(成本管理目标测算书后附) 四、对项目经理部的奖惩规定
1、项目部在确保全面完成承包责任状指标前提下,项目奖金按工程净利润的10%计算,分两次兑现(工程竣工结算后的次年3月份公司年会上,按当期工程款回收比例计算提成奖发还80%;工程尾款全部收清后,清算提成奖准确数额,于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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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份公司年会上全部发还剩余提成奖)欠收款作为工程款应收而欠收额度计算每月2%利息计入项目成本;跨年工程,当年测算提成奖额度并按比例酌情给项目经理挂账。
2、项目经理在本项目经理部中的奖金分配额度为 %,其他管理人员奖金分配额度由公司结合本项目经理建议均衡研究决定。
3、在降低成本中,若有超节约成本(如材料等),项目可获得超节约成本部分的20%奖罚。
4、工期提前和质量为优质(省、市)时,业主给予的工期奖和质量奖项目与公司五五分成。
5、若因项目管理不善(材料浪费、丢失、签证办理不及时、返工、打架等造成的损失)或出现大的安全事故等致使制定的利润目标未能达到,公司将不按照以上比例进行兑现,公司视情况另行裁定,造成的经济损失从项目奖金中直接扣除。
6、项目经理有权要求公司各部门领导履行职责及各项义务,如果公司部门领导利用职务之便对其施加额外压力等,项目经理可直接向总经理举报。 五、其他
1、材料:
1.1对进入项目的材料、设备、周转料具等应进行保管、合理调配和使用,严禁浪费。
1.2公司按预算定额《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含量提供所有材料,工程竣工后,公司按结算工程量中材料的预算含量与项目部实际使用材料数量进行比较,如节余按采购价的 %奖励项目部该材料费用。如超限使用材料,公司有权在项目奖金提成中100%扣除该材料费用。
1.3本项目主要地材由发包方委托我公司代购,除上述限额合理使用材料外,利润指标不执行本责任指标之规定,其利润指标及奖金分配方式另行协商,
2、班组选定:尽量做到多大班组承包多大工程,严令禁止小班组承揽大工程;原则上由项目部组织选定班组,公司重点参考。
3、办公用品控制:办公用品的标准及采购需经过公司审核批准。
4、零星用工:原则上不发生,甲方派签产生的零工,应有最低30%利润的对应签证单。
5、班组之间相互借工:需要帮忙赶工产生的工费,直接开取扣款单及结算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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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申请单(附用工部位及用工清单)。
本项目经理责任状未尽事宜遵照《员工手册》,仍有未尽事项由公司领导裁决。 本项目经理责任状一式两份,公司与项目经理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授权期限自本责任状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或项目经理被解聘之日止。
陕西嵩林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公司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4 / 4
日